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福建旅游交易会福州馆设计及布展服务类采购项目 | 2022-12-02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乙方:福建文智华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HZ[CS]2022005的2022福建旅游交易会福州馆设计及布展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60201 博览会服务 | 博览会服务 | 福建旅游交易会福州馆设计及布展 | 展馆设计、布展,现场设置演艺节目和湖东项目,提供文创产品展示等。 | 1(项) | 1.展馆主题鲜明,突出特色,突出精品。集中展示以闽都文化、清新生态、温泉康养、滨江滨海为代表的福州旅游资源特色,树立“有福之州”的形象。 2.展馆设 计应具有很强的创意性和艺术性,整体效果具有冲击力和震撼力。 3.展馆空间进行区域划分,设置表演区、展示区、销售区、美食区,展示空间设 计合理并具人性化,功能完善,其中舞台表演区面积不少于10㎡。 4.现场须设置内容丰富、具有福州特色、吸引力强的演艺节目、互动体验项目以及具有可执行性的旅游产品展示和销售项目等。 | 44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肆拾肆万元整(¥44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400)天内交货(视福建旅游交易会实际时间而定,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展);
4.2交付地点: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8号馆;
4.3交付条件: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展馆应主题鲜明,突出特色,突出精品。集中展示以闽都文化、清新生态、温泉康养、滨江滨海为代表的福州旅游资源特色,树立“有福之州”的形象。 5.2展馆设计应具有很强的创意性和艺术性,整体效果具有冲击力和震撼力。 5.3展馆空间进行区域划分,设置表演区、展示区、销售区、美食区,展示空间设计合理并具人性化,功能完善,展馆面积450㎡,其中舞台表演区面积不少于10㎡。 5.4展馆现场须设置内容丰富、具有福州特色、吸引力强的演艺节目、互动体验项目以及具有可执行性的旅游产品展示和销售项目。 5.5展馆现场需提供宣传视频等播放设备,同时充分运用声、光、电技术,能够结合高新技术手段强化展示效果。 5.6乙方应提供500份价值不低于50元的具有福州特色的旅游文创产品用于展期宣传。 5.7乙方在展会期间需提供福州特色文艺节目现场表演,表演场次不少于5场,每场节目数量不少于2个,演员总人数不少于10人(不含主持人)。其中必须包含具有福州特色的演出,表演项目及演员需经甲方审核同意。 5.8展会期间乙方须安排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展馆维护、展位协调、活动安排、参观引导、宣传品补充和发放等相关工作。 5.9展会期间乙方应组织开展一场福州文旅资源推介,推介时长约10分钟,需安排专业主持人进行讲解,主持人人选需经甲方审核同意。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布展施工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布展施工验收报告。 6.1.2展会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项目总体验收报告及第三方(即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中公布的福州市甲级资质企业)出具的工程造价评审报告。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70 | 合同签订生效后,展会举办前一个月且有关款项经福州市财政局审核通过,财政指标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 |
2 | 30 | 展会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且有关款项经福州市财政局审核通过,财政指标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工程造价评审报告的结果支付合同余款(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生效至合同项目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为止。。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中标金额10%的违约金;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且经甲方书面指出后仍不整改的,每次应向甲方赔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 10.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也有权在付款时径直扣除相应款项。 10.7 由于乙方原因而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布展的,乙方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并应承担甲方因此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但是甲方在布展期间内有权要求对布展方案作小修改,若项目修改量较大,乙方可与甲方协商延长布展时间,增加项目费用,经双方同意后,乙方要及时组织安排布展。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已无履行必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价款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致的所有损失。 10.8甲方不按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支付利息给乙方,该违约金不得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30%。因款项没有到位耽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如果出现任何第三方提出此类指控,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甲方应在展会前10个工作日将所需的文字及图片等资料以电子文件的形式交付给乙方,否则由此影响到乙方布展的效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14.2 乙方必须严格根据展馆方及展会主办方的要求,执行馆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因乙方违反展馆内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14.3 甲乙双方有义务保管任何一方提供给对方的任何资料并予以保密,泄密方应赔偿对方因泄密所遭致的所有损失,保密义务不受合同效力期间的影响。 14.4 项目中用到的图片及相关资料文件等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制作或租用布展所需物料,安装,运输和撤场。 14.5 布展期间进(退)场所需的布展证,布撤展的车辆停放证等由乙方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予以协助。 14.6 乙方负责免费提供展览期间本合同项下展位的维护。 14.7 因甲方提供展会时间、地点、平面图、面积尺寸、限高等因素有误而导致后期无法布展的,乙方对此概不负责。 14.8 展场内所有展出物品因甲方操作失误而损坏,甲方将负全部责任,但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维修。 14.9 展场内所有展出物品因乙方操作失误或者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质量而损坏或者造成人员伤亡的,乙方将负责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 14.10 撤场后,纯属租借的物料归乙方所有,由甲方提供的布展物料归甲方所有。 14.11 展览结束且乙方将展架拆卸清场完毕之日,则乙方履行完毕本合同全部义务。 14.12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政府规定,主办方)而造成甲方或乙方无法履行其全部或者部分合同义务的,甲方或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应采取及时且合理的补救措施以防止损失扩大化和即时通知对方并出具有关政府部门的证明,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履行的合同义务等事宜。 14.13 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通过书面方式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14.14根据福州市政府通知,后期若因为疫情防控原因,导致展会活动延期或取消,乙方须服从展会延期或取消的通知决定,不得有异议,乙方已投入的费用据实结算。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共伍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15.5.1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及布展方式须根据甲方实际要求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且布展方案经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实施布展。 15.5.2布展施工时间为期三天,为实际展会时间前3天。乙方需承担其公司工作人员证件办理,场地特装管理、水电等所有相关费用。 。
甲方: |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乙方: | 福建文智华传媒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10层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2062(自贸试验区内) |
单位负责人: | 翁国平 | 单位负责人: | 吴国兴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联系方法: | 1806505547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635120090 |
签订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
签订日期:2022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