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4]n01392
预算金额2418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永超0371-65900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1
公告正文
兰考县仪封镇、葡萄架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仪封镇、葡萄架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考县兴兰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兰考县仪封镇、葡萄架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2 招标编号:HNZB[2024]N0139
2.3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兰考县,涉及仪封镇、葡萄架乡全域。
2.4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用地布局优化和整治、人居环境改善和产业发展项目等三个子项。(详见招标文件)
2.5 投资估算:本次招标内容约24180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2个标段
一标段:兰考县仪封镇、葡萄架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
二标段:兰考县仪封镇、葡萄架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
2.7 招标范围:
一标段:
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过程的实施及管理。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内容如下:
①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勘察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图深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及全部后续设计服务。初步设计(含概算)须通过招标人会同相关部门的评审。施工图须通过相关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包含评审及施工图审查相关费用)。
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施工全过程管理服务及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等后续工程相关服务。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招标人有另行约定材料除外)。
二标段:
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分部分项,各工序各部位工程等监理,以及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取得、配合工程结算、工程审计工作、质量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旁站式监理工作。包括: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档案管理等。
2.8 工期要求:
一标段:合同生效后24个月,包括设计周期、采购周期和施工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交付完成(含缺陷责任期)。
2.9 质量要求:
一标段: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的标准与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满足设计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二标段:质量合格且达到招标人要求。
2.10 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EPC)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上述(1)、(2)、(3)、(4)资质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联合体具备即可。
3.3、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2023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本(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注:上述(1)、(2)、(3)资质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联合体具备即可。
3.4、财务要求:
(1)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或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提供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据。
注:上述(1)、(2)财务要求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5、信誉要求:
3.5.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5.2、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5.3、提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6、其他要求:
3.6.1、提供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查询证明(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或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企业提供)。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3 家,且允许由具有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
(2)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需明确各自分工与职责,并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通过CA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二标段: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并有劳动合同和社保局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2023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本(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3.4、财务要求:
(1)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或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提供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据。
3.5、信誉要求:
3.5.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5.2、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5.3、提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6、其他要求
3.6.1、提供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查询证明(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或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获取方式:需通过CA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CA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再办理CA。“企业注册”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xwtzgg/10414.jhtml,办理CA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znbslc/24675.jhtml。
(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
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转账凭证(或银行电子回执单)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保证金缴纳方式也可以采用 保函形式。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请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首页公告《投标保证金缴纳线上系统正式启用通知》或直接登录http://ggzy.lankao.gov.cn/znfwzn/18710.jhtml。
备注: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0元整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11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
6.2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lankao.gov.cn)系统中加密上传。
6.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6.5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ggzy.lankao.gov.cn)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 项目 xx 标段), 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lankao.gov.cn)。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评标依据
5.1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考县兴兰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3707610699 
地    址:兰考县数字金融小镇7#楼2楼
 
招标代理: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永超  鄢沛  贾海洋
电    话:0371-65900691   18538197991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监督单位:兰考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371-22778503   13937873989
 
附件下载:公告及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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