招标
闻喜公司预均化堆棚基础止沉及地面沉降处理招标
金额
110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4/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闻喜公司预均化堆棚基础止沉及地面沉降处理招标
发布时间:2022-04-15 14:54:46
招标基础信息
编号:CWX-ZB-2022-0034
标书号:2022-04-15
招标单位: 冀东海天水泥闻喜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2-04-20 17: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2-04-21 14:00:00
开标时间:2022-04-21 14:00:00
招标类别:工程项目
期望收货日期: -
收货地址: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侯村乡西阳村村西冀东海天水泥闻喜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详见标书
注册资金:无
保证金:10000元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编码 | 采购工厂 | 文档/附件 | 备注 | 最高限制单价(元) | 税率 |
---|---|---|---|---|---|---|---|---|---|---|---|
预均化堆棚基础止沉及地面沉降处理工程项目 | 维修、项目 | 无 | 1 | 个 | 承兑或现汇支付 | CWX2 | 冀东海天水泥闻喜有限责任公司(新线) |
标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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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1100000 | 9% (增值专票) |
详情描述
冀东海天水泥闻喜有限责任公司预均化堆棚基础沉降严重,网架结构与独立基础已完全脱离,山墙网架完全不受力,地面损坏范围较大,为了防止出现重大的安全事故,,拟计划通过招标选择有实力公司修复预均化堆棚(详见标书)
联系人
乔琳宏 1346692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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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g.jdsn.com.cn/search-bid-details?bidId=176727
冀东海天水泥闻喜有限责任公司
预均化堆棚基础止沉及地面沉降处理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招 标 人:冀东海天水泥闻喜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
目 录
第一卷3
第一章 招标公告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评标办法1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3
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29
第二卷30
第六章 图 纸31
第三卷32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3
第四卷34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35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冀东海天水泥闻喜有限责任公司预均化堆棚基础止沉及地面沉降处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冀东海天水泥闻喜有限责任公司就预均化堆棚基础止沉及地面沉降处理,通过招标方式向公开选择符合条件的承包商。
2. 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冀东海天水泥闻喜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1个标段,工期60天。
2.4最高限价:11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招标人 | 名称:冀东海天水泥闻喜有限责任公司 |
1.1.2 | 招标人信息 | 名称:冀东海天水泥闻喜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东镇西阳村村西 技术部分:张艳18636306880 商务部分:乔琳宏13466922302 电子邮件:418554644@qq.com |
1.1.3 | 项目名称 | 预均化堆棚基础止沉及地面沉降处理 |
1.1.4 | 建设地点 | 山西运城闻喜县冀东海天水泥闻喜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
1.2.1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1.3.2 | 计划工期 | 60天 |
1.3.3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1.4.3 | 踏勘现场 | 组织,未踏勘现场投标无效,现场踏勘联系人张艳18636306880 |
3.2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3.3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汇款时需注明用途、投标项目(可简写),以便查对核实。 开户名称:冀东海天水泥闻喜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工行闻喜支行 账 号:0511035419022132253 行 号:102181903541 |
3.4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 |
3.5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19年3月至今 |
3.6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 |
3.7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4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7.1 | 中标公示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地点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价格标:
投标函
预算报价
三、其他资料
商 务 技 术 标: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施工组织设计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
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35分 投标报价:60分 其他评分因素:5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的最低值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35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6分) | 施工方案严密、完善,技术措施先进、科学 | 3~6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35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6分) | 施工方案合理,技术措施得当 | 0~2.9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35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6分) | 质量管理目标明确、管理措施得当 | 3~6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35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6分) | 质量管理目标比较明确、管理措施比较得当 | 0~2.9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35分)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6分) | 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安全控制措施得当 | 3~6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35分)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6分) | 安全管理目标比较明确、安全控制措施比较得当 | 0~2.9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35分) | 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体系 (6分) | 保护措施、文明施工目标明确 | 3~6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35分) | 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体系 (6分) | 保护措施、文明施工目标比较明确 | 0~2.9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35分)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6分) | 工期目标和进度计划明确、进度计划风险分析得当 | 3~6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35分)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6分) | 工期目标和进度计划比较明确、进度计划风险分析比较得当 | 0~2.9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35分) | 施工方法与资源需求计划 (5分) | 施工方法合理、施工机具先进、劳动力计划合理 | 2~5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35分) | 施工方法与资源需求计划 (5分) | 施工方法比较合理、施工机具比较先进、劳动力计划比较合理 | 0~1.9分 | |
2.2.4(2)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分) | 评标价60分 | 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的最低值为评标基准价,标准得分6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每高于其1%减1.0分,减完为止(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 ||
2.2.4(3)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5分) | 业绩得分(5分) | 企业2019年3月至今每有一项类似施工业绩加1分,加满为止。 | 5分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施工合同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使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为准,施工工期: 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如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工期延迟推后。
1.5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1.6施工验收: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3.7要求及现行最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进行验收,并出具最终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发包人按照下列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人民币)暂估 、 元(大写: )。单价以工程报价单表格为主,其中工程量以最终实际发生量为准,以固定单价形式结算;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承包范围和内容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第三方审计后支付工程结算价的 95%,同时开具审计后结算金额全额发票,剩余 5 %作为质保金,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一 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一次付清剩余部分质保金。承包人可接受电汇或承兑。
特殊情况:因国家税收政策性调整,税率发生变化,则以不含税单价为基准加相应的税率予以结算。
三、施工要求:
3.1承包人施工前必须到发包人安全环保部门缴纳安全措施费及相关手续。
3.2在施工中与发包人交叉作业时,不得对发包人造成影响威胁,要具有可靠的保障措施。
3.3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内,必须严格遵守发包人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发包人的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严格执行受限空间作业的相关规定,制定情况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与发包人签署安全管理协议。对在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3.4施工期间承包人施工人员必须是持有高空作业证人员,安全措施到位。
3.5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如国家标准未明确规定的按行业现行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要求执行,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3.6符合国家建设工程相关验收标准,合格率100%。
3.7所完成工程必须保障发包方一年内无质量缺陷。
3.8质量保修期为 一年 (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开始计算),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无偿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四、责任及义务
4.1发包人为承包人提供必要的水、电等。
4.2施工安全防护工作的要求:不影响发包人正常生产及交通,配合发包人一切文明施工要求。
4.3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正常生产、生活要求。
4.4施工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条例,并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措施。
4.5承包人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发包人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4.6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按文明工地要求施工。
4.7竣工验收后,承包人负责清理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
4.8承包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证件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可查询到,如因此项涉及相关责任及处罚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五、安全责任
5.1承包人应严格遵循安全施工条例,遵守发包方厂规、厂纪,否则按发包人规定处理。
5.2承包人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及职工素质教育与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担。
5.3承包人保证安排的施工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人员、设备、资质情况要满足发包人安全环保部相关制度要求。
5.4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服务于本合同范围内工程施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不低于100万),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5 承包人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接受发包人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发包人安全监管人员有权对承包人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三违”现象有权制止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人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或责令承包人进行停工整顿。
六、违约
6.1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工作进行检查,若发现承包人不能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有严重质量问题,工期不能保证,工人素质不能达到要求,发包人有权令其停工整顿及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直致终止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6.2本合同价为估算价,承包人如果中途违约,发包人视承包人为自动退场,将不予结算工程款,并保留向承包人索赔的权利。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中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廉政条款
承包人不以任何理由邀请发包人参加有承包人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不向发包人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为发包人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无偿帮助或任何形式的好处;不为发包人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发包人及其他商家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同意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以打印体为准,单方涂改无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承包方二份,发包方四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别声明:合同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已详细了解本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相关条款无需特别标明,已充分了解了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承担的责任。
(签字盖章页)
发包人:冀东海天水泥闻喜有限责任公司 | 承包人: |
地址:运城市闻喜县侯村乡西阳村村西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王飞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18634815806 | 电话: |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闻喜支行 | 开户行: |
帐号:141701239346 | 账号: |
税号:91140823670183926Y | 税号: |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详见合同范本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详见合同范本—专用条款)
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技术要求及建设标准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和设计图纸相关说明执行。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与工艺,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本项目包含税费、运输费、安装费、提供有关的工器具、材料费等费用,承包方负责工器具、材料搬运和、吊车、施工人员的食宿等与施工有关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包工包料施工。
详见第四卷工程量报价清单。
第二卷
第六章 图 纸(无)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详见第四卷工程量报价清单。
第四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价 格 标
(注:价格标与商务技术标分开胶装成册)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投标函
报价单
三、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
RMB¥: 元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
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报价单
单位:元
一、报价说明
1、根据工程量清单填写报价。
2、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仅供投标单位参考,报价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暂估总价形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
3、各分项须单独报价且说明各分项综合单价、暂估总价的构成明细。
4、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协调费用、验收费用等同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
5、安全文明施工费单独列项。
预均化堆棚基础止沉及地面沉降处理报价表 | |||||||
序号 | 总项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估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网架及网架基础止沉加固 | 高压旋喷桩 | m | 3840.00 | 600mm*15000mm水泥为甲供材 | ||
1 | 网架及网架基础止沉加固 | 钢结构制安 | t | 10.00 | 含主材、拆除、清理 | ||
2 | 地面沉降处理 | 地面硬化 | m³ | 650.00 | 200mm厚、C25砼 | ||
2 | 地面沉降处理 | 土工布(500g/㎡) | ㎡ | 3000.00 | |||
2 | 地面沉降处理 | 灰土垫层(300mm厚3:7灰土) | m³ | 1500.00 | |||
2 | 地面沉降处理 | 挖土方(含平整) | m³ | 1500.00 | |||
2 | 地面沉降处理 | 混凝土破除 | m³ | 600.00 | |||
3 | 排水系统 | 混凝土排水沟 | m | 100.00 | 500mm*500mm含雨水篦子 | ||
4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项 | 1.00 | 不低于总报价的2% | |||
5 | 合计 |
付款方式:
税率: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三、其他资料(保证金电汇底单)
(如有)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商 务 技 术 标
(注:价格标与商务技术标分开胶装成册)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施工组织设计
四、项目管理机构
五、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其他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施工组织设计
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暂无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 面 积(平方米) | 位 置 | 需用时间 |
四、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五、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分包人名称 | 地 址 | ||
法定代表人 | 电 话 | ||
营业执照号码 | |||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 主 要 内 容 | 预计造价(万元) | 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 |
备注:
1、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
日 期: 年 月 日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2018年3月)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备注:本表后应附合同复印件。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七、其他材料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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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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