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复新河航道一期疏浚工程--复新河(丰县沙庄大桥段)航道升级改造项目FXHYQSJ-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122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25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国庆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梦1879642271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7
公告正文
复新河航道一期疏浚工程--复新河(丰县沙庄大桥段)航道升级改造项目FXHYQSJ-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复新河航道一期疏浚工程--复新河(丰县沙庄大桥段)航道升级改造项目  已由 丰县行政审批局 以 丰行审备〔2023〕2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丰县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为100%,招标人为丰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复新河航道一期疏浚工程--复新河(丰县沙庄大桥段)航道升级改造项目包括与复新河山东段三级航道标准有效衔接,提高复新河航道能力,我县计划2023年实施复新河航道一期疏浚工程--复新河(丰县沙庄大桥段)航道升级改造项目,疏浚航道总长约4公里,估算投资约1225万元。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FXFXHYQSJ-SG标段:
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即FXHYQSJ-SG标段,施工招标范围包括:复新河航道一期疏浚工程--复新河(丰县沙庄大桥段)航道升级改造项目的疏浚的施工(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及保修,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相关临时工程的施工。
2.3 工期:15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
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
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 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水运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
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④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
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2018年1月1 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水运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金额不 低于700万元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者省级及以上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6)其他要求:
a.项目总工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者省级及以上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
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
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
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
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
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
法复工等情况。
c.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
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
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 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
〔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
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及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徐州市丰县中阳大道322号
联系 人:徐国庆
电    话:13912015516
招标代理: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徐州云龙区云龙华府广场A1-605
联 系人:李梦
电话:18796422718
电子邮箱:529186066@qq.com   
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6日,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7时30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7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
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07日9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7日10时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
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
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
明材料。
8.5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 “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8.6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路 线 等 级”、“规 模”、“投 资”、“技术标准”、“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8.7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投标人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8.8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  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  (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9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
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
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
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10投标人投标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
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8.1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
(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
8.12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8.13仅使用丰县交通运输局账号发布该项目招标公告,该项目合同签订及项目管理等工作由丰县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
 
2023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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