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乡市公路管理局宁乡市2019年度普通公路路面技术检测与评定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21.1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1912200207
预算金额21.13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宁乡市公路管理局宁乡市2019年度普通公路路面技术检测与评定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201912200207-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公路养护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理工大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宁乡市2019年度普通公路路面技术检测与评定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191220020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宁乡市2019年度普通公路路面技术检测与评定项目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执行路面破损状况、路面平整度检测,路况分析、养护需求分析、养护科学决策以及检测报告编制 1 211390
 合计金额小写: 211390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壹万壹仟叁佰玖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贰拾壹万壹仟叁佰玖拾元整(21139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1-17 —— 2020-04-17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招标要求履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1139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00,说明:乙方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后,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清合同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理工大学支行(长沙理工大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18050601040001533)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2、按甲方指定日期完成检测工作。

3、提交的成果数据格式符合湖南省交通厅和长沙市公路管理局的有关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乙方应按照交通运输及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等主管部门下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进行质量检测根据交通运输部令《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2015年第22号)、《湖南省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方法》(试行)(湘路养机【2018】161号)以及长沙市公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长沙市普通公路路况检测评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提交检测成果。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

1)必须向乙方提供检测所需的必要资料;

2)指派专人负责本检测项目的协调工作;

3)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检测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

乙方:

1)严格按照合同和甲方要求开展检测工作,确保检测数据的客观公正;

2)按照合同和甲方要求,及时提交各项检测成果;

3)负责检测期间现场检测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4)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遵守甲方有关的工程廉洁规章制度。

7.违约责任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检测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在乙方检测完成及提交报告审核通过后未及时支付费用的,应当按合同额日利率0.02%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检测任务及出具检测报告的,应当按合同额日利率0.02%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花明北路 地址: 赤岭路45号
法定代理人: 易国强 法定代理人: 任宇
委托代理人: 陈颖 委托代理人: 周乐东
电话: 0731-87822291 电话: 0731-82772106
传真: 0731-87822291 传真: 0731-82772106

附件列表
  1. 延期说明、.pdf
  2. 中标通知书-路况检测.pdf


竞价报名或更多资讯请点击: 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87183.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