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西中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鼎物流园正面吊、叉车、升降平台维修保养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山西中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鼎物流园正面吊、叉车、升降平台维修保养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2024ZDWLJCWB-G111
山西中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对山西中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鼎物流园正面吊、叉车、升降平台维修保养业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了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1.评审结果
包件号 |
业务外包服务名称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拟中标人 |
采购方式 |
|
1 |
中鼎物流园正面吊、叉车、升降平台维修保养 |
第1名 |
/ |
流标 |
公开招标 |
第2名 |
/ |
||||
第3名 |
/ |
2.公示时间
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0日
各投标人(或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3.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告在https://cg.95306.cn/(国铁采购平台)发布。
4.联系方式
电话:15935615665
邮寄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开发区中鼎物流园 (收)
邮 编:030600
电子邮箱:tjyhl@163.com
公司纪委电话(传真):0351-2631760
山西中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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