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J2014-203#地块人防设备采购项目
金额
52.6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tgc2024090605(jt138)
预算金额52.6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严工0513-6992633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GJ2014-203#地块人防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TGC2024090605(JT138)

预算金额:526811.65元

最高限价:526811.65元

采购需求:GJ2014-203#地块位于如皋市如城街道李渔路东,解放路南,茅稚河西侧地块。本次招标内容为 203#地块人防水箱及其相关配件的采购安装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1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提供附件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为人防水箱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若为生产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厂房产权证明、厂房租赁合同等);若为经销商,需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 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5.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谈判响应时,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近1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 2024  9  6 日至 2024  9  12 日,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企采购”模块中将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下载。采购活动如有变更,均在该网站上发布,供应商自行关注。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 2024  9 12 日上午 9 时整(北京时间)

提醒: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谈判地点: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谈判活动。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保证金事宜

(一)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金额10%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可以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验收完毕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成交单位放弃成交资格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谈判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谈判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谈判活动。

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谈判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谈判文件联系人或项目谈判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谈判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谈判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

1)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2)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如皋金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址:如皋市城南街道幸福河西路9号4幢

2.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鸿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如皋市长江镇沿江公路186号

联系方式:0513-69926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13-69926338

4.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 0513-59001839

附件:

GJ2014-203#地块人防设备采购项目电子竞谈不见面文件.pdf

203如皋地下车库人防水-终版_t3.rar

招标采购人主体责任承诺书.pdf

203地块人防设备招标清单(空白).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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