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二期)7#学生宿舍楼项目(EPC)(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3514)澄清公告3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351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庞小静0771-538634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二期)7#学生宿舍楼项目(EPC)(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3514)澄清公告3

各潜在投标人:

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二期)7#学生宿舍楼项目(EPC)(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3514)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

一、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内容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序号

澄清前

澄清后

1

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 1)发包人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将所有工程款项转入本合同承包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内;(2)合同内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承包人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报告,进度款按已完工程的85%进行支付;(3)合同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等)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 。工程验收合格后 20日历天内,工程款支付至已完工程施工费用总价的 95%(合同外除外);总承包方全部提交合格的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结算资料至发包方后,经发包人指定且具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计后出具审计报告并经双方确认后20日历天内支付至工程款的97%,剩余3%作为工程缺陷保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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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 1)发包人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将所有工程款项转入本合同承包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内;(2)合同内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承包人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报告,进度款按已完工程的85%进行支付;(3)合同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等)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 。工程验收合格后 20日历天内,工程款支付至已完工程施工费用总价的 90%(合同外除外);总承包方全部提交合格的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结算资料至发包方后,经发包人指定且具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计后出具审计报告并经双方确认后20日历天内支付至工程款的97%,剩余3%作为工程缺陷保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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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以上澄清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三、发布公告媒介:

次澄清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ˑ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地址:

南宁市武鸣区发展大道12号

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建通中心13A

邮编:

530199

邮编:

530022

联系人:

甘文斌

联系人:

庞小静

电话:

0771-2348020

电话:

0771-5386340

传真:

0771-2348020

传真:

0771-538634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905942618@qq.com

网址:

 

网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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