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设备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ycs-dkbdcg202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997-251485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柳苗苗182993925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CS-DKBDCG2023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656600
最高限价(元):383600,1713000,5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办公设备
数量:5
预算金额(元):383600
单位:台
简要规格描述:1.裁纸机,1台;
2.胶印机,1台;
3.碎纸机,1台;
4.绘图仪,2台。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分析仪器辅助装置及其他试验仪器装置
数量:6
预算金额(元):1713000
单位:台
简要规格描述:1.手持式激光元素分析仪,1台;
2.手持矿石元素快速分析仪,3台;
3.手持式水质多参数分析仪,1台;
4.手持式VOC快速检测仪,1台。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无人机
数量:4
预算金额(元):560000
单位:台
简要规格描述:1.大型航测无人机 2 套;
2.小型航测无人机 2 套。
3.机载雷达1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9日至2023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上传响应文件。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
地 址:新疆阿克苏市北京东路26号
联系方式:0997-2514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阜新街1号智能城2号楼3楼
联系方式:18299392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苗苗
电 话:18299392519
附件信息:
意向公开说明.pdf
612.8K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CS-DKBDCG2023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656600
最高限价(元):383600,1713000,5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办公设备
数量:5
预算金额(元):383600
单位:台
简要规格描述:1.裁纸机,1台;
2.胶印机,1台;
3.碎纸机,1台;
4.绘图仪,2台。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分析仪器辅助装置及其他试验仪器装置
数量:6
预算金额(元):1713000
单位:台
简要规格描述:1.手持式激光元素分析仪,1台;
2.手持矿石元素快速分析仪,3台;
3.手持式水质多参数分析仪,1台;
4.手持式VOC快速检测仪,1台。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无人机
数量:4
预算金额(元):560000
单位:台
简要规格描述:1.大型航测无人机 2 套;
2.小型航测无人机 2 套。
3.机载雷达1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9日至2023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上传响应文件。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
地 址:新疆阿克苏市北京东路26号
联系方式:0997-2514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阜新街1号智能城2号楼3楼
联系方式:18299392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苗苗
电 话:1829939251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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