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宁]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燃油复合添加剂、轮箍、空气制动管路总成采购结果公示(宁物招〔2018〕206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8/12/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宁]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燃油复合添加剂、轮箍、空气制动管路总成采购结果公示(宁物招〔2018〕206号)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燃油复合添加剂、轮箍、空气制动管路总成采购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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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燃油复合添加剂、轮箍、空气制动管路总成采购(宁物招〔2018〕206号)评审结束,现将拟中标人公示如下: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名称 |
1 |
燃油复合添加剂 |
流标 |
2 |
内燃机车轮箍 |
中铁物资马鞍山商贸有限公司 |
3 |
空气制动管路总成 |
株洲海畅铁路机车配件有限公司 |
1.公示期自2018年12月05日至2018年12月07日止。
2.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提供异议函件(异议须实名制,异议函件内容详见附件)反馈至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办公室,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内容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
邮编:530001
项目答疑:0771-2720509(张工)
异议电话:0771-2730626(朱工)
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05日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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