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关于盘锦市兴隆台区汇美家饰广场有证房产三处(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164.3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4.3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首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830427117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拍卖公告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2年8月4日10时起至2022年8月5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盘锦市兴隆台区汇美家饰广场有证房产三处(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1643775元,起拍价:1150642.5元,保证金:58000元,增价幅度:5700元(以及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本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或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当地限购政策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请谨慎参拍。

三、与本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工作人员和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的人员,其本人及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能接收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六、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须经本院确认,且最迟应于竞拍程序开始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拍卖标的尚无已查明的优先购买权人。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程序开始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且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应按差额部分交纳。竞买人在线支付保证金的,系统将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九、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辽宁首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卖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2022年7月4日起至2022年8月3日(咨询时间9:3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并预约看样的时间(咨询电话:辽宁首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8304271175)。

十、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二、拍卖余款应在2022年8月12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逾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户名: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双台子支行,行号:104232019898,账号:301276063631)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四、特别提醒: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财产如存在占用情况,本院将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腾空,具体时限不能确定。财产交接后,发生占用问题,自行解决。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委托人)。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应交纳或补交的相关税、费、金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本院不负责承担和协调因过户涉及的一切款项。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本院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票据,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或单据)。有关税费等问题由意向竞买人自行向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税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具体费用请承担相应主体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人民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辽宁首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8304271175

监督电话:0427-2907304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

网址: http: www.mauction.jd.com/sifa.html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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