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安市社工部综合办公楼装修项目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海安市社工部综合办公楼装修项目设计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社工部综合办公楼装修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中坝南路51号;
(2)工程规模: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为3300m2。(以实际勘察、测绘为准)
(3)招标范围:海安市社工部综合办公楼室内外装修项目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效果图、PPT等)、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建设全过程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室内外装饰装修(包含厨房及其设备)、建筑改造平面布置、结构改造、电气、消防、空调与通风、智能化、电梯、给排水等涉及到的所有专业工程的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技术服务,配合交易发起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提供技术资料及各阶段评审费用等。后续技术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安排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注:由于本大楼建成时间久远,无法提供完整的原始各专业设计图纸,须由中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和测绘。
(4)服务期限:签订委托合同后15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含效果图、PPT等)、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文件通过审查15日内,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他任务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各阶段文本形成之前,须充分与发包人进行沟通、会商,设计单位需留足修改、完善的时间。
(5)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技术规范,符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现行)
要求,并通过交易发起人的审查。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3业绩要求:无 。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2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条件:a.投标时,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b.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7)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9日15:00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缴纳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7.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全套电子文件,
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交易发起人。
8.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 15240580971。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海安市中坝南路51号
联系人:刘臣
电 话:15370817328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社工部综合办公楼装修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中坝南路51号;
(2)工程规模: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为3300m2。(以实际勘察、测绘为准)
(3)招标范围:海安市社工部综合办公楼室内外装修项目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效果图、PPT等)、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建设全过程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室内外装饰装修(包含厨房及其设备)、建筑改造平面布置、结构改造、电气、消防、空调与通风、智能化、电梯、给排水等涉及到的所有专业工程的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技术服务,配合交易发起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提供技术资料及各阶段评审费用等。后续技术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安排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注:由于本大楼建成时间久远,无法提供完整的原始各专业设计图纸,须由中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和测绘。
(4)服务期限:签订委托合同后15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含效果图、PPT等)、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文件通过审查15日内,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他任务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各阶段文本形成之前,须充分与发包人进行沟通、会商,设计单位需留足修改、完善的时间。
(5)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技术规范,符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现行)
要求,并通过交易发起人的审查。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 招标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G202404152243(GK007)001001 | 海安市社工部综合办公楼装修项目设计 | 7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具有建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3业绩要求:无 。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2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条件:a.投标时,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b.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7)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9日15:00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缴纳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7.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全套电子文件,
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交易发起人。
8.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 15240580971。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海安市中坝南路51号
联系人:刘臣
电 话:1537081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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