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冶市罗家桥港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第三次)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650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dy-202308sz-013001001
预算金额65000万元
招标公司湖北元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阳1897176717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1
公告正文
大冶市罗家桥港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第三次)施工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冶市罗家桥港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第三次)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DY-202308SZ-013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大冶市罗家桥港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211-420281-04-01-94571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元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元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和设计、材料设备釆购、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大冶市 建设规模:大冶市罗家桥港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约6.5亿元,主要包括(1)控源截污工程:开展流域内旱季出流排口应急截污,市政路雨污换错接改造,城中村污水收集管网完善, 污水管道缺陷修复。(2)河道治理工程:实施罗家桥港河道清淤,新建生态护岸,新建钢坝闸。(3)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罗家桥港沿岸旁侧人工湿地。(4)滨水景观提升工程:实施罗家桥港生态廊道建设,新建绿道建设及配套服务设施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提供本项目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试验及验收(含试运行)、移交及保修等工作,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全面负责,并对与总承包相关联的工作提供支持、配合和服务等。(1)勘察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勘察(含施工勘察及审查)、水质监测等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含图审)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和满足项目整体使用功能的所有设计,各类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事项及配合服务;(2)材料设备釆购: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修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总工期暂定2年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65000.00万元 | |||||||||||||||||||||||||||||||||||||||||
2.3其他:因系统格式限制,本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暂定2 年,共分两期实施,一期含控源截污工程、河道整治工程;二期含水生态修复工程及滨水景观提升工程,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3.1.1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 3.1.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3.1.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相应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等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如同时满足资格条件,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职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等证明材料; (3)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等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1.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①或②或③一项业绩:①承接过一项总投资额不少于5亿元的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②承接过一项总投资额不少于5亿元的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③承接过一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的市政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具备业绩要求)。 3.1.6财务要求:近三年度(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亏损(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7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1~4、7条自行承诺;5~6条附查询截图)。(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以上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2)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承担设计、施工的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软件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01日至2023年09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软件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下载公告页面附件不算正式投标,如有意向正式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后缀名为.DYZF,.DYZS(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的招标文件,并在大冶招投标网站-软件指南-投标工具下载链接处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上传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1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到达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 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开标大厅”)选 择所投项目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操作流程:登录“电子交易 平台”→完成交易主体注册→上传相关资料→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绑定→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 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要求)→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 文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参与开标。未登录“电子 交易平台”进行的业务操作一律无效。。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依据《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的程序与方法(试行)》的通 知(黄公共资源局发〔2018〕27 号)、《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定标 工作指导规则(试行)》的通知(黄公共资源局发〔2018〕28 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www.hsztbzx.com/ )、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版块)(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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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1日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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