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C1310001900141901廊坊市交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车辆转让-披露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19/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受廊坊市交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现有四辆经营业务用车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转让。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受让方,欢迎有意者前来咨询。

报名时间:2019年 6月 25日至2019年7 月 3日16:00

报名地点:廊坊市祥云道开发区管委会对面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 楼

登陆网址:http://www.hebpr.cn/

联系电话:0316-6065901 13703169723

联系人:陈女士

廊坊市交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车辆转让项目公告

受廊坊市交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廊坊市交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现有四辆经营业务用车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转让。本次转让采用动态报价的方式,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3日

竞买人到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报名材料和交纳的保证金到账后,自行登陆金马甲网站(www.jinmajia.com)进行会员注册并申请报价,参与本次动态报价活动。各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缴纳保证金即取得竞买资格,即视为已了解并接受标的所有瑕疵。

联系电话:0316-6065901 13703169723

一、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转让标的为廊坊市交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现代牌BH7200MW、起亚索兰托越野车SORENTO、帕萨特牌SVW7183GJ1、帕萨特牌SVW7183GJ1四辆车辆转让。该车辆已经廊坊市益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廊坊市交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廊益评报字(2019)045号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5月22日。评估结果已经报河北宏太公路发展有限有公司备案。车辆详情见下表。


《廊坊市交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车辆信息表》

编号

车牌号

品牌车辆型号

车辆名称
及规格型号

注册日期

里程

(公里)

保险日期

(交强险

转让底价(元)

保证金(元)

1

冀RAM066

帕萨特轿车

SVW7183GJ1

2005年

365600

2018年5月已过期

2880

801

2

冀RAN066

帕萨特轿车

SVW7183GJ1

2006年

358019

2018年5月已过期

3168

902

3

冀RAU212

起亚索兰托越野车

SORENTO

2006年

376400

2018年5月已过期

12096

3603

4

冀RAU323

北京现代牌

BH7200MW

2006年

296900

2018年5月已过期

2458

704

二、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2019年6月 25日至2019年 7月 2日

工作日 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廊坊市开发区云鹏道39号广宇物流院内。

3、标的展示联系人: 来先生 电话 15369628564

三、转让方式

在报名期间,如果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报名,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如果有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报名,通过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转让价款由受让方在成交后五日内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

五、特别提示

1、此次出让廊坊市交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机动车辆如存在违章,涉及的扣分、违章罚款,由受让方自行处理承担。

2、此次出让机动车部分车辆发生轻微剐蹭,外观局部破损。

六、竞买人报名:

1、提交《受让意向登记表》及意向受让方承诺函;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意向受让方于2019年7月3 日16:00 前按照公告要求向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车辆保证金不计利息。

单位名称: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支行;

账号: 50663001040022499

5、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受让要求:

1、标的车辆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一律由受让方承担,车辆已漏检,保险及验车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领取《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办理标的交割手续。

3、标的车辆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漏检、违章等情况由竞买人在车辆展示期间自行去标的物所在地调查了解。

4、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其车辆状况不做任何担保,以现场看样为准。

七、其他提示

本次资产转让中,意向受让方应当接受下列交易条件:

(一)如竞买成功,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抵作转让标的成交价款,如未竞买成功,则无息全额返还保证金;

(二)因意向受让方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或因受让方原因未能签订《实物资产转让合同》,或受让方未能按时支付全部成交价款的,则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公告所披露内容及事项,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决定开展尽职调查并与转让方进行必要的沟通,并可就相关问题向转让方提出疑议。如自行决定不对标的开展尽职调查亦未向转让方提出疑议,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知悉、认可本公告的内容并对转让标的无异议,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

公告未尽事宜,需竞买人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动态报价方式流程

①阅读须知。竞买方须仔细阅读《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试行)》以及本《报价须知》。

②了解标的。凡参加竞买的各竞买人均视同已经详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转让方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③报名登记。竞买方须在2019年7 月3日前将交易保证金支付到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完报名登记手续,经审核通过者取得竞价资格。因逾期或未交保证金、未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及未通过审核而导致竞买方不能参与竞价的,我方和金马甲不承担任何责任。

④网站注册。取得本次竞买资格的竞买方参加本次竞价应自行登陆金马甲网站(www.jinmajia.com)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金马甲原有注册用户不用重新注册,可直接申请参与本次竞价活动。

⑤申请报价。竞买方须进入动态报价大厅,选定意向参与标的,完成申请报价手续

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

第一条竞买方必须按照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的时间登陆动态报价系统参与报价。

第二条 动态报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期;动态报价采用加价的方式进行,各竞买方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该次动态报价活动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该批车辆自由报价期、限时报价期、竞价阶梯参照《金马甲竞价时间表》

《金马甲竞价时间表》

序号

名称

自由报价期

限时报价期

限时报价期

竞价阶梯

1

冀RAM066

2019年6月25日-2019年7月4日9:30

2019年7月4日9:30开始

60秒

50元

2

冀RAN066

2019年6月25日-2019年7月4日10:00

2019年7月4日10:00开始

60秒

50元

3

冀RAU212

2019年6月25日-2019年7月4日10:30

2019年7月4日10:30开始

60秒

50元

4

冀RAU323

2019年6月25日-2019年7月4日11:0 0

2019年7月4日11:00开始

60秒

50元

第三条 自由报价期内,各竞买方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在一个限时报价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下一个限时报价期;在一个限时报价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成为本次动态报价活动的成交价格。

第四条竞买方输入动态报价系统的报价未确认前可撤回或更改,经确认后不得撤销。

第五条 在规定的报价时段内,所有竞买方均未报价的,动态报价活动终止,有竞买方报价的,最高报价的竞买方为最终受让方(最高报价以动态报价交易系统记录为准)。

第六条 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向受让方出具《竞价结果通知单》。

第七条 本次动态报价结束后,该价格不再变动。出现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影响而改变交易结果,报主管部门同意,按有关批复执行。转让方和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受让方应按照《竞价结果通知单》的要求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转让合同》或相关交易证明文件,并按照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办理标的交割手续。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终结该标的动态报价活动:

(一) 在动态报价过程中,出现标的损坏或灭失的;

(二) 因不可抗力导致动态报价无法按正常进行的;

(三) 其他经中心确认应终结的情形。

第十条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竞买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竞买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报价申请的。

2、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方均不应价的。

廊坊市交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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