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社会组织抽查审计”项目采购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3/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社会组织抽查审计服务工作,现将本年度社会组织审计项目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内容
(一)LZSMZJ-SHZZGLK-2024-002
(二)项目名称:兰州市民政局2024年度社会组织审计项目
(三)项目内容: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市级社会组织进行抽查审计,查看社会组织2023年度工作报告书、会计报表、相关账簿、审批单据、财务票据、合同协议等资料;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查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业务活动管理是否规范;核实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查看是否按规定举办论坛等活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违反非营利法人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前年度。
二、项目预算
本次共抽查审计市级社会组织49家,预计每家审计费用0.3万元,共计14.7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
(二)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以上证件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亲自提交采购活动资料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交采购活动资料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须提供缴纳税收的有效凭证原件(依法免税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国家电子税务总局申报成功记录截屏等有效证明材料)。
(六)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八)供应商须提交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就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审计服务项目的客观性、公正性进行承诺。
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
(九)投标人相关资质应采用承诺制,书面声明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资质承诺函(资质承诺函后附)。
(十)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一)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一项目一服务方,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十二)投标单位需具有购买政府服务(社会组织审计)的工作经验,了解社会组织相关政策法规。
(十三)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 2024年3月17日至3月22日。
(二)地点:兰州市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10楼1010室(社会组织管理科)。
(三)方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领取项目相关参数明细,截止时间为3月22日17:00。
五、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4月8日上午9:3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不予受理。
(二)地点:兰州市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10楼1004室。
(三)方式:本项目以纸质版投标文件方式现场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兰州市民政局
地址:兰州市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10楼1010室
联系人:黄蕊忠 电话:8231993
附件:资格承诺声明函
兰州市民政局
2024年3月17日
附件:
资格承诺声明函
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采购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全称为:
注册地点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项目名称和内容
(一)LZSMZJ-SHZZGLK-2024-002
(二)项目名称:兰州市民政局2024年度社会组织审计项目
(三)项目内容: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市级社会组织进行抽查审计,查看社会组织2023年度工作报告书、会计报表、相关账簿、审批单据、财务票据、合同协议等资料;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查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业务活动管理是否规范;核实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查看是否按规定举办论坛等活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违反非营利法人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前年度。
二、项目预算
本次共抽查审计市级社会组织49家,预计每家审计费用0.3万元,共计14.7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
(二)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以上证件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亲自提交采购活动资料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交采购活动资料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须提供缴纳税收的有效凭证原件(依法免税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国家电子税务总局申报成功记录截屏等有效证明材料)。
(六)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八)供应商须提交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就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审计服务项目的客观性、公正性进行承诺。
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
(九)投标人相关资质应采用承诺制,书面声明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资质承诺函(资质承诺函后附)。
(十)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一)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一项目一服务方,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十二)投标单位需具有购买政府服务(社会组织审计)的工作经验,了解社会组织相关政策法规。
(十三)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 2024年3月17日至3月22日。
(二)地点:兰州市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10楼1010室(社会组织管理科)。
(三)方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领取项目相关参数明细,截止时间为3月22日17:00。
五、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4月8日上午9:3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不予受理。
(二)地点:兰州市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10楼1004室。
(三)方式:本项目以纸质版投标文件方式现场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兰州市民政局
地址:兰州市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10楼1010室
联系人:黄蕊忠 电话:8231993
附件:资格承诺声明函
兰州市民政局
2024年3月17日
附件:
资格承诺声明函
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采购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全称为:
注册地点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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