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天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现就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信息平台维保(非政府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JHTY2024-CG087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及 单位 | 预算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服务期 |
1 | 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信息平台维保 | 1项 | 19.4856 | 19.4856 | 详见采购需求 |
六、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公布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项目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09月2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金华市婺城区王下滩社区贤达路65号,现场购买或邮寄。
3.标书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5.标书费可通过电汇、转账方式交至以下银行账号:550007408400015,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天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八、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授权人联系电话及收件邮箱);
3.以上资料可以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金华天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jhty@jhtygczxyxgs.wecom.work
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提供的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和方式: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于2024年09月27日09:30时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天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王下滩社区贤达路65号)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竞争性磋商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30时
地点:金华天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王下滩社区贤达路65号)一楼开标室,参加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会议。
十一、公告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按公告上述的要求为供应商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报名人的磋商文件。
十三、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羊先生
联系电话:0579-89103151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金瓯路1366号
2.代理机构:金华天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 敏
联系电话:18757918567
报名联系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470908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王下滩社区贤达路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