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流县灵地镇野口垅水库、东山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mys(2022)第006号
预算金额19万元
招标联系人严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罗18060188865
标书截止时间2022/03/22
投标截止时间2022/03/23
公告正文
清流县灵地镇野口垅水库、东山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评价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MYS(2022)第006号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为SMYS(2022)第006号 的清流县灵地镇野口垅水库、东山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评价项目按照《大坝安全鉴定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新一轮鉴定,项目业主为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流县灵地镇野口垅水库、东山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清流县灵地镇野口垅水库、东山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评价项目
2.2 地点:清流县灵地镇
2.3 项目规模:鉴定费单座水库9.5万元,共计19万元;
2.4 招标要求:按照《大坝安全鉴定管理办法》进行鉴定;
2.5 招标控制价:19万元;
2.6 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工程鉴定成果通过水利局专家组的审查并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或支票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方式递交。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3月17日08时至2022年03月22日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2日下午17:00分前将确认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后送至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33号),逾期视为放弃。
5.确定中标候选人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于2022年03月23日09: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2年03月23日至2022年03月25 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03月23日17时0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投标文件格式附后。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
地  址:清流县灵地镇群英街237号,  邮编:365300
联系人:严先生   电话:1345988022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33号,邮编:365300
联系人: 小罗 电话:18060188865
监督单位:清流县水利局
电话:0598-532284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5320268
2022年3月17日  
附件一: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布的关于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招标公告”,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投标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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