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漳州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漳州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改扩建项目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23〕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实施单位为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金峰开发区(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981平方米,其中扩建建筑面积3845平方米,对机动车检测中心综合楼进行扩建,新建查验车间二、门卫一、门卫二、档案楼,配电室,架空连廊、配套硬化、给排水、供配电、绿化、安防监控等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概算2850.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01.87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项目总建筑面积7981m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项目建筑物高度15.45米,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本项目属于中型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高度15~100米以内”,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不要求;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24927321(含暂列金额 35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配电房主体工期4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及闽建办筑〔2018〕18号文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⑤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⑥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扫描上传。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将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应当予以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⑦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⑧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5日 08: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6.00%~10.00%(含6.00%,不含10.0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0月7日 09:3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7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漳州市蓝田开发区,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7053117,传真:/
联系人:童工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东湖大厦501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jjrzz123@126.com
电话:0596-2926609, 传真:/
联系人:朱女士、张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48号
联系电话:0596-293495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
招标人: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改扩建项目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23〕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实施单位为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金峰开发区(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981平方米,其中扩建建筑面积3845平方米,对机动车检测中心综合楼进行扩建,新建查验车间二、门卫一、门卫二、档案楼,配电室,架空连廊、配套硬化、给排水、供配电、绿化、安防监控等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概算2850.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01.87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项目总建筑面积7981m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项目建筑物高度15.45米,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本项目属于中型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高度15~100米以内”,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不要求;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24927321(含暂列金额 35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配电房主体工期4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及闽建办筑〔2018〕18号文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⑤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⑥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扫描上传。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将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应当予以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⑦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⑧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5日 08: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6.00%~10.00%(含6.00%,不含10.0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0月7日 09:3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7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漳州市蓝田开发区,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7053117,传真:/
联系人:童工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东湖大厦501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jjrzz123@126.com
电话:0596-2926609, 传真:/
联系人:朱女士、张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48号
联系电话:0596-293495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
招标人: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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