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站防暑饮料采购(重新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WZ-GT2024-434)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站防暑饮料采购(重新采购)采购人为上局-上海站,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上海站防暑饮料采购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见附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是代理销售企业的,应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含授权企业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承诺)或提供完整授权链信息,同一授权链上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
3.1.2许可和认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
3.1.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经CNAS或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近五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及相应物资的供货合同复印件(2019年至今);
3.1.5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2022年和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1.6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情况及履约信用:不接受2023年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2023年至今被国铁集团纳入过“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共3张截图);
3.1.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公开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7月19日 10:00至2024年7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 09:00,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新2号楼108室(具体开标室以标准化交易基地大屏显示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局-上海站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
邮 编: 200071
联 系 人:董工(报名相关)、周工
电 话: 021-512 35525/021-512 35298
传 真: /
电子邮件:331325703@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
账 号: 3100 1519 3000 5003 1067
8.其他
1.本项目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公开报名。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获取“用户码+密码+验证码/随机码”。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国铁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
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后,点击“招标(试)” →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支付】按钮(选择购买的包件及录入投标单位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和【录入缴费凭证】按钮(上传附件信息,整个附件合并成一个.DOC文档上传,附件格式见附件2),进行报名操作。
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或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表示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4.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指招标文件费用只按项目售卖。(招标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人对公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同一项目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投标全部被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重复缴纳,但需要重新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