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石义海0433-42280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兴嘉工程技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爱玲0433-4257999
标书截止时间2025/0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20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和南线(G611)和龙至南坪(柳渊屯)段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和南线(G611)和龙至南坪(柳渊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4〕3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和龙市公路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和龙市人民政府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51.5%:48.5%,招标人为和龙市公路建设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和龙市境内。
  2.2建设规模:路线全长47.658公里,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城镇过境段(K0+000-K8+600)采用原有技术标准。
  全线设置隧道1725米/1座,公铁分离立交2处,大桥905 米/4座,中桥276.8米/4座,小桥113米/8座,涵洞136道,停车区1处,隧道变电所2处,公共汽车临时停靠站20处。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1级。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90天。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即JLXJ2025-GL001-01标段和JLXJ2025-GL001-02标段。
  2.5招标范围:JLXJ2025-GL001-01标段招标范围为国道和南线(G611)和龙至南坪(柳渊屯)段(K0+000-K31+700)。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路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其他工程及筑路材料等工程的勘察、现场踏查、测量、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固化)、施工技术要求(指标)、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施工招标阶段的配合及其他后续服务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下发的设计委托书为准(本标段不含涉铁部分设计)。JLXJ2025-GL001-02标段招标范围为国道和南线(G611)和龙至南坪(柳渊屯)段(K31+700-K47+658)。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路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其他工程及筑路材料等工程的勘察、现场踏查、测量、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固化)、施工技术要求(指标)、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施工招标阶段的配合及其他后续服务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下发的设计委托书为准(本标段不含涉铁部分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1资质要求
  JLXJ2025-GL001-01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或工程测量(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JLXJ2025-GL001-02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或工程测量(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由交通运输部审核、审批资质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批复的二级以上公路(含二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设计业绩,累计不少于20公里,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注: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只计算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2、以上设计业绩应是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已载明业绩,养护工程、国外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均不予认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本标段全部设计工作;
  (3)招标文件中的其他相关规定。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05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hlht/)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5.3已在省级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长春)、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长春)。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5.4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 
  5.5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20日09时00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
  6.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4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腾讯会议号在招标文件内提供,开标时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未在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5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6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2月20日13时0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7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2 本次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龙市公路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吉林省和龙市人民大街105号
  联系人:石义海
  电话:0433-42280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兴嘉工程技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边州和龙市誉文街48-4号  
  联系人:刘爱玲、崔君爽  
  电话:0433-4257999
初审:石义海
复审:张 鹏
终审:宋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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