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国融信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草原极高火险区(高火险区、中火险区)建设项目:风险防范系统建设(2)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89.5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grxd2023-018-1
预算金额189.5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融信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新迎135657686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草原极高火险区(高火险区、中火险区)建设项目:风险防范系统建设(2)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RXD2023-018-1(2)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草原极高火险区(高火险区、中火险区)建设项目:风险防范系统建设(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895200
最高限价(元):18952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草原极高火险区(高火险区、中火险区)建设项目:风险防范系统建设(2)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895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风险防范系统建设:拟新建大型防火宣传牌、宣传碑、宣传牌、宣传窗栏等宣传教育设施;购置防火语音提示装备等草原防火宣传设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须提供合法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2、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期3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的缴纳社保证明);
3.3、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4、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或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必须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保证金打款凭证
3.8、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未办理CA的供应商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照要求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指定地点,供应商无需到场。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库尔勒市石化大道巴州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方式:0996-2016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融信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上华城三楼
联系方式:13565768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新迎
电 话:13565768668
附件信息:
草原防火-一包标示标牌.doc
367.3K
草原防火-一包标示标牌.pdf
379.9K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