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经营性通用物资集中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z-2023-129-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0591-38358836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先生1775911587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所需的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经营性通用物资集中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经营性通用物资集中采购(二次)
2、招标编号:GSZ-2023-129-1
3、项目概况
招标人现因生产经营需要,需拟采用集中采购方式采购年度经营所用物资,本项目根据物资种类不同,共分为5个合同包,本次对管材类物资和立柱杆件、配电箱柜类物资2个合同包进行重新招标,每个合同包年度采购金额在900万元以内,实际采购金额根据采购订单按实结算。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4.1.1招标内容及合同包划分如下:
4.1.2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费率报价区间为0%至100%,投标费率报价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任何超出投标报价区间的报价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均将被否决。
4.1.3 本项目结算方式:结算总价=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1中提供的单价最高限价×中标费率×实际采购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4.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3 服务地点:福建省。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可参加 5 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 5 个合同包。
(4)参加合同包5投标的投标人需承诺具备自主的杆件、配电箱等定制件的图纸设计绘制、生产加工能力、生产场地及生产设备,并提交承诺函。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最低评标价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每合同包(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银行电汇或转账。
(2)纸质银行保函。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两种任意一种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2)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和合同包号,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所要购买的合同包号、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ly@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3129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每合同包,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3年10月7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投标人若投多个合同包应按照所投合同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ygcg.fjcqjy.com/)、福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门 户 网 站(网址:https://www.fjgsgl.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三层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91-38358836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7759115870
电子信箱:fzgsglzbdl_ly@163.com
1、项目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经营性通用物资集中采购(二次)
2、招标编号:GSZ-2023-129-1
3、项目概况
招标人现因生产经营需要,需拟采用集中采购方式采购年度经营所用物资,本项目根据物资种类不同,共分为5个合同包,本次对管材类物资和立柱杆件、配电箱柜类物资2个合同包进行重新招标,每个合同包年度采购金额在900万元以内,实际采购金额根据采购订单按实结算。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4.1.1招标内容及合同包划分如下: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2 | 管材类物资 | 项 | 1 |
5 | 立柱杆件、配电箱柜类物资 | 项 | 1 |
4.1.2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费率报价区间为0%至100%,投标费率报价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任何超出投标报价区间的报价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均将被否决。
4.1.3 本项目结算方式:结算总价=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1中提供的单价最高限价×中标费率×实际采购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4.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3 服务地点:福建省。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可参加 5 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 5 个合同包。
(4)参加合同包5投标的投标人需承诺具备自主的杆件、配电箱等定制件的图纸设计绘制、生产加工能力、生产场地及生产设备,并提交承诺函。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最低评标价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每合同包(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银行电汇或转账。
(2)纸质银行保函。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两种任意一种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2)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和合同包号,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所要购买的合同包号、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ly@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3129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每合同包,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3年10月7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投标人若投多个合同包应按照所投合同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ygcg.fjcqjy.com/)、福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门 户 网 站(网址:https://www.fjgsgl.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三层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91-38358836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7759115870
电子信箱:fzgsglzbdl_ly@163.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