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非政府采购(其他)关于安吉县涉矿工程开挖资源方量估算报告和报告复核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jjxzx2023-090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公司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联系人王珲
招标代理机构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燕0572-521032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非政府采购(其他)关于安吉县涉矿工程开挖资源方量估算报告和报告复核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就《安吉县涉矿工程开挖资源方量估算报告和报告复核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一、磋商项目编号:AJJXZX2023-090二、磋商项目:安吉县涉矿工程开挖资源方量估算报告和报告复核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五、磋商项目概况: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工作范围储量规模数量约具体服务要求1安吉县涉矿工程开挖资源方量估算报告和报告复核服务对安吉县范围内的涉矿工程开挖资源方量出具估算报告,或对相关报告数据进行复核。0-10万方(含)50宗详见第三章服务范围及要求10万方-100万方(含)19宗100万方以上1宗小型项目方量现场实测30项备注1、本项目采购总估算为人民币25.00万元/年。投标供应商按照下浮率进行报价,服务费结算=实际服务类型数量×指导单价×(1-成交下浮率)的合计。指导单价详见磋商文件的相关规定。2、服务期限:3个年度(合同一年一签,一个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在服务价格(下浮率)和服务内容及合同条款均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个服务合同,最多续签2次。验收不合格的,重新组织招标。3、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六、供应商资格要求: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供应商须具有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1、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地点: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4、报名方式:本项目接受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报名(同时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前事先电话联系代理公司。如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报名资料上传至1219950383@qq.com,联系人:马燕,联系电话:0572-5210322。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上午09:00时前。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九、磋商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上午09:00时整。磋商地点: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十、投标保证金: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缴纳时间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保证金缴入:账户名称: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营业部帐号:33050164712700000706十一、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十二、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答复,并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质疑联系人:郎正,联系电话:0572-5210252。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A、报名表;B、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副本复印件一份;C、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E、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一份;3、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十三、本项目执行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十四、采购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十五、投标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当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十六、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王珲联系电话:13967270055地址:浙江省安吉县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马燕/孙颖联系电话:0572-52103220572-5210293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3、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72-502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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