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场大气、土壤、水、噪声等监测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2 02:2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垃圾处理场大气、土壤、水、噪声等监测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000-04216
项目名称:垃圾处理场大气、土壤、水、噪声等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405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405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周期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和监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已在省生态环境厅进行资质备案登记(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3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开标地点为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供应商在线观看开标会的网络直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供应商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辽阳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辽阳市白塔区新华路489号
联系方式:13243961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名称: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辽阳市人民政府A座五楼
联系方式:0419-3868654
邮箱地址:lysjyzxzfcg@163.com
开户行: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白塔支行(行号313231000021)
账户名称: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晓光
电 话:0419-3868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