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光明环境园PPP项目厌氧消化系统成套设备及伴随服务采购
金额
60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38720210008007
预算金额6000万元
招标公司深圳光明深高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马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翟萍萍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10
公告正文
光明环境园PPP项目厌氧消化系统成套设备及伴随服务采购
来源: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10-22 09:00:0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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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光明环境园PPP项目
项目编号:44038720210008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光明环境园PPP项目厌氧消化系统成套设备及伴随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44038720210008007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光明环境园PPP项目厌氧消化系统成套设备及伴随服务采购;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1-10-22 09:00 至 2021-11-10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1-10-31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1-11-05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光明深高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经办人:马工
办公电话:18504405272
传真:
手机号码:18504405272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外环高速综合办公楼四层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经办人:翟萍萍
办公电话:158185561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8720210008007001
标段名称:光明环境园PPP项目厌氧消化系统成套设备及伴随服务采购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11-10 18:00
招标部分估价:6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厌氧消化系统成套设备采购、安装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配合招标人及其委托的设计单位完成工艺深化设计工作;(2)厌氧消化系统的所有工艺设备、管道、电气、仪控及其他附属设施等的供货、安装、调试(含单机调试、系统调试)、配合项目整体调试(其中厌氧消化系统随项目整体带料调试1个月,招标人认为具备性能验收的条件为带料调试合格)、性能验收、试运行、配合项目竣工验收及综合验收等;(3)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设备BIM模型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全阶段BIM技术应用工作;(4)设备操作人员培训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服务等。
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截标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完成过1个正式运行的单罐有效容积≥5000m3的餐厨垃圾或餐厨垃圾与其他有机物料协同处理项目湿式厌氧罐处理系统成套供货及安装业绩。 证明材料:①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处理规模、处理对象、处理工艺、供货清单(含厌氧罐容积)、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未体现上述内容的,需同时提供体现上述内容的业主证明文件);②提供体现供货完成且已正常运行的验收报告(可以为业主证明、用户证明或运行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③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项目业绩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按本工艺系统联调联试责任单位的业绩计算。
其他:本工程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申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收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间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光明环境园PPP项目
项目编号:44038720210008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光明环境园PPP项目厌氧消化系统成套设备及伴随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44038720210008007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光明环境园PPP项目厌氧消化系统成套设备及伴随服务采购;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1-10-22 09:00 至 2021-11-10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1-10-31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1-11-05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光明深高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经办人:马工
办公电话:18504405272
传真:
手机号码:18504405272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外环高速综合办公楼四层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经办人:翟萍萍
办公电话:158185561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8720210008007001
标段名称:光明环境园PPP项目厌氧消化系统成套设备及伴随服务采购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11-10 18:00
招标部分估价:6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厌氧消化系统成套设备采购、安装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配合招标人及其委托的设计单位完成工艺深化设计工作;(2)厌氧消化系统的所有工艺设备、管道、电气、仪控及其他附属设施等的供货、安装、调试(含单机调试、系统调试)、配合项目整体调试(其中厌氧消化系统随项目整体带料调试1个月,招标人认为具备性能验收的条件为带料调试合格)、性能验收、试运行、配合项目竣工验收及综合验收等;(3)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设备BIM模型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全阶段BIM技术应用工作;(4)设备操作人员培训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服务等。
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截标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完成过1个正式运行的单罐有效容积≥5000m3的餐厨垃圾或餐厨垃圾与其他有机物料协同处理项目湿式厌氧罐处理系统成套供货及安装业绩。 证明材料:①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处理规模、处理对象、处理工艺、供货清单(含厌氧罐容积)、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未体现上述内容的,需同时提供体现上述内容的业主证明文件);②提供体现供货完成且已正常运行的验收报告(可以为业主证明、用户证明或运行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③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项目业绩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按本工艺系统联调联试责任单位的业绩计算。
其他:本工程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申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收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间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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