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中心医院:多功能全碳素手术床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1/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中心医院多功能全碳素手术床
二、项目预算:1000000.00元
三、采购清单
二、相关标准:
1. 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 安装调试
2.1 本项目的安装调试由中标人负责。
2.2 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3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三、技术规格:
全碳素手术床(电动手术台+骨盆固定器)技术参数
(一)技术要求
1、手术基座:
1.1 双基座设计,两基座立柱连杆低,床面下方空间完全开放,中间没有床柱影响C型臂、O型臂等设备移动操作,尤其适用于骨盆髋臼手术、胸腰段脊椎手术及各类骨科微创手术;
1.2 手术台能根据临床操作需要,实现电动升降及头高脚低、头低脚高及左右侧向倾斜调节功能,能够多方向调节倾斜角度,满足术中体位调节要求;
1.3 双基座设计(超大透视空间)与碳纤维可透视材质床面,可以与术中影像设备(3D-C臂、O 臂)、实时手术导航定位系统无缝链接,并提高术中X 线透视影像质量,为骨盆经皮微创复位固定手术提供高质量的术中影像学参考;
2、手术床面:
▲2.1 整体床面由碳纤维一体成型而成,床面透视区域铝当量波动不超过0.005mmAL,透视图像无伪影;
▲2.2 床面具备碳纤维导轨,边缘无金属滑轨、螺钉、横杆,髋部与大腿支撑垫无弹簧等金属构件,床面碳纤维导轨可满足安装其他附件的需求;
2.3 床面长度≥2200mm,透视角度=360°,可以360°无遮挡透视,满足3D-C 型臂、O型臂的环形扫描要求以及术中导航操作的特殊要求;
2.4 具有双柱同动结构,可实现床面的前后左右四个方向侧倾同时调节;
2.5 床面有三个会阴柱牵引孔位,可根据手术牵引要求,将会阴柱固定在不同的位置,满足术中需求;
2.6 床板组件与床体采用双层绝缘隔离;
2.7 床板组件一键拆卸,装卸方便;
3、配备骨盆固定器
3.1 适用于各类不稳定骨盆骨折的复位;
▲3.2 碳纤维材质,可配合C 臂透视,完成对骨折部位的精准复位和维持;
3.3 操作便捷,透视下不显影、无遮挡。
(二)临床性能
1、专业电动骨科手术台,满足骨科常规手术操作要求,且兼容骨盆微创手术器械专业辅助固定安装模块;
▲2、配置骨盆解锁复位系统,可实现骨盆骨折的微创闭合治疗的电动手术台;
▲3、配备用于骨盆及四肢创伤重建的精准牵引套件,满足骨盆及四肢重建术操作要求及小儿脊柱外科手术精准牵引操作,且精准牵引套件与台面同动;
4、手术可以进行前、后、侧以及倾斜4 个方向选择入路;
5、骨盆固定器由支撑环、连接杆、连接夹组成;
6、骨盆固定器主要功能:用于骨折固定时夹持骨骼固定或支撑,适用骨盆骨折微创精准复位,陈旧性骨盆畸形矫正。
(三)物理参数
1、台面长度:≥2200mm;
2、台面宽度:(55±3)cm;
3、台面高度调节范围:(70±5)cm—(110±5)cm;
4、台面前后倾:台面前倾≥12 度,台面后倾≥12 度;
5、台面左右倾:台面左倾≥8 度,台面右倾≥8 度;
6、电源条件:电源电压:额定电压:~220V AC;额定频率:50Hz;输入功率≤300VA。
7、支撑环、连接杆采用透X 射线的碳纤维材料制作;
7.1 支撑环:Φ600mm*400mm;
7.2 连接杆:Φ11mm*200mm、Φ11mm*300mm、Φ11mm*600mm;
7.3 连接夹:Φ11-Φ11、Φ11×5-6、Φ11-31、Φ6-120。
(四)★电动手术台配置清单
主机1 台
电源线1 根
手控器1 个
床板组件1 套
手控器底座1 个
会阴柱1 个
床垫1 个
床板延长导轨4 个
手臂板1 套(2个)
麻醉屏架1 个
麻醉屏架固定器1 个
卡腰架1 套
卡腰架固定器1 套
托腿架1 套
托腿架固定器1 套
悬空手臂板1 个
悬空手臂板固定器1 个
牵引架(下肢牵引系统)1 套
骨盆固定器(骨盆解锁复位系统)1 套
(五)列出详细设备配置清单及耗材价格清单。
(六)设备验收合格后,原厂保修三年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医院通知30天内安装、验收、调试完毕。
2、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付方式: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发货,并在约定时间内到货并安装。
五、服务标准:
4. 质量保证
4.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4.2整体质保三年(原厂)。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 售后服务
5.1 产品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 拟制定期维护计划。
2) 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5.2 技术支持
1)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及故障服务受理。接到故障处理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需在48小时内解决排除。
2)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3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整机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6. 培训
6.1在用户当地或省会中心城市,卖方应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六、验收标准:
3. 测试验收
3.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 采购人在接收产品时,可随机抽取部分产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采购人拒绝接收。
3.3本项目按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规定,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5、违约条款: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
如果中标人迟延交货,采购人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中标人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中标人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6.其他说明
6.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2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中心医院多功能全碳素手术床
二、项目预算:1000000.00元
三、采购清单
设备名称 | 多功能全碳素手术床 | 申请渠道 | 2023年计划1022(财政贴息) |
预算金额 | 100万元 | 使用科室 | 手术室 |
二、相关标准:
1. 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 安装调试
2.1 本项目的安装调试由中标人负责。
2.2 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3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三、技术规格:
全碳素手术床(电动手术台+骨盆固定器)技术参数
(一)技术要求
1、手术基座:
1.1 双基座设计,两基座立柱连杆低,床面下方空间完全开放,中间没有床柱影响C型臂、O型臂等设备移动操作,尤其适用于骨盆髋臼手术、胸腰段脊椎手术及各类骨科微创手术;
1.2 手术台能根据临床操作需要,实现电动升降及头高脚低、头低脚高及左右侧向倾斜调节功能,能够多方向调节倾斜角度,满足术中体位调节要求;
1.3 双基座设计(超大透视空间)与碳纤维可透视材质床面,可以与术中影像设备(3D-C臂、O 臂)、实时手术导航定位系统无缝链接,并提高术中X 线透视影像质量,为骨盆经皮微创复位固定手术提供高质量的术中影像学参考;
2、手术床面:
▲2.1 整体床面由碳纤维一体成型而成,床面透视区域铝当量波动不超过0.005mmAL,透视图像无伪影;
▲2.2 床面具备碳纤维导轨,边缘无金属滑轨、螺钉、横杆,髋部与大腿支撑垫无弹簧等金属构件,床面碳纤维导轨可满足安装其他附件的需求;
2.3 床面长度≥2200mm,透视角度=360°,可以360°无遮挡透视,满足3D-C 型臂、O型臂的环形扫描要求以及术中导航操作的特殊要求;
2.4 具有双柱同动结构,可实现床面的前后左右四个方向侧倾同时调节;
2.5 床面有三个会阴柱牵引孔位,可根据手术牵引要求,将会阴柱固定在不同的位置,满足术中需求;
2.6 床板组件与床体采用双层绝缘隔离;
2.7 床板组件一键拆卸,装卸方便;
3、配备骨盆固定器
3.1 适用于各类不稳定骨盆骨折的复位;
▲3.2 碳纤维材质,可配合C 臂透视,完成对骨折部位的精准复位和维持;
3.3 操作便捷,透视下不显影、无遮挡。
(二)临床性能
1、专业电动骨科手术台,满足骨科常规手术操作要求,且兼容骨盆微创手术器械专业辅助固定安装模块;
▲2、配置骨盆解锁复位系统,可实现骨盆骨折的微创闭合治疗的电动手术台;
▲3、配备用于骨盆及四肢创伤重建的精准牵引套件,满足骨盆及四肢重建术操作要求及小儿脊柱外科手术精准牵引操作,且精准牵引套件与台面同动;
4、手术可以进行前、后、侧以及倾斜4 个方向选择入路;
5、骨盆固定器由支撑环、连接杆、连接夹组成;
6、骨盆固定器主要功能:用于骨折固定时夹持骨骼固定或支撑,适用骨盆骨折微创精准复位,陈旧性骨盆畸形矫正。
(三)物理参数
1、台面长度:≥2200mm;
2、台面宽度:(55±3)cm;
3、台面高度调节范围:(70±5)cm—(110±5)cm;
4、台面前后倾:台面前倾≥12 度,台面后倾≥12 度;
5、台面左右倾:台面左倾≥8 度,台面右倾≥8 度;
6、电源条件:电源电压:额定电压:~220V AC;额定频率:50Hz;输入功率≤300VA。
7、支撑环、连接杆采用透X 射线的碳纤维材料制作;
7.1 支撑环:Φ600mm*400mm;
7.2 连接杆:Φ11mm*200mm、Φ11mm*300mm、Φ11mm*600mm;
7.3 连接夹:Φ11-Φ11、Φ11×5-6、Φ11-31、Φ6-120。
(四)★电动手术台配置清单
主机1 台
电源线1 根
手控器1 个
床板组件1 套
手控器底座1 个
会阴柱1 个
床垫1 个
床板延长导轨4 个
手臂板1 套(2个)
麻醉屏架1 个
麻醉屏架固定器1 个
卡腰架1 套
卡腰架固定器1 套
托腿架1 套
托腿架固定器1 套
悬空手臂板1 个
悬空手臂板固定器1 个
牵引架(下肢牵引系统)1 套
骨盆固定器(骨盆解锁复位系统)1 套
(五)列出详细设备配置清单及耗材价格清单。
(六)设备验收合格后,原厂保修三年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医院通知30天内安装、验收、调试完毕。
2、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付方式: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发货,并在约定时间内到货并安装。
五、服务标准:
4. 质量保证
4.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4.2整体质保三年(原厂)。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 售后服务
5.1 产品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 拟制定期维护计划。
2) 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5.2 技术支持
1)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及故障服务受理。接到故障处理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需在48小时内解决排除。
2)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3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整机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6. 培训
6.1在用户当地或省会中心城市,卖方应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六、验收标准:
3. 测试验收
3.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 采购人在接收产品时,可随机抽取部分产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采购人拒绝接收。
3.3本项目按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规定,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5、违约条款: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
如果中标人迟延交货,采购人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中标人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中标人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6.其他说明
6.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2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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