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环洲一号公路沿线景观节点打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发布时间:2023-03-15 17:0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广陵区环洲一号公路沿线景观节点打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HZYHL-JG-EPC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陵区环洲一号公路沿线景观节点打造工程已由扬州市广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扬广发改许可[2020]132 号、13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广通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广通交通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广陵区环洲一号公路沿线景观节点打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HZYHL-JG-EPC,工程概算总投资约1200万元。位于广陵区李典、头桥、沙头三个北洲乡镇,起自沙湾路东大坝处东侧辅道,沿夹江、主排河而建,终点位于沙湾路东大坝处西侧辅道,形成一条环路,全长51.2 公里。
招标范围为:在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方案设计及其他相关资料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绿化、节点景观、铺装工程等所有项目的设计工作以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根据施工图施工至工程交(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实施过程中和交付前的管理、养护、保洁等工作。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苗木种植周期适当调整工期,承包人应予以服从;绿化养护期24个月,二级养护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a.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绿化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在本工程中承担相同类型工作的(施工或设计),按照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规模。如等级较低单位的资质等级、业绩规模不能符合要求的,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报名以后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允许再进行更换,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投标人注意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将财务信息填全,否则由于财务数据不全,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将无法计算得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个总投资72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或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项目。
②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72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或景观绿化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文件可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下载)。
(5)人员要求: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施工项目经理:
a.具有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风景旅游、环境艺术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以职称专业或学历专业为准);
b.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72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或景观绿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③项目总工:具有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风景旅游、环境艺术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以职称专业或学历专业为准)。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工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3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注意以下事项: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个;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成员均须按上述程序在本公告下预约(无需缴纳费用),并提交相应的投标报表附在投标文件中,其中报名时间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4)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及信誉均需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5)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条件要求(3.1)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为评审依据;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3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方案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8 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历史。中标后,中标人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媒体曝光或者围堵甲方现象发生,视为无条件放弃中标。
3.9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广通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12号泰达Y-MSD12栋7F
联系人:丁工
电 话:0514-87022676
招标代理: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B座19楼
联系人:卞石有
电 话:13912147130 QQ:116407253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预约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
8.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预约,预约时间:2023年3月15日09时00分至2023年3月21日17时30分,未在上述时间内完成标段预约的,招标人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投标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8.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网络直播方式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直播大厅。
(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