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洛阳市偃师区城市有机更新-泰和小区改造项目(EPC)(项目代码:2209-410381-04-05-504151)-招标公告
金额
1734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9-410381-04-05-504151
预算金额1734万元
招标公司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乔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昊1823793712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偃师区城市有机更新-泰和小区改造项目(EPC),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有机更新-泰和小区改造项目(EPC)(项目代码:2209-410381-04-05-504151);
2、招标编号:偃建招(2024)09号
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4)0019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公开-2024-10
3、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上级资金,100%;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项目位于偃师区槐新街道辖区内。主要改造范围:泰和小区(原磷肥厂生活区),涉及8栋楼、174户,建筑面积1.3万m²,概算投资1734万元,新建篮球场、游园,原办公楼改造为青年科创基地,南大门、窑洞加固及福利院、光荣院等周边环境提升改造。
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完成工程设计文件、报批建设、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提供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备案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6、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7、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17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9、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到当地省市安全文明生产施工标准化工地验收标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11、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2、文明工地目标:争创市级文明工地;
1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4、概算总投资额(最高投标限价):1734万元;
15、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设计资质要求: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与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含);
(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1月13日至2024年01月19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18号
联 系 人:乔先生
电 话:0379-60215050
代理机构: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8-1号1号楼3层304号
联 系 人:姜昊、汤晨
电 话:18237937127
监管部门: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70985
2024年01月12日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偃师区城市有机更新-泰和小区改造项目(EPC),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有机更新-泰和小区改造项目(EPC)(项目代码:2209-410381-04-05-504151);
2、招标编号:偃建招(2024)09号
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4)0019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公开-2024-10
3、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上级资金,100%;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项目位于偃师区槐新街道辖区内。主要改造范围:泰和小区(原磷肥厂生活区),涉及8栋楼、174户,建筑面积1.3万m²,概算投资1734万元,新建篮球场、游园,原办公楼改造为青年科创基地,南大门、窑洞加固及福利院、光荣院等周边环境提升改造。
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完成工程设计文件、报批建设、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提供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备案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6、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7、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17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9、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到当地省市安全文明生产施工标准化工地验收标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11、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2、文明工地目标:争创市级文明工地;
1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4、概算总投资额(最高投标限价):1734万元;
15、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设计资质要求: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与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含);
(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1月13日至2024年01月19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18号
联 系 人:乔先生
电 话:0379-60215050
代理机构: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8-1号1号楼3层304号
联 系 人:姜昊、汤晨
电 话:18237937127
监管部门: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70985
2024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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