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佳佳025-8771512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7
公告正文

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281 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滨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起点位于盐城市滨海港区,终点位于淮安市涟水县,本项目为盐城段。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项目工程范围为东接滨海港,西至盐城、淮安两市交界,路线全长约 65.100 公里。全线共设置滨海港互通、滨淮互通、界牌互通、滨海枢纽、滨海西互通、大套互通等 6 处互通式立交,设有 1 处服务区、1 座主线收费站,总投资额约102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项目,共划分6个标,即BHHB-1、BHHB-2、BHHB-3、BHHB-4、BHHB-5、BHHB-6标段,具体如下:

BHHB-1标段:桩号范围为K5+000~K32+000,主要工作内容为左、右幅的声屏障、桥面径流收集处理系统,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BHHB-2标段:桩号范围为K32+000~K45+000,主要工作内容为左、右幅的声屏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BHHB-3标段:桩号范围为K45+000~K50+750,主要工作内容为左、右幅的声屏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BHHB-4标段:桩号范围为K50+750~K57+200,主要工作内容为左幅的声屏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BHHB-5标段:桩号范围为K50+750~K57+200,主要工作内容为右幅的声屏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BHHB-6标段:桩号范围为K57+200~K70+100.363,主要工作内容为左、右幅的声屏障(不包含大套互通以西2590米声屏障)、桥面径流收集处理系统,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5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

2)业绩条件: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500 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

注:上述“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500 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是指:合同范围仅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其合同金额应明确不小于 500 万元;或合同范围不仅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但其中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合同金额应明确不小于 500 万元,下同。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业绩条件:

a、项目经理:

2019年1月1日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500 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b、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2019年1月1日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500 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3.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6个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及其控股、管理的所有公司在本项目6个标段中最多可中标数量总和为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65日至2024613,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息服务系统”中进行预约并选定副联单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5.2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5.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5.5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进行了优化,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第二个信封开标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6279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62710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招标人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直播整个开标过程(包括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请投标人准时参加,腾讯会议号:262 408 328,腾讯会议密码将在开标前10分钟解除,密码解除后投标人可自行进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滨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科悦商务中心5楼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邮编:210029

电话:025-87715120                 

联系人:马佳佳、伏泽宇

邮箱:1375349163@q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8.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投标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造价金额、技术标准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5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投标人如要求澄清招标文件,需将相关澄清材料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工作邮箱:1375349163@qq.com,或书面提交澄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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