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原林业局院落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补充合同合同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服务费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物资装备优质服务客服办公家具器材文具办公设备统一服装安全保卫财务保护防火防盗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门卫守护巡逻公共秩序维护治安突发事件处理机动车应急设备物资强光手电筒应急灯对讲机警棍防暴叉防爆头盔防爆盾牌雨衣雨靴棉大衣报警监控设备安全防范日常巡视卫生保洁卫生清洁地毯保洁地板保养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垃圾收集及清运楼梯手推垃圾车铁锹榨水车疏通机洗地机磨地机吸尘器毛巾抹布清洁剂洗衣粉洗手液84消毒液液垃圾袋扫帚撮箕拖把水桶垃圾桶纸篓茶叶篓卫生纸檄手纸清洁工具设施设备维护机电设备房屋公用设施水电设施强电使用维护保养故障急修给水排水系统管道锈蚀渗漏清理干净卫生设备配件失效损坏维修材料费更换建筑物地面墙台面顶棚屋面吊顶门窗通风道阳台消防通道水磨石大理石地面清洗养护修复小损小坏电力空调内机滤网办公楼外墙安全检测费园林绿化地进行白蚁防治工作绿化服务花草树木花草绿地病虫防治每年春季和夏季做好集中药物杀灭便民服务报刊信件收发代寄代领邮件包裹协助大型活动组织协助临时指派任务白蚁防治服务零星维修电工安保人员物业人员物业区域内的全面事务办公楼的车辆出入外来人员排查物业管理费
金额
12.1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13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DY-20220624002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逸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原林业局院落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补充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20624002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原林业局院落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补充合同 物业管理服务按原有合同标准延期三个月3121312.2
 合计金额小写: 121312.2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拾贰万壹仟叁佰壹拾贰元贰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简要说明:

甲乙双方于2019年签订《板仓路387号(原林业局院落)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以下称原合同),合同履约期限为2019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14日,合同总金额为1455747.00元/3年(每月物业服务费为40437元),现甲方新一轮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工作因故尚未完成,为保障该院落日常管理延续性、及时性,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补充合同。

1.物业类型:办公物业。

2.位置及范围: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387号(原林业局院落),主要由两栋办公楼,主楼建筑面积约1053平方米,副楼建筑面积约960平方米,一栋宿舍、食堂及公共区域组成。

3.服务范围包括院内区域(不包含住宅宿舍),分为四大块;1.主楼:2.副楼;3、食堂:4.公共区域。服务主要内容;1、安全保卫:2、卫生保洁;3、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4、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6-15 —— 2022-09-14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委托管理期限为三个月, 自2022年06月15日起至2022年09月14日止。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照原合同标准延期三个月,具体实施日期从2022年6月15日开始,具体延期时间截止至新一轮物业管理服务中标方进场。

2、物业服务费

合同金额为121312.2

3、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按季支付,甲方依照物业相关考核结果作为物业管理费用发放依据。甲方凭乙方出具物业管理服务发票和考核验收文件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1312.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长沙星沙支行(湖南逸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40201018280000505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项目服务及要求

( 一 )总体要求

1.严格按照物业管理合同进行物业服务,严禁租借挂靠资质,严禁转让合同。

2.如遇大型会议及活动需要加班或临时增加人员时,中标方须提供人力支持,并无条件服从采购人调派。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设置物业管理机构﹑配备物业管理人员,所有工作人员须通过相应专业培训,确保人员上岗具备必备素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本项目所有人员在工作时间内须全时在岗,不得任用兼职人员。

4.制定完善的整体物业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物资装备管理等制度和措施,所有制度进行上墙公示。

5.制定完善的培训方案计划,组织对项目全部工作人员进行各岗位实际要求相对应的专业培训,提供优质服务等系统性培训,一年不少于四次,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采购人将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管理处及客服等人员所需办公家具、器材、文具等办公设备,统一服装等都由中标人购置并承担费用。)

( 二 )安全保卫

1.服务范围: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区域。

2.服务内容:做好物业服务范围内人员、财务保护和防火防盗: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保存记录本一年以上;负责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运行管理;负责门卫守护和巡逻、公共秩序维护、治安及

其它突发事件处理等:;负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出现自然灾害、火灾、外部冲击等突发事件,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协助采购人、保卫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应急设备物资由中标人购置并承担费用,如强光手电筒、应急灯、对讲机、警棍、防暴叉、防爆头盔、防爆盾牌、雨衣、雨靴、棉大衣等)。

3.服务要求:公司有严格的安保制度;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内: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保证车辆停放有序,确保财产安全;办公区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

4.安全监控的记录及要求:

⑴值班记录要求:24小时值班,每班有记录。定期检查,保留存档,文字记录存档一年。

(2)正确使用监控设备,保证各监控部门的参数设置符合要求。

5.保安人员素质要求:

(1)优先安排退伍军人或保安专业学校毕业人员上岗:品貌端正,品行优良,无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本地人员出具户籍证明,外地人员须持有本地居住证。

(2)具备保安培训合格证或退伍证。

(3)身高:男1.65米以上。

(4)年龄:50岁以下。

( 三 )卫生保洁

1.服务范围:物业管理范围内区域。

2.服务内容:各办公场所公共区域、走廊、楼顶、天台、护栏、楼梯、公共卫生间,以及其它公共活动场所(含停车场)的日常卫生清洁t部分场所的地毯保洁、地板保养;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等。

3.服务要求:

(1)保洁服务周到,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仪表整洁,讲礼貌,有素养。(2)责任明确,有详尽的卫生保洁标准和管理措施。

(3)垃圾收集及清运。垃圾要做到及时清扫、收集、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并负责外运出物业范围区域(须保证不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

(4)办公楼屋顶垃圾每月清理一次,保持下水管道畅通。

(5)玻璃、窗户以及窗帘每年清洗一次(限公共区域,办公室除外)。(6)如遇冰雪天气要及时清扫屋顶及地面的积雪。

(7)污水排放通畅,要求做好办公楼下水道及院内所有排污管道清理疏通、化粪池清理一年两次。(8)应对重大传染性疾病进行宣传预防工作,并定期消毒。

(楼梯、垃圾车、手推垃圾车、铁锹、榨水车、疏通机、洗地机、磨地机、吸尘器等保洁相关设备、器材,毛巾、抹布、清洁剂、洗衣粉、洗手液、84消毒液液、垃圾袋、扫帚、撮箕、拖把、水桶、垃圾桶、纸篓、茶叶篓、厕所卫生纸、檄手纸等清洁工具及用品,均由中标人购置并承担费用。)

4.人员条件:

(1)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形象好。

(2)身高:男1.60O米以上,女1.50米以上。

(3)年龄:50岁以下。

(四)设施设备维护

1.服务范围: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机电设备、房屋及公用设施。2.服务内容:

(1)水电设施〔强电)、设备等正确使用、维护保养、故障急修;

(2)给水、排水系统管道锈蚀、渗漏等及时清理干净,故障急修;

(3)卫生设备配件的失效、损坏、残缺的维修、更换,故障急修;

(4)建筑物地面、墙台面、顶棚、屋面及吊顶、门窗、楼梯、通风道以及阳台、消防通道、水磨石、大理石地面等的清洗、保洁、养护、维修,修复小损小坏;

(5)电力空调内机滤网每年至少清洗2次,办公楼外墙需每年至少清洗1次。

注: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测费、相关设备的维修材料费由采购人承担。

( 五 )园林绿化管理

1.服务范围:物业管理范围内绿化服务。

2.服务内容:

日常维护和管理。树木、花草、绿地等的养护,景观的维护。

3.服务要求:

(l)公司有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和养护措施。

(2)花草树木生长正常:无病虫害、无枯黄叶、无黄土裸露、无枯枝死权;剪修及时,缺苗补苗,养护得当。

(3)做好病虫防治工作。每年春季和夏季做好集中药物杀灭工作,确保区域内少蚊虫、无鲸螂、无鼠患。

(4)对极端天气气候(冰灾、旱涝等自然灾害),应早准备、早预防,不能出现树木冻死、枯死现象。

( 六 )便民服务

1.报刊信件收发。2.代寄、代领邮件、包裹。3.协助大型活动组织。4.协助临时指派任务。

( 七 )除“四害”及白蚁防治服务

除“四害”服务。每年定期对物管范围内建筑物及园林进行除“四害”防治工作;白蚁防治:中标人应与白蚁防治站建立常规联系,每年定期对物管范围内建筑物及园林绿化地进行白蚁防治工作,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八 )安全生产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应制度、安全管理措施、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体系。隐.患治理与风险管控,每月定期进行消防、水、电、设施设备、生产现场等安全隐患排查,每半年开展一次安全培训、应急演练。

对中标人“三防”的要求:防火灾、防偷盗、防事故;确保服务期间无一例火灾,无一件偷盗,无一项设备损毁事件发生。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 九 )应急措施

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管理部门,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避免或者尽量减少造成财产损失。

(十)其他要求

1.提供周到的便民服务,报刊信件收发,代寄、代领邮件、包裹等。

2.设立一周七天24小时客户服务体系,公布物业服务电话,随时接受物业管理服务诉求,及时安排处理。急修半小时内到达,其它维修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每年至少1次顾客意见调查,满意率95%以上。

3.能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并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4.物业服务目标:服务以人为本,彰显人性化;有效投诉处理率 100%;零星维修、急修及时率100%,修复率90%;无损毁、无偷盗、无事故;时时、处处维护采购人良好的窗口形象。

5.中标人按法律和政策规定给员工购买必要的社会保险,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员工须统一着装,佩戴企业、工种标识;电工、安保等岗位需要持资格证上岗;员工须有健康证明,检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无权对外收费。如自行收费,一经发现,处以自行收费金额两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8.中标人须提供所有服务人员基本情况,包括简历、承诺所有服务人员无犯罪前科记录的承诺函、相关证件证明,工资社保待遇发放清单等,给采购人备案。人员变化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给采购人。物业人员食宿自理。

四、人员配备

(一)人员要求

1.总服务人数:在满足物业管理基本需求的前提下,物业人员不少于8人。2.建议配备人员架构:

(1)项目经理1人:负责全面协调物业区域内的全面事务。

(2)安保人员4人:负责办公楼的车辆出入,外来人员排查,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3)保洁人员3人:负责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面保洁。

(以上人员配置计划总清单是本项目最低人数要求,投标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人员配备,不得少于以上计划要求。)

(二)相关要求和说明

1.中标人须提供所有服务人员基本情况,包括简历、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前科记录证明、相关证件证明,工资社保待遇发放清单等,给采购人备案。人员变化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给采购人。

2.物业人员食宿安排:食宿自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服务质量考核

甲方将按季对乙方服务项目和内容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细则参照甲方最新颁布的服务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依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服务质量考核文件进行处罚,同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期间造成甲方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全部直接、间接经济损失。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具体以甲、乙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及本合同约定为准。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

2、乙方进场后,人员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岗位人员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投标文件承诺的总人员标准,不得减少对人员有硬性要求的特殊岗位人数。

3、乙方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持有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资格证,并保持人员稳定。乙方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

4、乙方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长沙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必须按劳动部门规定的要求全额购买各项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等其他保险由乙方视各工种情况予以购买;乙方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受到的人身损害,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或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泄露、披露甲方的有关信息资料(包括且不限于人事信息、经营信息、管理信息、技术信息、财务信息、市场信息、知识产权、政策信息等各类信息资料),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全部直接、间接损失。

6、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书面上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进行处理,将处理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给甲方。

7、乙方不得将项目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即刻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产生的全部直接、间接损失。

8、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9、乙方因维护等事项需要甲方配合时,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沟通,甲方应提供方便和配合,如事先不与甲方取得联系沟通造成物业损失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及相关责任。

10、甲方已设计、规划、涵盖在本项目内的区域,但在招标文件中尚未详细列出的配套设施、设备、建筑物以及园林绿化等均包含在本合同内。

11、乙方应本着支持、诚信的态度,按照招标文件和实际管理过程中的要求全方位服务本项目区域的物业管理,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标文件所列工作之外的其他物业管理工作和甲方临时性安排的工作。

12、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接受甲方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无偿配合甲方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乙方坚决切实执行甲方提出的监督管理意见、整改意见并书面向甲方报告执行、整改成果,确保符合甲方的各项要求。

1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考核,考核按照检查评分形式进行。评分细则按照招标文件物业管理目标和各项指标要求由甲方制定,作为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14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管理部门,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甲方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15、本合同解除或按照正常委托期限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时,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否则由乙方对相关设施进行维修、更换并承担全部的维修、更换费用,如乙方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拒绝或拖延维修、更换的,则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更换,全部的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物业管理费中扣除该费用,不足部分继续向乙方追偿。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或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支付未整改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因上述原因,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未整改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该给予甲方全部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

2、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一个季度物业管理费作为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2022-06-15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本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合同与原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约定的为准。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政策调整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长沙县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价,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17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开慧镇葛家山村金山路69号
法定代理人: 周向阳 法定代理人: 曾峥
委托代理人: 邓梦晴 委托代理人: 粟灿成
电话: 0731-84011030 电话: 0731-86884460
传真: 0731-84011031 传真: 0731-86884460
采购计划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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