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2-03-65号
2、采购项目名称:朝阳镇专职消防队建设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2日
5、评审日期:2022年04月1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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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本项目为朝阳镇专职消防队建设项目(二次),位于洛阳市孟津区朝阳镇,主要采购内容有消防车、抢险救援器材、个人防护装备、通信器材及摄影摄像器材等;(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
郑州保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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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鼎路南、心怡路东1号楼20层2001 |
1328760.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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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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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朝阳镇专职消防队建设项目(二次)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鹏辉,常兴明,许承新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孟津县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7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2年04月18日至2022年04月19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孟津区朝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朝阳镇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879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正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路丽春路交叉口芳林大厦1307室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290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290710
河南正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