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鄞州区云龙镇顿岙村集体厂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19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7/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麒麟0574-8810377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01/11
公告正文
鄞州区云龙镇顿岙村集体厂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附件: 监理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图纸
1.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顿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顿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云龙镇顿岙村集体厂房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云龙镇顿岙村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3483.56平方米
总投资:约2000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约1900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三类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
质量控制目标:
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鄞州区云龙镇顿岙村集体厂房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监理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其他要求: / 。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3.2.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有关规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解锁项目视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3
其他要求: / 。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通过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2014年7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jy.nbyz.gov.cn)网站上自行下载本工程监理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监理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图纸)。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保证金
6.1.
金额: 人民币伍仟元整
形式: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
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云龙支行
银行账号:
81240101302137092
。
6.2
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云龙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云龙镇政府内最东面大楼401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公告发布
8.1
时间 :2017年12月22日。
8.2
媒介: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gjy.nbyz.gov.cn)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顿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 0574-88347106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楼
联 系 人: 陈麒麟、徐升阳
电 话: 0574-88103779
传 真: 0574-88107620
附件: 监理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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