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及企业自筹。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车数字平面无线调车灯显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谈判,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和服务内容
2.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2采购内容:
现需采购工程车数字平面无线调车灯显设备,购置2套(每套包含:调车机车控制器1台(备用电池1块)、调车区长台1台、调车长手持台3台(备用电池3块))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采购、运输、卸货、安装、调试、堆放及后期售后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用户需求书》。
2.3供货期:自签订合同后立即供货,签订合同起2个月内完成安装验收。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及工作实际需要(供应商所供物品规格参数必须满足或优于采购人要求,有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必须包退包换)。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业绩要求:近三年有一项单笔合同金额3万元(含)以上同类货物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有效页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加盖公章)。
3.3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5其他要求:
3.5.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3.5.2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谈判。
3.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供应商可于2023年7月3日起至2023年7月13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10楼2701室代理处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300元/本,售后不退。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5.1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11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10楼2701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竞争性谈判补偿
6.1本次谈判对未成交人不 给予谈判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http://www.urumqimtr.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竞争性谈判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报名无效,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联系人:陈碧芸、时运新
电 话:0991-7650065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联系人:李洁、艾克兰木?艾尼娃尔
电 话:0991-7650783 13699388698
传 真:0991-7650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