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瑞博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制度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2023-11-24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翟杨1365208193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春瑶1502203458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2
公告正文

天津市瑞博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制度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A2023-11-241-0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瑞博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制度化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瑞博土地开发整
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体制,建
立符合现代化国有企业管理要求相关制度。具体项目包括:建立健全组织和人
力资源管理制度、内控合规制度、公司治理制度、健全党建工作制度等。详细
内容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瑞博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制度化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瑞博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制度化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需满足:①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2021年或2022年)经第三方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
障资金缴纳记录和依法纳税记录(2022年11月至今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
金和依法纳税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③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若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章或签字);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8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1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文件售价500元,文
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具体详见本公告“其它事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26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2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26层会议室
七、其他
1、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获取。
供应商须扫描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所涉及的资格证件与招标文件登记表
一起发送至
15022034580@126.com(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自行下载后填写)。
2、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接受公对公电汇,汇入公司基本账户。
代理公司电汇账号信息:
收款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账 号:122906485810302
注:汇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因款项用途不
明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财务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
(其他交款方式请联系项目负责人,咨询电话:15022034580。)
3、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并确认上述内容后,及时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
商预留邮箱或根据需要进行邮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瑞博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29号
联系人:翟杨
电 话:13652081932
电子邮件:tjrbtd@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26层
联系人: 刘春瑶
电 话: 15022034580
电子邮件: 15022034580@126.com
乙(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表8
磋商资料领取表
编号:JL-8.5-02
天津市瑞博土地开发整理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A2023-11-241-001 有限公司制度化建设项目
单位名称: 电子邮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
领取人身份证号U 联系电话报名日期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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