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城市中水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一期)EPC+O总承包
金额
5523.0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5420023081100069001
预算金额5523.08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天亮1336901675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玲0901-622194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塔城市中水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一期)EPC+O总承包
 
 
( 65420023081100069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塔城市中水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一期)EPC+O总承包(文号:塔地发改投资[2022]118号文、塔地发改项目[2023]34号文)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其他,招标人为新疆塔城市五弦河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投资5523.08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
2.项目规模: 具体内容为:中水输水管道及现状绿化管道改造,PN=1.0MPa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DN800共计1320m;PN=1.0MPa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DN600共计3000m;PN=1.6MPa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dn800共计5160m;PN=1.0MPa聚乙烯PE100管dn315共计2088m;PN=1.0MPa聚乙烯PE100管dn400共计752m;;PN=0.8MPa聚乙烯PE100管 dn160共计8000m;新建一级提升泵站及二级绿化泵站等相关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项目清单及初步设计文件)。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0023081100069001001
标段(包)名称: 塔城市中水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一期)EPC+O总承包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为:中水输水管道及现状绿化管道改造,PN=1.0MPa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DN800共计1320m;PN=1.0MPa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DN600共计3000m;PN=1.6MPa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dn800共计5160m;PN=1.0MPa聚乙烯PE100管dn315共计2088m;PN=1.0MPa聚乙烯PE100管dn400共计752m;;PN=0.8MPa聚乙烯PE100管 dn160共计8000m;新建一级提升泵站及二级绿化泵站等相关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项目清单及初步设计文件)。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9月1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7月30日
总工期: 322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①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运营单位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③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要求:
①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且依法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注册执业;
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备注: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②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③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给水工程)高级职称资格;
④拟派运营负责人:须为运营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连续近三个月);
⑤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A证)、施工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设计各相关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配备合理的运营管理人员团队。
3.投标其他条件:(1)自治区区外企业参与投标的: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业绩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合同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②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财务要求:近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运营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②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8月12日到 2023年09月03日
2.获取方式:网上领取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04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0: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见面的形式开标,开标时法定人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到达开标现场。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塔城市五弦河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市 地 址:新疆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门头
联 系 人:张天亮 联 系 人:马玲
电 话:13369016755 电 话:0901-622194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3年08月1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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