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浙江三门核电5、6号机组东南护堤工程石料采购,采购方为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三门核电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石料进行公开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三门核电项目经理部块石采购等全部内容。
2 、数量、规格要求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备注 |
1 |
开山石 |
0 -500 kg |
t |
189100 |
? |
注:以上数量为暂定量,具体以实际结算量为准
说明 :用于本工程的石料需满足下列要求:
(1)石料应选用新鲜岩石,不成片状,无严重风化和裂纹;
(2)石料饱和抗压强度不低于30MPa。
(3)0~500kg的开山石应有合适级配,1~10kg以下块石和1kg以下的颗粒含量均应小于10%,开山石含泥量小于5% 。
(4)以上石料中可含500~ 8 00kg的石料。
(5)如供应商 供应石料不符合规范及以上要求 ,采购方 有权退回或者核减吨数。
3 、供货日期:以现场实际供应石料时间为开始日期,至2024年7月4日止,具体以现场需求为准。
4 、供应数量:以每次需求单为准(双方安排专人共同负责监磅、进行验收,签署产品收货单确认数量)。最大供料强度1万吨/天,如供料强度达不到采购方的要求,采购方有权选择别的供料方供料。
5 、结算方式:按月结算,先供货再付款,月底对账,供应商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提交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供应商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有误,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
6、供应商 需保证石料来源合法,采购方因工程需要可以选择多个石料供应单位,供货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7、供货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三门核电有限公司(5、6号机组东南护堤工程施工现场)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和信誉;
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2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3 )被本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应是 包含石料的材料费、开采费、挑拣费、装卸费、运输费、政府规定缴纳的其它费用、产品检验检测、资源税等税金、交付采购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满足当地环保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 、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在供货周期内单价固定,不受市场波动影响,并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询价文件获取: 2024年 0 2月29日 - 2024 年0 3 月0 4 日 。询价文件以电子档的形式向 各供货人发出。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 、报价文件需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2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 2024 年 03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 前将报价文件的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采购方指定电子邮箱。 ?
3 、 逾期送达的,采购方不予受理。
七、询价文件有效期: 1 80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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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三门核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李文
联系电话: 18060507217
电子邮箱: 18060507217@163.com
2 024.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