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bzj-cg2023-021
预算金额35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明哲191900093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帕米尔高原阿拉尔国家湿地公园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湿地补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ZJ-CG2023-021
项目名称:新疆帕米尔高原阿拉尔国家湿地公园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湿地补助)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500000
最高限价(元):3272963.4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帕米尔高原阿拉尔国家湿地公园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湿地补助)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大数据平台升级、维护及年报编制包括:智能无人机监管系统1套以及配套的维保年报编制1项。湿地公园大门总尺寸:6m*2.8m,立柱:0.8m*0.8m*3.5m,材质:铁艺,定制1个。宣传标识系统提升改造总导览牌版面设计,材质为冷轧钢板(1.5 mm),激光切割造型,打磨焊接,汽车烤漆工艺,文字油墨丝网印,画面3M膜UV喷绘1个。湿地公园道路指示牌道路交通指示牌,高度4.5m,版面3m*2m,国标1个。动植物科普立式牌材质为双层亚克力,高清相纸,版面尺寸0.6米x0.8米,20个。温馨提示牌冷轧钢板(1.5 mm),激光切割造型,打磨焊接,汽车烤漆工艺,文字油墨丝网印,画面3M膜 UV喷绘,内置钢筋龙骨,10个。宣教馆改造、标本室改造、科普宣教课堂改造1项。生态文明建设宣传片8分钟,主要拍摄湿地公园景观、野生动植物、日常巡护工作等1项。会议系统包括:音响、麦克风、机柜等1套。围栏新建网片尺寸为长度3米*高度1.5米,网格尺寸为6*8cm,材质为低碳钢丝,丝经≥3mm。斜撑立柱采用≥2.5cm角钢,刷红防锈漆,桩距3m,高2m,埋深0.5m,地上1.5m,1500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备数字化智能展馆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6日至2023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线上开标(www.zcygov.com)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喀什办理地点喀什东城喀什市行政审批局一楼企业服务专区数字证书窗口,联系电话15001465669)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红其拉甫路024号
联系方式:13139757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 10 村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1幢13层B22号
联系方式:19190009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明哲
电 话:19190009309
附件信息:
塔县帕米尔高原-招标文件2023-5-25.pdf
494.7K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