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D240299/01/CLF0124GZ05QY12)
一、 中标人信息:
标段二:广东省个人类不良贷款委外催收服务(律所类)
中标人: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广东慕诚律师事务所、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
其他类型中标价: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
二、 其他: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委托,就个人类不良贷款及个人住房类逾期非不良贷款委外催收项目(招标编号:GD240299/01/CLF0124GZ05QY1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及推荐,并经招标人确认,现将本项目标段二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 招标内容:标段二:广东省个人类不良贷款委外催收服务(律所类)
2、 评审日期:2024年8月19日
3、 中标候选人信息
中标供应商: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 ||
贷款类别 | 供应商中标折扣率(%) | 合同确定的采购数量 |
个人住房类不良贷款 | 60.00 | 2年 |
有抵(质)押、保证的个人消费及其他类不良贷款 | 60.00 | |
无抵(质)押、无保证的个人消费及其他类不良贷款 | 60.00 | |
已核销的个人住房类不良贷款、有抵(质)押、保证的已核销个人消费类和其他类不良贷款 | 60.00 | |
无抵(质)押、无保证的已核销个人消费类和其他类不良贷款 |
中标供应商: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 ||
贷款类别 | 供应商中标折扣率(%) | 合同确定的采购数量 |
个人住房类不良贷款 | 73.33 | 2年 |
有抵(质)押、保证的个人消费及其他类不良贷款 | 72.00 | |
无抵(质)押、无保证的个人消费及其他类不良贷款 | 76.00 | |
已核销的个人住房类不良贷款、有抵(质)押、保证的已核销个人消费类和其他类不良贷款 | 74.33 | |
无抵(质)押、无保证的已核销个人消费类和其他类不良贷款 |
中标供应商:广东慕诚律师事务所 | ||
贷款类别 | 供应商中标折扣率(%) | 合同确定的采购数量 |
个人住房类不良贷款 | 74.00 | 2年 |
有抵(质)押、保证的个人消费及其他类不良贷款 | 74.00 | |
无抵(质)押、无保证的个人消费及其他类不良贷款 | 74.00 | |
已核销的个人住房类不良贷款、有抵(质)押、保证的已核销个人消费类和其他类不良贷款 | 74.00 | |
无抵(质)押、无保证的已核销个人消费类和其他类不良贷款 |
中标供应商: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 ||
贷款类别 | 供应商中标折扣率(%) | 合同确定的采购数量 |
个人住房类不良贷款 | 80.00 | 2年 |
有抵(质)押、保证的个人消费及其他类不良贷款 | 80.00 | |
无抵(质)押、无保证的个人消费及其他类不良贷款 | 80.00 | |
已核销的个人住房类不良贷款、有抵(质)押、保证的已核销个人消费类和其他类不良贷款 | 80.00 | |
无抵(质)押、无保证的已核销个人消费类和其他类不良贷款 |
中标供应商: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 | ||
贷款类别 | 供应商中标折扣率(%) | 合同确定的采购数量 |
个人住房类不良贷款 | 80.00 | 2年 |
有抵(质)押、保证的个人消费及其他类不良贷款 | 80.00 | |
无抵(质)押、无保证的个人消费及其他类不良贷款 | 80.00 | |
已核销的个人住房类不良贷款、有抵(质)押、保证的已核销个人消费类和其他类不良贷款 | 80.00 | |
无抵(质)押、无保证的已核销个人消费类和其他类不良贷款 |
备选供应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 |
贷款类别 | 供应商折扣率报价(%) |
个人住房类不良贷款 | 70.00 |
有抵(质)押、保证的个人消费及其他类不良贷款 | 70.00 |
无抵(质)押、无保证的个人消费及其他类不良贷款 | 70.00 |
已核销的个人住房类不良贷款、有抵(质)押、保证的已核销个人消费类和其他类不良贷款 | 70.00 |
无抵(质)押、无保证的已核销个人消费类和其他类不良贷款 |
备选供应商: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 | |
贷款类别 | 供应商折扣率报价(%) |
个人住房类不良贷款 | 70.00 |
有抵(质)押、保证的个人消费及其他类不良贷款 | 70.00 |
无抵(质)押、无保证的个人消费及其他类不良贷款 | 75.00 |
已核销的个人住房类不良贷款、有抵(质)押、保证的已核销个人消费类和其他类不良贷款 | 75.00 |
无抵(质)押、无保证的已核销个人消费类和其他类不良贷款 |
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现予以公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为2024年8月24日至2024年8月26日(三日)。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则不予受理。
如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广东慕诚律师事务所、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标段二中标人。
三、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23楼
联 系 人:谭女士/刘女士/陈女士
电 话:020-87651688-160/140/130
电子邮箱:baoming8765168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