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5032023000015
预算金额40.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宜宾戎聚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1577592511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南溪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往来入侵物种普查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N5115032023000015
二、项目名称:2023年南溪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往来入侵物种普查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西街299号龙湖上城9幢19楼 38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林业服务 2023年南溪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 (一)外来入侵物种外业普查;(二)内业资料成果转化;(三)其它约定事项。 服务内容及要求: (实质性要求) 1、服务内容: (一)外来入侵物种外业普查;(二)内业资料成果转化;(三)其它约定事项。 2、主要功能或目标: (一)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包含普查人员劳务差旅费、专家鉴定费、普查车辆费、意外保险费等费用;(二)内业资料成果转化:包含标本制作与保存、标本册制定、普查材料器材费、分子鉴定费、普查报告编写制定、病虫害分布图制作等费用;(三)其它费用。 3、需满足的要求: (一)有满足承担本次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的资质、技术人员及技术装备;(二)承担普查人员劳务差旅费、专家鉴定费、普查车辆费、意外保险费等费用; (三)承担包含标本制作与保存、标本册制定、普查材料器材费、分子鉴定费、普查报告编写制定、病虫害分布图制作等费用;承担约定的其它费用。 4、服务要求 4.1.制定普查方案和清单。结合南溪区实际,完成南溪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方案的制定完成普查清单梳理,踏查线路的确定、样方的确立、普查人员的选聘、培训;资料准备工作完成并报送普查清单。 4.2.外来入侵森林、草原湿地病虫害普查。依照普查方案外来入侵森林、草原湿地外来入侵病虫害完成踏查并填报森林、草原湿地外来入侵植物踏查记录表。普查中新发现的普查清单以外的外来入侵物种要及时增添,对发现的外来入侵植物、病虫害需要影像拍摄、标本制作。 4.3.外来入侵水生动物普查。按照湿地外来入侵水生动物调查技术规定开展踏查并填报踏查记录表;完善影像拍摄、标本采集鉴定工作。 4.4.数据报送。要按照技术规程要求认真填报踏查和样方调查数据,数据填报为普查信息系统和纸质件。 4.5.成果汇总与分析。汇总全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成果数据,进行汇总与审核,形成南溪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成果;对全区普查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形成南溪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成果报告。 4.6.成果提交 提交“2023年南溪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成果编制”文本8册和电子档1份,其中包括文字成果、表格成果、数据库成果等成果数据按要求进行组织和检查,完成提交。所有成果资料归采购人所有(包括原始数据、表格、影像资料)。 四、项目商务要求 (实质性响应条款) 1.项目完成时间: 2023年9月30日前报送普查数据,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数据汇交和质检核查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成果。 2.项目完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提交项目初步成果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60%。 4.项目总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的总和,为包干费用,如人员劳务费、踏勘费、资料收集整理费、设备投入费、资料费、交通费、采集检定费、代理费、食宿及差旅费、税金、管理费用等-切费用,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其他必需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成交金额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5.验收方式和验收标准: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 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 行验收;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单位负责。 6.后续服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7*24小时服务,在接到采购人服务要求后 1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赶至现场响应采购人服务要求。 7.其他要求: (1)安全要求:本项目自项目实施进场之日至验收合格日止,成交供应商须承诺将负责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等一切安全责任。 因 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人为损失,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投标时提供承 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2)保密要求:供应商须承诺确保参与普查的相关机构、工作人员、专家组成员对采购人所提供的基础资料及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和数据履行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成交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投 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鲜章) (3)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及成果,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项目完成时间: 2023年9月30日前报送普查数据,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数据汇交和质检核查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成果。 服务内容及要求: (实质性要求) 1、服务内容: (一)外来入侵物种外业普查;(二)内业资料成果转化;(三)其它约定事项。 2、主要功能或目标: (一)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包含普查人员劳务差旅费、专家鉴定费、普查车辆费、意外保险费等费用;(二)内业资料成果转化:包含标本制作与保存、标本册制定、普查材料器材费、分子鉴定费、普查报告编写制定、病虫害分布图制作等费用;(三)其它费用。 3、需满足的要求: (一)有满足承担本次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的资质、技术人员及技术装备;(二)承担普查人员劳务差旅费、专家鉴定费、普查车辆费、意外保险费等费用; (三)承担包含标本制作与保存、标本册制定、普查材料器材费、分子鉴定费、普查报告编写制定、病虫害分布图制作等费用;承担约定的其它费用。 4、服务要求 4.1.制定普查方案和清单。结合南溪区实际,完成南溪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方案的制定完成普查清单梳理,踏查线路的确定、样方的确立、普查人员的选聘、培训;资料准备工作完成并报送普查清单。 4.2.外来入侵森林、草原湿地病虫害普查。依照普查方案外来入侵森林、草原湿地外来入侵病虫害完成踏查并填报森林、草原湿地外来入侵植物踏查记录表。普查中新发现的普查清单以外的外来入侵物种要及时增添,对发现的外来入侵植物、病虫害需要影像拍摄、标本制作。 4.3.外来入侵水生动物普查。按照湿地外来入侵水生动物调查技术规定开展踏查并填报踏查记录表;完善影像拍摄、标本采集鉴定工作。 4.4.数据报送。要按照技术规程要求认真填报踏查和样方调查数据,数据填报为普查信息系统和纸质件。 4.5.成果汇总与分析。汇总全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成果数据,进行汇总与审核,形成南溪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成果;对全区普查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形成南溪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成果报告。 4.6.成果提交 提交“2023年南溪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成果编制”文本8册和电子档1份,其中包括文字成果、表格成果、数据库成果等成果数据按要求进行组织和检查,完成提交。所有成果资料归采购人所有(包括原始数据、表格、影像资料)。 四、项目商务要求 (实质性响应条款) 1.项目完成时间: 2023年9月30日前报送普查数据,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数据汇交和质检核查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成果。 2.项目完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提交项目初步成果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60%。 4.项目总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的总和,为包干费用,如人员劳务费、踏勘费、资料收集整理费、设备投入费、资料费、交通费、采集检定费、代理费、食宿及差旅费、税金、管理费用等-切费用,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其他必需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成交金额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5.验收方式和验收标准: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 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 行验收;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单位负责。 6.后续服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7*24小时服务,在接到采购人服务要求后 1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赶至现场响应采购人服务要求。 7.其他要求: (1)安全要求:本项目自项目实施进场之日至验收合格日止,成交供应商须承诺将负责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等一切安全责任。 因 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人为损失,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投标时提供承 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2)保密要求:供应商须承诺确保参与普查的相关机构、工作人员、专家组成员对采购人所提供的基础资料及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和数据履行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成交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投 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鲜章) (3)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及成果,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82,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奇、罗成章、李关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代理费按照采购项目的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0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401000元。
2.监督部门: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电话:0831-3187313。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龙源路东段129号。
3.采购计划编号:[51150323210200000406[2023]00024]。
4.本项目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南溪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往来入侵物种普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政通路11号
联系方式:13550700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戎聚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广路139号绿洲家园小区8幢1层3号
联系方式:15775925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5775925110
宜宾戎聚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13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3年南溪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往来入侵物种普查磋商文件(20230301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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