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西省公安厅拍摄制作反诈专题宣传片服务类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6/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江西省公安厅拍摄制作反诈专题宣传片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询价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9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江西省公安厅拍摄制作反诈专题宣传片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现就江西省公安厅拍摄制作反诈专题宣传片服务类采购项目进行采购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投标。
一、项目内容
二、项目需求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需求
1.成品分辨率及格式为1920*1080/mov,每部时长约7分钟;
2.成片交付时间一般为采购方确定脚本起五个工作日完成;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方的需求,编制提供专题宣传片制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拍摄形式、组织实施、宣传片的基本架构等内容。
4.为确保质量,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宣传片制作经验,制作团队人员均具备相应专业资质,人数不少于3人。
5.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需与响应文件承诺的人员一致,如有变更需经采购方同意。如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变更人员或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有权将其不诚信行为上报至监管单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制作单位资质
1.政治站位高,工作纪律和执行能力强。
2.熟悉“反诈”工作,了解反诈工作要点、难点,理解并较好把握拍摄要求,具有较高的编导摄制及后期制作水平。
(三)工作要求
1.围绕江西省反诈工作,按采购方要求精心制作,反映反诈工作成效,提高社会公众影响力,推动江西反诈工作质效提升。
2.专题宣传片成片经采购方审核,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调整的,供应商应无条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持续跟进,直至专题宣传片达到采购方要求。
(四)技术要求
1.高清摄像机、飞行航拍器、录音设备等拍摄器材(每组各一套及以上)。
2.能根据拍摄内容撰写采购人认可的脚本,有经得起反复修改的耐心。每组拍摄人员原则上应配备摄像师2名、编导1名;后期制作同步进行,白天拍摄资料,晚上整理归档,制作团队应至少有3名具有编导、新闻、摄像等具有相关能力的专业人员。供应商应出具为以上人员开标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作为佐证。
3.供应商应具备白天拍摄内容,晚上撰写脚本并进行后期制作的能力。制作期间,供应商需完成素材的整理,并根据需要对视频内容进行调整,安排专业人员完成该片文字配音工作。视频的文稿撰写、设置编辑、配音配乐、字幕制作等均由供应商负责。
4.按采购方要求分成1至2组同时或单独进行,具体工作时方间由采购方进行安排,应及时响应。每次拍摄时间须于采购安排的时间相互配合,拍摄和后期制作同步进行。
5.应具备非线性编辑软件和调色、合成、配音等技术。
三、投标公司须具备以下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单位在提供报价单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一份(包含总价和各项目费用清单);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采购需求的响应承诺及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文件一正一副。
注意:以上文件需信封密封标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一正一副),未标注项目名称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启封,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评审办法
满足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者中标。
六、付款方式
每部宣传片拍摄制作完成后由采购方验收,4部专题宣传片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全款。
七、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12时;
2.开标地点:江西省公安厅装备财务部国资科;
3.标书交纳方式:邮寄或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联系人:万警官)
八、联系方式
装备财务部联系人:万警官,电话:0791-87288701
江西省公安厅装备财务部
2023年6月21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
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做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询价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1日 至 2023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询价公告
方式:详见询价公告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9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邮寄或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联系人:万警官)
五、开启
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询价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省公安厅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
联系方式:万警官,0791-87288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警官
电 话: 0791-87288701
江西省公安厅拍摄制作反诈专题宣传片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询价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9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江西省公安厅拍摄制作反诈专题宣传片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现就江西省公安厅拍摄制作反诈专题宣传片服务类采购项目进行采购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投标。
一、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江西省公安厅拍摄制作反诈专题宣传片服务类采购 | 1 | 项 | 5万元 |
根据江西省反诈工作成效,拍摄制作2023年度反诈系列专题宣传片(共4部,每季度1部),经费预算5万元(含税)。 |
二、项目需求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需求
1.成品分辨率及格式为1920*1080/mov,每部时长约7分钟;
2.成片交付时间一般为采购方确定脚本起五个工作日完成;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方的需求,编制提供专题宣传片制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拍摄形式、组织实施、宣传片的基本架构等内容。
4.为确保质量,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宣传片制作经验,制作团队人员均具备相应专业资质,人数不少于3人。
5.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需与响应文件承诺的人员一致,如有变更需经采购方同意。如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变更人员或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有权将其不诚信行为上报至监管单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制作单位资质
1.政治站位高,工作纪律和执行能力强。
2.熟悉“反诈”工作,了解反诈工作要点、难点,理解并较好把握拍摄要求,具有较高的编导摄制及后期制作水平。
(三)工作要求
1.围绕江西省反诈工作,按采购方要求精心制作,反映反诈工作成效,提高社会公众影响力,推动江西反诈工作质效提升。
2.专题宣传片成片经采购方审核,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调整的,供应商应无条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持续跟进,直至专题宣传片达到采购方要求。
(四)技术要求
1.高清摄像机、飞行航拍器、录音设备等拍摄器材(每组各一套及以上)。
2.能根据拍摄内容撰写采购人认可的脚本,有经得起反复修改的耐心。每组拍摄人员原则上应配备摄像师2名、编导1名;后期制作同步进行,白天拍摄资料,晚上整理归档,制作团队应至少有3名具有编导、新闻、摄像等具有相关能力的专业人员。供应商应出具为以上人员开标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作为佐证。
3.供应商应具备白天拍摄内容,晚上撰写脚本并进行后期制作的能力。制作期间,供应商需完成素材的整理,并根据需要对视频内容进行调整,安排专业人员完成该片文字配音工作。视频的文稿撰写、设置编辑、配音配乐、字幕制作等均由供应商负责。
4.按采购方要求分成1至2组同时或单独进行,具体工作时方间由采购方进行安排,应及时响应。每次拍摄时间须于采购安排的时间相互配合,拍摄和后期制作同步进行。
5.应具备非线性编辑软件和调色、合成、配音等技术。
三、投标公司须具备以下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单位在提供报价单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一份(包含总价和各项目费用清单);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采购需求的响应承诺及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文件一正一副。
注意:以上文件需信封密封标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一正一副),未标注项目名称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启封,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评审办法
满足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者中标。
六、付款方式
每部宣传片拍摄制作完成后由采购方验收,4部专题宣传片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全款。
七、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12时;
2.开标地点:江西省公安厅装备财务部国资科;
3.标书交纳方式:邮寄或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联系人:万警官)
八、联系方式
装备财务部联系人:万警官,电话:0791-87288701
江西省公安厅装备财务部
2023年6月21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
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做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询价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1日 至 2023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询价公告
方式:详见询价公告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9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邮寄或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联系人:万警官)
五、开启
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询价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省公安厅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
联系方式:万警官,0791-87288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警官
电 话: 0791-87288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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