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试剂配送服务(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2 09:10:14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市中医医院(采购人)委托,拟对医用试剂配送服务(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5116012023000163
二、项目名称:医用试剂配送服务(二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预算金额:3000000元。
四、项目要求: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本项目实际提出的特殊条件:
若投标产品中有医疗器械的,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途径、方式:
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9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注:未按照以上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10月12日 09:00-0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时间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请投标人按时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2号广安金土地集团办公楼一楼)。
十、投标邀请方式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网站(www.gafzzx.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中医医院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翠屏路1号
联系人:易老师
联系电话:0826-5122989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4-66号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5282623906 电子邮箱:461328839@qq.com
(本公告具体发布时间、内容及附件以四川政府采购网本项目采购公告为准。本公告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