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东虹、青龙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288.6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4/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012021000312
预算金额288.67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何艾艾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秋欢028-68769613
中标公司成都市鸿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88.6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 |||
5101012021000312 | |||
二、项目名称 | |||
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东虹、青龙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市鸿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月季街268号2栋12层3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2886720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名称:物业管理服务。服务范围: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是市管非营利性公立医院,东虹院区和青龙院区编制床位数分别为386张和100张。东虹院区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东虹路39号,大楼1栋38735.8平方米,楼层数15层(含行政综合附属楼3层),地下停车场设置机动车位107个,地上设置机动车位27个、非机动车位158个。青龙院区位于成都市青龙场致强路247号,住院楼1栋2790平方米,楼层数4层;3号楼1栋585平方米,楼层数3层;门诊部441平方米,楼层数1层,地上设置机动车停车位10个,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停车场仅为我院职工、病员及家属提供停车场地,车辆安全自行负责。)。服务要求:一、负责保洁服务(服务区域含东虹院区、青龙院区)两院保洁服务;电梯、玻璃内侧面、地砖的专项保洁服务;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的收集、分类、运输与记录服务;东虹院区消洗中心的清洗消毒烘干服务。二、负责中央运送服务(服务区域东虹院区)。设立24小时的中央调度中心,负责病患和标本等运送工作,负责120急救车的急救病人收送、护送工作。三、负责综合零星维修、高低压配电房值守(服务区域东虹院区)。负责水电木工勤杂等综合维修服务;负责高低压配电房的值守。四、院感管理。五、新冠疫情防控。六、应急措施服务标准: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进场。服务标准: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资格审查小组:付义(组长)、晋涛;评标委员会成员:杨红利(组长)、王晓玉、姜雪、晏国佩、付义(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2020)3589号。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二、政采信用担保融资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标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财采发〔2020〕20号)。 三、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联系电话:028-618826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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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 | ||
地址: | 建设南街16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何艾艾;联系电话:028-6876961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秋欢;联系电话:028-6876961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艾艾 | ||
电话: | 028-68769613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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