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1-12-22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新仓镇仓前路、虹桥路交叉口信号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新仓镇仓前路、虹桥路交叉口信号灯安装工程已由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仓镇分中心按《平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受理本工程的招标申请,项目业主为平湖市新仓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平湖市新仓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项目位于平湖市新仓镇仓前路新仓镇中心幼儿园处;交叉口西侧车行道宽为 15m,东侧为 13m,北侧为11.5m,南侧为 16m,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本次招标范围同上述建设内容,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2.2 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47.00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或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或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C类证书);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1 年12月 2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3157613970@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24 日。招标人将于2021 年12月27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采用邮寄方式(建议采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在2021年12月28日17:00前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后邮寄至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招标代理室(收件人:胡女士,联系电话17681539088,0573-85570017;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各投标人务必随时跟踪邮件配送进度,及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并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一个工程一个邮包且外层注明本项目工程名称(否则不接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代理公司将所有投标文件封存于代理公司,于开标之日将投标文件统一送至新仓分中心开标。
5.3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详细地址等联系方式(具体联系方式可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在开评标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的权利);以供代理公司在开标结束后将资料邮寄回投标单位(到付)。
5.4招标人将委托新仓分中心监督人员做好开标、评标全过程录音录像。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5.5 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平湖市新仓镇建新路899号政务数据中心一楼(原茉织华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发布。
7. 特别说明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陆仟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新仓镇招投标中心(注:基本账户开户在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新仓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单位名称:平湖市新仓镇人民政府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财政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仓支行
开户账号:201000000540611000017
银行汇票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步邮寄,但应单独装袋(不要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未按时缴纳、未按时送达的均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平湖市新仓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平湖市新仓镇 | 地 址:平湖市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 |
邮编:314205 | 邮 编:314200 |
联 系 人:张先生 | 联 系 人:罗女士 |
电 话:0573-85700582 | 电 话:0573-85570017 |
传 真:/ | 传 真:0573-85570017(570017)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157613970@qq.com |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