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标准件配送业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5/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标准件配送业务招标公告
中国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标准件配送业务.zip中国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标准件配送业务.zip
标准件物流配送业务
招
标
书
招 标 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2022年5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页码)
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9(页码)
第三章 技术要求24(页码)
第四章 合同文本32(页码)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标准件物流配送业务
二、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服务对象 | 备注 |
1 | 标准件物流配送业务 | 济南商用车制造公司 |
业务简介:业务所需的场地、设备及能耗等均由招标单位提供,投标单位仅提供配送职工,完成标准件产品的收货、入库、仓库管理、产前分拣、上线配送等工作。根据招标人现有配送人员,投标人需配备配送人员15人,此业务费用由投标人供应商提供,中标单位需与招标人供应商签订物流协议,由招标人代扣、代转物流费。
三、招标形式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四、议程安排
1.公告时间:2022年5月12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21日。
报名及商务事宜联系人:曹长路19861850202
3.报名形式:电话或邮件(电话:19861850202 邮箱:caochanglu@sinotruk.com)。
4.答疑时间:截止至2022年 5月21日下午17点前(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答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曹长路19861850202
5.开标时间:2022年5月22日上午9时(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6.投标地点:济南市章丘区世纪大道7777号5号门。
7.投标文件递交:于开标当日在投标地点现场递交。
五、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报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本项目招标书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所提供的邮箱,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能否通过电子邮箱正确或及时接收相关邮件负责,招标人邮件发出即视为送达。
六、投标须知
1.合格投标人:
⑴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⑵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注册资金不能少于1000万(目前为中国重汽提供物流服务的物流商不受该条件限制);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
*⑶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关于物流商的所有管理规定;
⑸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及重大违规事项;
⑹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⑺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招标人处《黑名单》(《黑名单》指投标人与招标人在以往或正在进行的合作中,存在招标人认为的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失信行为)的;
⑻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⑼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文件副本中可用复印件)及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⑽投标人须具有完全履行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的能力;
⑾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⑿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签订合同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
⒀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⒁投标人在向招标人出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方可进行投标。
逾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格式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请投标人按格式要求进行填写。
3.报价:
⑴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报价应为:
经与招标人或其指派的答疑人员充分沟通确认基础上,由投标人在满足招标人所提出的、与本项目所有相关环节有关的所有费用;
详见本招标书之“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之“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之“格式3”。
⑵报价货币单位为: 元(人民币)
⑶付款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4.技术规范及服务
⑴投标人应与招标人指派的答疑人员充分沟通,理解认可并接受相关技术规范及服务要求。
⑵投标人可免费提供的、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人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内容,按本招标书“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在其“开标一览表”中一并说明。
5.其他
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由于招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签订前终止项目的要求。如投标人不认可、不接受,则投标人在本招标书“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之“相关条款偏离表(含商务偏离及技术偏离)”中注明“不接受”字,招标人将视之为主动弃标。
其余未尽事宜,均按合同约定。
6.要求招标人或相关合同签订单位提供的配合,在标书文件中说明。
七、投标、开标、评标
1.投标保证金:
⑴投标人向招标人财务部门缴纳20000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人本次投标的保证金。
⑵缴纳方式:基本账户转账;
⑶接收单位: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⑷转账信息:转账请备注:付商用车制造公司标准件配送业务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行章丘支行 |
户名: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
账号:226005574527 |
行号:104451040689 |
⑸说明:
(a)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的账户为招标人明确授权收取或按照本文件要求扣除投标人保证金的账户,视同招标人的收取或扣除行为。投标人无正当理由随意放弃投标、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或合同签订单位提出无理附加条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该投标人2年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招投标项目。不存在以上违规情况的投标人,招标人按照退款程序,在确定中标人后30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人(除中标人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退付表(详见本招标书“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之“三、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之格式10相关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不计息)。
(b)投标人在向招标人出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方可进行投标。
(c)发生以下情况时,招标人有权没收保证金:
a)截至开标前3天,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的;
b)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c)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d)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e)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2.开标
所有报价货币单位均为:元。
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2)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授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3.评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为该项目依法组织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成员(视标的额大小按规定确定专家人数)组成的评标专家小组负责,参照以下评分标准,采用综合评定法,即由评标工作小组按照国家招投标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原则,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
投标前请各投标方按照标书技术要求对项目方案进行充分准备,有意投标的单位应默认认同上述开标、评标过程,无异议。对未入围投标方及未中标人不做任何解释。
4.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评价分为三个方面,总赋分为100分。
评标因素 | 总分 | 评审内容 | 最高得分 | 评分标准 |
评标因素 | 总分 | 评审内容 | 最高得分 | 评分标准 |
商务 因素 | 70 | 投标 报价 | 70 | 1.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标准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70 |
商务 因素 | 70 | 投标 报价 | 70 | 2. 评标价格均以物流费率为单位计算,得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商务 因素 | 70 | 投标 报价 | 70 | 3.评标专家组二分之一以上人员认为有恶意投标嫌疑的,视为无效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
技术 方案 | 30 | 人员 | 10 | 管理架构及项目人员配置合理,满足基本运营要求得5分,有物流规划专业人才队伍的,评标专家可自主赋分1-5分。 |
技术 方案 | 30 | 现场 管理 | 5 | 具有良好的现场管理经验,保证现场按5S管理模式实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综合评审自主赋分。 |
技术 方案 | 30 | 运营 方案 | 5 | 投标人提供业务的运营方案,计划等,专家根据方案策划自主赋分 |
技术 方案 | 30 | 企业 规模 | 5 | 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项目案例中,已实施最大的制造业物流服务项目规模,包含运行模式、人员规模、设备规模、业绩情况等,专家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综合评审,自主赋分。 |
技术 方案 | 30 | 项目 经验 | 5 | 有汽车行业服务经验的得1-2分,有重汽集团服务经验的得1-2分,专家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综合评审,自主赋分。 |
备注:1、通过初审者为有效投标。2、综合评价值相同的,依照价格、技术、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优先次序,根据分项评价值进行排名。若上述排名皆相同的,则由全体评委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3、评委打分不得超过得分界限。4、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组织联合小组(财务、技术、设备、质量等)到中标候选人实地审核,如发现投标文件和资料有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招标人有权扣留其投标保证金。 |
八、合同签订
1.根据评标工作小组的评标结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承诺无条件服从招标人针对该项目的后续所有安排。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也不对未中标人做任何解释。
2.招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给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如果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按其规定的期限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或相关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从剩余投标人中依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履约责任,向招标人指定的合同签订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具体数额以合同约定为准),如中标人未按合同及其附件约定履行应承担的责任,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合同签订单位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或相关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5.中标人由于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有严重缺陷,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从剩余投标人中依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6.招标人有权指定招标人的关联单位作为合同签订人,与中标人签署相关合同,且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7.中标人须认可由于招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签订前终止项目的要求。
8.招标人有权授权下属关联单位签署具体合同。
九、废标及终止招标
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⑴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⑵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⑶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⑷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⑸投标人串通投标;
⑹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⑺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⑼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⑽投标人被举报。检举,并经招标方查实无误的。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并终止招标。
⑴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⑵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⑶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⑷有效参与投标的单位不足三家以上的。
⑸招标人认为其他应终止招标的情形。
十、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原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为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中标人通过了资格审核、初评、现场复审、终评或其他所有相关程序,包括已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中标人被拒绝或该中标人此前的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中标人承担。
十一、技术要求
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要求”,附后。
十二、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人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
一、投标文件签署
1.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开标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
2.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二、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及U盘电子版一同密封送达,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
⑴项目名称
⑵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2.请投标人将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注明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3.每一密封文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于2022年X 月X日X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资质文件分别封装,其中技术、商务文件为一正四副,资质文件一正一副
资质文件
格式1
项目名称: (XX项目)
投标书
致(招标人名称) :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 招标书,签字代表(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
标书(正本1份和副本一式4份)
资质证明文件(1份)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签署日一直有效。
投标人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可能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所有数据和资料均真实有效,如存在虚报情况,投标人愿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主动退出本项目竞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及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2
项目名称: (XX项目)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序号 | 主要内容 | 索引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本表填写投标文件主要内容,以用于开标宣读。
2.“索引”一栏填写该主要内容对应于投标文件的“条款号/页号”。
格式3
项目名称: (XX项目)
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人名称) :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人姓名) 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人名称) 的 (授权代表姓名) 为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 XX项目 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认可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委托期限:20XX 年X 月 X 日至 20XX 年 X 月 X 日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格式4 其他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资质文件
类似业绩证明(合同)
2019-2021年三年财务报表
格式5
项目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回执证明
投标保证金退付表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开户银行: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技术文件
格式
项目名称: (XX项目)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序号 | 主要内容 | 索引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本表填写投标文件主要内容,以用于开标宣读。
2.“索引”一栏填写该主要内容对应于投标文件的“条款号/页号”。
格式2 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需包含以下方面:
(1)业务理解及详细的运营方案。
(2)管理架构及项目人员配置,操作员工配置,人员招聘计划。
(3)作业流程(基本的收发存流程,应急管理流程,批次管理方案)。
(4)项目启动准备周期及推进计划。
(5)其他先进业务模式及亮点展示。
投标人在上述技术方案要求中提供的人员、设备配备和投入计划,在项目启动阶段必须切实执行。当出现执行不力或未能满足招标人要求,对招标人生产运营造成重大风险时,招标人有权中止商务合同。
格式自拟
格式3
项目名称: (XX项目)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承诺: 我公司承诺遵守贵公司由于招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签订前终止项目的要求,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格式4
项目名称: (XX项目)
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偏离内容 | |
序号 | 条款号 | 条款要求 | 偏离内容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为避免歧义,无偏离也应要提报该表,并注明“无”字。如无该表则即使在其它部分已反映,将也被视为“无偏离”。
格式5
企业情况、从业经历、服务承诺一览表
(模板,信息仅供参考,项目需求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拟格式和内容)
企业情况 |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公司在册员工人数 | 人 | 专业从事产品研发、生产的员工人数 | 人 | ||||||||
企业所通过的体系认证情况 | |||||||||||
公司现有主要研发、实验、生产设备 | |||||||||||
从业经历 | |||||||||||
正在或曾经从事过的项目名称 | 项目起止时间 | 与投标人签订合同的单位名称 | |||||||||
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承诺 | |||||||||||
可为该项目配备人员、相关设备情况 | 设计人员(名) | ||||||||||
可为该项目配备人员、相关设备情况 | 研发、实验设备(功能、型号、数量) | ||||||||||
可为该项目配备人员、相关设备情况 | 生产设备(功能、型号、数量) | ||||||||||
可为该项目配备人员、相关设备情况 | …… | ||||||||||
可为该项目配备人员、相关设备情况 | …… | ||||||||||
其他 | …… | ||||||||||
其他 | ……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投标人为满足本招标项目之需,需实际配置的、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设备、人员及其他条目;
2.投标人可在上表内容基础上,酌情自行增加相关条目,以便更好的满足项目开展之需要。
商务文件
格式1
项目名称: (XX项目)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序号 | 主要内容 | 索引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本表填写投标文件主要内容,以用于开标宣读。
2.“索引”一栏填写该主要内容对应于投标文件的“条款号/页号”。
格式2
项目名称: (XX项目)
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偏离内容 | |
序号 | 条款号 | 条款要求 | 偏离内容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为避免歧义,无偏离也应要提报该表,并注明“无”字。如无该表则即使在其它部分已反映,将也被视为“无偏离”。
格式3
项目名称:
开标一览表
项目 名称 | 工作内容 | 班次 | 结算说明 | 类别 | 报价 (含税) | 产品件预估值 |
标准件物流配送业务 | 标准件服务范围包括来料收货,仓库理货,上线配送等业务,具体如下: 1)投标人按要求完成所负责零部件的接收作业,如:接收、取货、卸车、入库、记账、保管、排序、配送(正常配送与紧急配送)。 2)投标人按系统设定模块及招标人的相关流程、规定,提供相应的作业及服务质量控制。 3)投标人负责返空器具的清洁、整理、分类存储工作。 4)投标人负责零部件在以上过程中的物资安全和质量防护。 | 单班(根据甲方生产情况开设双班) | 乙方从事物流服务过程中的物流配送费用由甲方供应商承担,甲方供应商承担物流服务费。甲方供应商向乙方支付物流服务费(由甲方代扣、代转),由乙方根据业务类型为相关供应商提供仓储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根据实际费用挂账,挂账账期为90天。 | 配送 费率(供应商付) | ‰ | 11146.15万元 |
以上预估数值按月产量3300辆份测算,每月以实际发生量结算。
配送费率物流商可与供应商协商,最终以双方商定结果为准。
3、目前甲方为单班生产,根据生产情况开能双班生产。
注:1、此表中的报价必须与相应的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一致,不可新增或删除表格明细。
2、本表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另一份应单独密封,以便唱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4 分包分项报价清单
表1:**报价清单 | |||
项目 | 类别 | 数量 | |
人员配置 | 管理人员 | ||
人员配置 | 作业人员 | ||
人员配置 | … | ||
增值服务 | |||
成本 | 人工费用 | ||
成本 | 管理费用 | ||
成本 | 利润 | ||
成本 | |||
成本 | 合计报价费率 | ||
注:该表计价应与附件《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相符。 |
格式5
项目名称: (XX项目)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承诺: 我公司承诺遵守贵公司由于招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签订前终止项目的要求,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为避免歧义,无偏离也应要提报该表,并注明“无”字。如无该表则即使在其它部分已反映,将也被视为“无偏离”。
第三章 技术要求
一、 项目名称
标准件物流配送业务
二、 项目范围
1. 项目范围
投标人的服务范围包括标准件的来料收货、仓库理货以及物流仓库至各车间或PC区的配送工作,及其相关的信息传递和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1)投标人按要求完成所负责零部件的接收作业,如:接收、取货、卸车、入库、记账、保管、排序、配送(正常配送与紧急配送)。
2)投标人按系统设定模块及招标人的相关流程、规定,提供相应的作业及服务质量控制。
3)投标人负责器具的清洁、整理、分类存储工作。
4)投标人负责零部件在以上过程中的物资安全和质量防护。
2. 业务量介绍
1) 生产纲领
标准件分别由标准件库和快插件库组成,标准件库产品共计2700种,快插件库产品共计186种,厂家共计113家。
工件配送地点有总装车间、车架、车身、调试、试制、营销、配件计划、研究院、KD等多个地点。
①总装、车架为主要配送地点,按日整车下线100-120辆,每日2次配送,单次配送时间约3.5小时左右,每日发交工件品种约380种,共计58万件,约1200箱左右。
②试制、研究院、调试、每日1-2次要货;营销部、配件计划每日不定时下发计划,每日3-5次,需单独配送,单次配送约30-50分钟左右;KD计划下发品种约400左右种,达不到按整包装配送,在保证生产线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③ (收货/入库)每日收货60种工件,共计56万件。
该数据仅供投标人参考。
2) 工作制度与年时基数
工作制度采取单班12小时制(根据订单排产情况有双班需求),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年时基数取300天。
3) 生产计划
按照精益化、敏捷化的设计理念,满足工程生产、工艺流程与7+3(7天锁产+3天滚动)生产组织模式。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序号 | 业务内容 | 基本要求 |
1 | 入库 | 1.产品件及工位器具运输车辆到达后在指定地点等待卸车。 2.打印入库单据并核对到货产品种类、数量是否与入库单据信息及物流配送计划一致,检查产品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半小时内完成产品件卸车。 |
2 | 仓储(暂存)管理 | 1.每月对产品进行盘存并将盘存结果传递至招标人及其供方,与供方完成对账及差异处理。 2.按目视化标识(标牌、标线)、厂家、型号分类存放,不得随意混放。 3.严禁出、入库装卸野蛮操作,如出现磕碰损坏由承包方承担。 4.按要求做好现场5S管理。 5.账物一致率100%。 |
3 | 分拣作业 | 1.分拣小件根据产品件标签显示的台车号进行分拣,放置到相应的台车位置,并粘贴明细。按照台车号的前后顺序将产品件归集到待发车位。 2.看板件产品需进行包装转换,粘贴好仓储标签,放置到相应的货位。 |
4 | 分拣出库 | 1.根据要货指令,打印出库单据。看板产品根据要货指令,打印拣货单,将产品件进行下架、分拣、组托,并生成标签信息。 2.将分拣小件及大件分批的产品进行出库并办理出库手续。 3.将产品装车至指定运输车辆。 |
5 | 上线配送 | 1.装车完毕后,将产品运输至招标人生产现场。 2.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确保产品在配送过程中质量完好。 3.到达指定卸货区域后,双方对货物数量及外观质量共同进行清点、外视检查,核查无误后双方交接签字确认。 4.将产品卸货至招标人生产现场指定区域。 5.将空器具装车并清理出招标人厂区。 |
四、运行管理要求
1、标准化要求
投标人应针对收货、分拣、发运等物流操作环节建立流程文件,并将其用于指导员工的日常操作。相关流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数据管理文件
涉及岗位的标准作业指导书(SOP)
MAX/MIN管理文件
物料出入库管理文件(FIFO不完全适用)
工程变更(断点)管理文件
预警流程文件
盘点流程文件
损坏零件/废料/可疑物料管理文件
呆滞物料管理文件
包装器具管理文件
目视化管理文件
设施设备管理文件
仓库储存技术规范
2、生产计划与物料计划
1) 招标人将通过系统定时发布生产计划,投标人需根据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和调配人员。如对生产计划存在疑问,及时与招标人进行沟通和协调。
2) 投标人须按要求及时接收招标人发出的各类物料计划,并及时、正确地使用这些物料计划指导实施日常操作。对物料计划中存在的疑问,要及时与招标人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
3) 遇招标人生产计划或物料计划调整时,投标人需要配合同步执行并建立相应预案。
3、翻包及转运
1) 翻包操作应符合以下要求:①正确的料箱/料架;②正确的内衬;③正确的物料标签;④翻包的料箱/料架保持良好清洁度;⑤标准的包装数量。
2) 投标人在开箱后应清点零件数量,并对其外表进行目视化检查,杜绝短缺和明显的损坏及污垢,确保再包装数量准确。
3) 翻包装过程中注意轻拿轻放,保护零件质量。在翻包装过程中发现可疑物料应立即隔离,由质量人员到场解决。
4) 翻包装完成后的零件应及时转移至待发区,避免与原包装物料混放。
5) 翻包作业应严格遵守作业标准,满足招标人对批次管理的要求。
4、分拣、排序及待发
1) 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要货指示清单,进行资源配置,确保排序所需的设备和人员满足工厂生产需求。
2)招标人有权在服务过程中,根据业务需要调整要货指示清单,投标人须无条件进行相应的资源配置调整,以满足最新的生产需求。因调整造成的资源配置变化,由投标人出具分析报告,经双方评审通过后,调整服务费用。
3) 投标人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料及排序操作。
4) 建立备料及排序的“自检”和“互检”机制。采取特定的“防呆”措施,消除人为因素造成的备料和排序错误。
5) 投标人对看板类物资进行合理的MAX/MIN库存设置,并进行明显的目视。定时检查待发区物料的存量,发现溢出、短缺时及时预警。
5、配送管理
1) 投标人应根据运输计划合理配备运输资源,如:配送车辆等,保障全部配送计划的达成。
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交付时间(以紧急要货、排序单为准),及时、准确地将零件配送至车间PC区,完成单据交接,同时将对应的空器具返回。
3) 对于短缺和紧急物料,投标人应优先安排车辆和人员进行配送,事后与招标人一起进行原因分析并做出改进。
4) 投标人应安排人员负责跟踪并记录拉动单据的完成情况,定期对配送及时率和准确率进行统计,分析异常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6、特殊物料管理
1) 对于有批次管理要求的零件,投标人应建立专门的管理文件,做好出入库批次记录,并确定批次准确率达到100%。
2) 在接收特殊物料验证时,投标人必须检查和督促零件供应商按供货要求悬挂特殊标识,特殊物料包括试装零件、断点零件、返修零件、新项目专用件零件、展车件、公告车专用件等。对于不符合供货标识要求的零件,应及时记录并反馈给招标人。
3) 投标人须安排专人负责断点零件的切换情况,包括按招标人要求控制断点零件的切换、评估断点完成时间、统计断点前旧物料的数量及对断点完成后旧物料的处理。
4) 有特殊存储要求的零件,应提供特殊的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防尘、防冲击要求等等。
5)可疑物料应及时隔离至可疑物料区域,定期通知供应商退货或进行返修,严禁将可疑物料二次配送至生产车间。
7、财务管理
1) 投标人应根据其内部管理并结合招标人的相关要求建立完整的账务管理体系。账务处理方法需满足招标人的账务要求,以便招标人的相关账务控制,如出现偏离,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 投标人各环节单据必须执行日清管理,账务准确率必须100%(标准件、卡扣件99%)。
3) 投标人各环节的相关凭证,需有单独凭证联提供给招标人物流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
4) 物料接收、出库单据作为物权交接凭证,在投标人同招标人交接双方确认后,投标人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入库单、出库单投标人必须保留三年以上,以备招标人后期进行对账、核查。
8、紧急情况处理
1) 投标人应对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有预警&报警措施,及时通知招标人及供应商。
2) 建立紧急配送流程及运输方案,具备紧急配送车辆,有紧急配送路线及流程规划。
3) 有物料报警机制及库存补充预案,有专人负责对报警物料进行处理,物料异常报警包括但限于:库存MIN/MAX报警、批量质量问题报警。
9、运作报告与日常响应
1) 投标人有义务每周向招标人提供运作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涉及以下的信息:投标人每日运作情况、投标人人员变动情况、每日安全、质量等等。在实际情况下,招标人如有其他的信息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2) 除每周运作报告外,投标人还应第一时间汇报其他对招标人造成停线风险的运作问题,积极与招标人人员协调解决,并随时跟踪和更新结果。
五、场地和设备管理要求
1.场地和设备要求
标准件物流配送业务场地及设备均由商用车提供。
2.信息系统要求
1)招标人提供此业务支持的信息化系统,如投标人有其他更好的系统可以提出双方共同协商。
2)投标人应设置人员负责系统数据维护工作,所有数据变更都要有变更记录,便于后期追溯。
3)系统中的物流主数据(单车用量、包装信息等)由招标人负责维护。如投标人在运营过程中发现物流主数据异常,有义务第一时间通知招标人核实更改。
六、人员管理要求
1、人员测算
人员配置组织架构设置满足作业需求。
2、组织机构
1) 投标人项目经理责任人必须具备五年以上团队带领经验,三年以上运营管理及规划经验。投标人项目经理责任人的任用,必须通过招标人对其资质和能力的评审。
2) 投标人运营组织架构的设置须以招标人的业务设定为基础,与招标人系统的业务框架和运营流程保持一致。
3) 投标人必须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及员工激励机制,控制人员流失率,避免对招标人的生产运营造成不良影响。
4) 各级人员应具备“一岗多能”,在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投标人应充分体现这一要求。
5) 在某些特殊岗位投标人人员必须达到相关岗位要求并且具备相关的操作资格证。
3、人员管理
1) 投标人专职岗位人员如发生变更,需要在变更前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物流部门备案并获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的变更。
2)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业务定期组织人员培训,保存培训记录,培训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培训类型包括操作技能及标准化作业培训、安全和消防培训、新业务流程培训等。
七、考核
1、基础管理项目检查考核办法
1.1影响生产及配件发交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配送发交不及时,致使公司生产停线或配件计划未按时完成,造成总装线停线每10分钟考核10000元,问题处理不及时,影响生产视情节扣款。
1.2配送差异
如投标人人员虚签单据,一经查实,招标人视情况按照差异产品总价值的100%至200%对责任三方物流进行经济考核。
1.3账物不一致
检查中发现投标人产品账物不一致,执行商用车公司考核细则。
1.4安全
对于安全隐患严重或不符合项重复出现的,处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提升经济考核力度、停转相关费用、调整产品结构等。
1.5出厂违规
a)对于违规携带产品件出厂行为,视情况给予责任单位500至5000元经济考核,情况严重的按照违规携带物品总价值的10-20倍对责任单位进行经济考核。
b)对于违规携带废旧物资类(纸包装、塑料包装、木头等)出厂行为,招标人视情况给予责任单位500至2000元经济考核;
c)视违规严重程度,可采取限期取消涉事车辆入厂资格,将涉事人列入招标人入厂人员黑名单,禁止从事与招标人相关的物流业务等措施。
1.6除严重不合格项外,检查中发现一般不合格项,视情况考核投标人50至500元;一般不合格项包括:
a)投标人工作流程中的相关项
b)投标人产品质量控制中相关项
c)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项
d)投标人进厂配送的相关项
e)投标人投入产出流程的相关项
1.7投标人公司被检查出的不合格项,未制订纠正措施或未按期关闭的,经检查落实,每发生一次加扣500元;经加倍考核后仍未制订纠正措施或继续未按期关闭的,每拖延一个工作日再加罚责任公司100元。
2、KPI指标
表1绩效指标项目
序号 | 绩效指标名称 | 指标 | 指标测量方法 |
1 | 不合格项关闭率 | ≥95% | 考核期内不合格事件关闭项数/考核期内发现不合格事件总项数*100% |
2 | 系统账实相符率 | ≥98% | 考核期内抽查账实一致的产品件品种数/考核期内抽查产品件总品种数*不低于98% |
3 | 物流原因停线率 | 0% | 因配送不准确或不及时导致生产调产、缓产及停线次数 |
4 | 收货卸车时间 | ≤30分钟/车 | 供应商来货卸车时间 |
5 | 应急响应时间 | ≤10分钟 | 应急预案,响应时长 |
6 | 紧急要货按期完成率 | ≥98% | 招标人发给投标人的紧急要货会明确A/B/C/等级,对紧急要货系统报出的 A 级件应在 30 分钟内送达指定地点,B 级件应在 2 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C 级件应在 4 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 |
※3、物流管理
投标人应承诺严格遵守中国重汽集团公司发布的《关于物流服务商的管理规定(18条)》(标的额200万以下的项目不受营业收入及员工人数要求的限制),此项是中标及授予合同的前提,不允许偏离。物流服务商的管理规定见附件1。
八、物流服务终止说明
物流服务终止分为:合同期满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主动提前退出(需在合同中明确违约赔偿问题)、因投标人服务业绩差、不能满足招标人生产需求、在合同期内造成招标人重大资产损失,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招标人无违约责任)。
1、如因投标人原因主动提出终止业务,投标人应提前三个月向招标人出具书面申请。
2、投标人的绩效考评出现四级、五级情况、不能满足招标人生产需求、在合同期内造成招标人重大资产损失时,招标人有权启动终止合同的流程,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提前三个月通知投标人准备退出的方案实施。
物流服务终止时,投标人应同意招标人的下一中标方按设备折旧后的价格购买相关设备,在业务过渡期继续使用设备,以确保招标人业务正常运作;或经招标人同意后将设备限期拆除。
九、投标技术方案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前应与招标人技术负责人和业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在招标前提交投标技术方案,技术方案需包含以下方面:
(1)业务理解及详细的运营方案。
(2)管理架构及项目人员配置,操作员工配置,人员招聘计划。
(3)物流装卸设备、器具、配送车辆购买或租赁计划。同时提供设备的详细计划推进表,包括设备厂家,安装、调试、生产等计划安排。
(4)作业流程(基本的收发存流程,应急管理流程,批次管理方案)。
(5)项目启动准备周期及推进计划。
(6)其他先进业务模式及亮点展示。
2、投标人在上述技术方案要求中提供的人员、设备配备和投入计划,在项目启动阶段必须切实执行。当出现执行不力或未能满足招标人要求,对招标人生产运营造成重大风险时,招标人有权中止商务合同。
第四章 合同文本
编号:
签约地点:济南
物流服务协议
甲 方: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乙 方:
甲方: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或物流公司)
乙方是甲方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为满足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双方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三方物流”服务内容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定和要求,负责甲方指定托管与非托管配套产品的仓储管理和物流配送,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物流(代表供应商的仓储配送物流、仓库到线边的配送物流、营销配件的配送)等内容,以及相关数据信息的传递。并配合甲方进行物资盘点稽核工作等。甲方与乙方本着长期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逐步开展上述各项物流服务的业务合作。
乙方在从事“第三方物流”服务过程中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数据报表,并配合甲方进行物资盘点稽核工作。
托管指供应商委托乙方代为保管货物,货物交乙方后,货物所有权仍属于供应商,货物从乙方出库到甲方装配线后货物所有权转移至甲方;非托管指货物入库后,货物所有权即转移至甲方。SAP系统中为寄售和标准,分别对应托管和非托管。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确保甲方生产计划的有效执行、保证供应商所供配套产品的质量以及防止可能出现的库存大量积压等,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仓储(暂存)保管、物流配送服务进行全过程的调度、监督、检查和考核,乙方应予配合和执行。除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事故发生外,甲方无需对乙方的工作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乙方的考核需书面通知乙方,由甲方财务开具单据从乙方当月应付款中扣除,乙方有提出异议的权利,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异议可据实减免对乙方的考核。
2、甲方根据本单位的车型订单及生产作业计划等编制产品配送计划,将其传递至乙方,并有权对乙方负责接收、仓储(暂存)、保管、配送、发交的产品配送及相关工作进行调度与监督。
3、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编制的有关仓储、配送方面的文件、单据。
4、甲方有权根据接到的反馈信息及日常检查情况,随时要求乙方与供应商进行对账和差异处理,有异议部分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5、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有权将指定在乙方的同类产品进行物流服务调整:A、当月因乙方配送问题影响甲方生产超过3次;B、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供应商提出调整申请;C、盘点发现因乙方原因连续两月出现产品件亏损,且乙方不积极配合、改善、处理;D、乙方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供应商的亏损(或毁损)产品或工位器具不积极赔偿、处理。
6、甲方根据生产需要,提出工位器具(不含上线用工位器具)推行计划,乙方应给予支持、配合。甲方有权对存储于乙方的工位器具进行盘点、稽核,并要求乙方对丢失、损毁的工位器具进行赔偿。
7、乙方应确保所保管的货物在贮存、运输过程中产品外观质量不下降,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产品外观质量存在问题或产品超出保质期,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三方物流管理及奖惩办法》对乙方进行经济考核。
8、甲方有权在乙方处设立质量检验和计划调度,乙方应无偿提供办公场所,并负责甲方抽检样品的运输工作。
9、甲方在处理甲方、乙方及供应商三者之间或者其中两者之间的争议问题时,甲方的最终处理决定,乙方和供应商均应遵守。
10、乙方应及时回收甲方现场的工位器具,避免造成供应商返回工位器具时的等待。
11、甲方负责依据乙方提供的,由甲方相关使用单位签字认可的入库、出库单据,办理乙方已配送产品的入库、出库手续并签单挂账。
1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转付物流服务费用。甲方每季度根据实际发生的物流费用将仓储费、配送费与乙方进行确认。针对托管货物,依据乙方与供应商签订的《供应商物流服务协议》,甲方定期代供应商将乙方配送的签单挂账产品所产生的物流服务费从供应商货款中扣除,转付给乙方,同时乙方向供应商开具发票。针对非托管,双方对费用确认无误后,乙方为甲方开具等值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将物流费以银行承兑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以上两种费用的支付均为扣除乙方当期考核后的金额(如有)。
13、甲方依据乙方租赁的仓库面积向乙方收取相关租赁费用。租赁费用为【】元/平方米/月。乙方承租仓储面积为【】平方米。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依据为供应商提供的仓储服务、物流配送服务收取相关的服务费。乙方当期物流服务费=挂账产品配送费+仓储费-当期考核。仓储服务费的标准为产品件价格的【】,配送服务费的标准为产品件价格≥【】元时为,配送服务费产品件价格的【】‰;产品件价格<【】元时,配送服务费产品件价格的【】‰。部分特殊产品(变速箱、车桥、标准件等)的仓储、配送服务费另行协商。对于主机厂支付物流服务费的物料,仅收取配送服务费,费率约定见附件。物流服务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乙方先开发票,在甲方挂账后30日内,按照上述甲方权利义务第12项的约定支付。
2、乙方依据甲方管理要求、相关内控文件中的工作流程及管理规定对供应商按甲方要货通知送达的产品进行仓储、配送等实物性管理。
3、乙方有权代表供应商进行仓储、配送物流服务,按计划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做好与甲方相关使用单位的交接。
4、乙方应依据甲方要货计划如数接收供应商送达的产品,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供应商送货人员,如出现乙方刁难供应商送货人员的情形,甲方有权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乙方进行经济考核。乙方负责配备足量的设施和人员完成供应商产品的卸车工作,当天下班之前半小时内到达的产品必须当天完成卸车,对于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卸车的,应积极配合甲方安排,否则甲方将对乙方按《三方物流管理及奖惩办法》进行经济考核;乙方对于供应商超过甲方要货计划配送的产品,需将超出计划的产品件明细报给甲方制造部门,经甲方制造部门允许可予以拒收,但未超过最小包装单元的除外(仅适用于乙方提供仓储服务的产品)。在未得到甲方授权时乙方不得拒收或部分拒收要货计划上所列产品,否则甲方将对乙方行使经济考核;对供应商送达的超出最高储备期量部分产品,乙方可另行收取额外的相关仓储费用,或通知甲方帮助协调解决。乙方有义务对供应商到货产品进行数量、包装条码、外观等进行复核,同时在仓储、配送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甲方相关部门反馈。其中,乙方有义务对每批到件的整包装数量进行抽检,与包装上标识数量复核,如有不符的,及时向甲方相关部门反馈。
5、乙方应依据甲方的生产作业配送计划或要货计划、指令,编制出库送料单据,按要求将产品准时、足额配送到指定地点,并与接收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如因乙方物流配送原因导致甲方生产停线或生产计划未按时完成,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接受甲方的经济考核(详见《三方物流管理及奖惩办法》)。货物在甲方签收前发生毁损、丢失、灭失等的所有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对于非乙方原因导致产品件配送不及时或存在停线风险的(如产品无库存、产品质量异常、供应商服务不及时,厂区内物流通道占用等情况),乙方应提前反馈至甲方,由甲方协调处理。
6、乙方必须保证投资相应的仓储地、设备、人员、安保措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等来满足甲方的生产需要,如乙方在硬件设施或服务上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调整乙方产品服务范围直至取消乙方的三方物流服务资格。
7、根据日清月结原则,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传递相关单据,如有违反,应接受甲方的经济考核。
8、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与供应商的对账工作(每月完成一次系统对账,每半年完成一次实物盘点对账,乙方与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将对账结果报甲方制造部门,参考《物流服务费结算管理办法》),并与供应商完成差异处理,对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甲方,对账完成后,签订对账整明,并转甲方留存备查。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物流服务费。乙方不得因为账务问题给甲方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9、乙方在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期间应妥善保管和配送产品(器具)。乙方负责自身工作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伤害、安全保卫及安全生产,如出现产品(器具)损坏、丢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以及引起的经济损失。
10、乙方应定期组织盘点,并按甲方的不同需求对盘点数据、出库数据、入库进行反馈,除定期组织盘点外,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随时配合甲方进行物资盘点、稽核。乙方每季度应自行发起与甲方供应商的一次对账工作(包括:入库、出库、返厂、库存账物等),并完成差异处理,签订对账证明,对账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异议部分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供应商双方解决。
11、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传递相关单据,如有违反致使影响财务结算的,甲方有权将所涉单据转月挂帐,造成供应商损失由乙方承担,供应商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2、为提升产品配送效率,保证产品质量一致性,根据甲方要求由乙方负责投入入厂物流环节所使用的工位器具,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图纸、器具及附件维护周期表),供应商承担使用费用;若供应商使用自带器具(需经甲方审核同意)上线,则乙方收取管理费用,乙方应对供应商器具的资产保全负责,同时乙方需对自投器具及供应商投入器具定期进行器具维护维修,确保器具的正常运转。
13、乙方按服务类型向甲方开具与服务类型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发票,甲方根据实际上线数量发生的物流费用以银行承兑的方式支付给乙方,转账过程中甲方有权从物流服务费用中扣除乙方当期考核金额。
14、根据甲方风险控制考虑及乙方为承诺其仓储配送的物资的安全性及服务质量,乙方向甲方缴纳3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无不计利息。合同履行完毕后,如甲方确认乙方无违约问题,无息一次性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转入下一年度使用;如乙方未按合同履约,由甲方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付的款项后无息返还剩余部分,额度不足时,乙方同意以现款补充差额部分或从乙方物流费中扣除差额部分。
1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甲方相关内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制定内部的管理规定(涉及人员、车辆、安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财务等)、工作流程、向甲方备档员工资料、培训记录(工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质监等),并达到甲方的管理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16、乙方保证其所有进入甲方现场工作的人员都须留有书面记录。乙方对其所属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每月至少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乙方保证其所有进入甲方公司现场工作的人员都签署了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要求的劳动合同,并承诺已经进行严格的审查。
17、乙方对其所属人员负有管理和监督的责任与义务。乙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其所属人员寻衅滋事、打架斗殴、酗酒、盗窃、赌博、流氓、毁坏甲方财产、窝藏包庇坏人、火灾等违法犯罪行为和突发事件的发生。乙方所属人员在甲方厂区出现上述情况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造成损失大小、情节轻重等由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18、乙方配送所使用的车辆以及驾驶员、配送人员、调度人员要凭有效证件方可进出甲方厂区。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要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甲方公司准入证。进入甲方的车辆应使用9.6米重汽飞翼车,国五及以上,车辆车门处必须喷涂乙方公司的名称。乙方的配送车辆和相关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和生产车间后,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进出门管理规定,因违反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范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造成乙方人员伤亡、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9、为完成配送而进入甲方厂区的乙方人员,应明确规定其工作范围和活动区域(并在其工作证件、卡上明示),凡因从事与规定工作无关和在规定区域以外的地方造成他人、自身人身或财产损害及企业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和乙方人员负责处理与责任承担。
20、乙方的配送车辆和相关人员进入厂区和生产车间后,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规定及进出门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要求,因违反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范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1、乙方的人员及车辆在甲方厂区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出现刑事、民事纠纷,在安监部门、公安司法机关没有结案时,前期所有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待安监部门、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完毕后,由国家机关认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造成损失大小、情节轻重等由相关责任人赔偿甲方的损失;相关责任人赔偿前,乙方负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22、乙方承诺,在为甲方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过程中,所获得的有关甲方的一切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每个月份甲方需求的产品件的数量、产品件的质量要求以及可由此推导出的甲方的月度产量、汽车型号及其他信息均为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保证任何时候都不向第三方泄露。如果一旦发现乙方有泄露或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经济考核、取消乙方的物流服务资格,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3、乙方应按照甲方5S管理的要求,确保仓库内干净整洁。
24、乙方有责任为员工配置更衣橱、桌椅、文件柜、办公桌等必须的工作配套设施,保证员工休息区及物品存放,私人物品不得随意摆放。
25、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科学的仓储与配送管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及考核。
26、乙方应对供应商所托管的产品进行保管,按来货批次对产品进行分类存放,以确保产品先进先出。
27、乙方有义务确保所保管的产品质量不下降,对甲方由于产品提升或质量改进等原因造成的库存合格产品变为不合格状态进行区分并隔离存放,并按甲方要求做好标识,以免不合格产品送线装配。
28、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产品检验、试制工作,配合甲方对所抽检、试制的产品送检、入库及出库工作,并配合甲方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并按甲方要求做好标识。
29、乙方有义务在甲方生产大月时扩大仓储面积以保证大月生产时配套件的合理储备,对于面积扩大所造成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
30、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第三条 工作流程
1、供应商依据甲方下达的要货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发货至乙方仓储地,乙方凭供应商提供的要货通知及到货清单,进行收货、外观检验,对产品进行仓储。甲方有权对供应商到货进行质量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在物资管理系统内更改质量状态“合格、让步、不合格”。
2、乙方按照甲方下达的要货计划,编制出库送料单,确保将产品准时、足额配送发交到甲方的指定地点,并与甲方接收单位办理签收手续。
第四条、物流服务费收费标准
1、由甲方支付物流服务费的供应商,即非托管模式供应商明细详见表一。
2、表一为非托管方式下供应商产品物流服务费计算公式为:配送货物数量×单件产品的配送费用=应支付的费用
表一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产品名称 | 单件产品的配送费用(元/件) (含税,税率为【】%) |
1 | 所供产品 | 根据单件产品采购价格区分,产品单价<【】元的,配送费为产品价格的【】‰;产品单价≥【】元的,配送费为产品价格的【】‰ | |
2 | 所供产品 | 根据单件产品采购价格区分,产品单价<【】元的,配送费为产品价格的【】‰;产品单价≥【】元的,配送费为产品价格的【】‰ | |
3 | 所供产品 | 根据单件产品采购价格区分,产品单价<【】元的,配送费为产品价格的【】‰;产品单价≥【】元的,配送费为产品价格的【】‰ | |
4 | 所供产品 | 根据单件产品采购价格区分,产品单价<【】元的,配送费为产品价格的【】‰;产品单价≥【】元的,配送费为产品价格的【】‰ | |
5 | 年度内新增的非托管供应商 | 所供产品 | 参考相同产品的配送费 |
3、物流服务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乙方先开发票,经甲方审核无误挂账后30日内以银行承兑方式支付给乙方。
4、物流服务费包含给甲方开具发票的税费。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变化,合同不含税价不变,执行国家最新税率。
第五条 纠纷处理
1、乙方与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甲方可协调双方解决。
2、合作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无法协商解决,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 附则
1、本合同提及的甲方相关管理规定乙方均已知晓并同意遵守,乙方承诺提供的三方物流服务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同等条件下,甲方与乙方优先续签合同。
2、甲、乙双方若终止合作,任何一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3、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不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遭遇不可抗力事故一方若未及时通知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4、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5、供应商与乙方签署的《供应商物流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作为托管模式下,甲方扣划供应商货款支付乙方物流费用的依据。
5、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月 【】日至【】年【】月【】日。本协议到期后,双方根据相关业务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订相关协议。
6、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编号:
供应商物流服务协议
甲 方:
乙 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或供应商)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或物流公司)
甲方是中国重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配套件的供应商,乙方是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签约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为满足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根据乙方现有仓储条件和物流配送能力,并参照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要求,确定委托乙方为“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负责甲方委托产品的仓储保管、配送发交、器具管理业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经过平等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第三方物流”服务内容:
乙方依据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对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所需并由甲方委托的配套产品提供托管服务,托管指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保管货物,货物交乙方后,货物所有权仍属于甲方,货物从乙方出库到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装配线后货物所有权转移至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主要包括仓储管理、配送发交、信息传递等工作,乙方接受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的业务指导、监督及管理、服务过程考核。
二、委托产品明细及物流费价格: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见附件1)。
三、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要货通知单据的相关要求送达产品到乙方公司,对于超出计划的产品,甲方应及时与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沟通,如需办理入库,由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增加系统要货计划,乙方按计划办理入库。
2、货物到达乙方仓储地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完整的货物清单和要货通知单据,清单应明确送达货物的厂家、产品名称、产品编号、数量、运输车辆牌号;乙方与甲方在交接过程中发现送达产品与送货清单不符(品种、数量、质量存在差异),乙方与甲方业务人员签字确认,并按实物接收,乙方有权将相关信息当时反馈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相关部门现场核实后对甲方进行处理。因甲方责任而甲方不配合的,乙方有权拒收甲方的产品,并同时向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反馈相应信息,经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现场核实,责任确属甲方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确保产品质量及包装符合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规定的要求,并执行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质量部门开具的产品质量反馈单据,据此委托乙方予以退回不合格产品。
4、甲方每月至少完成一次与乙方的产品对账工作(包括:入库、出库、返厂、库存账物等),并与乙方完成差异处理签订对账证明,转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相关部门留存。
5、甲方超过一季度未与乙方进行产品对账工作,视为甲方放弃向乙方索赔的权利,乙方在得到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认可后有权对甲方实物与计算机数据进行调整。如甲方到乙方单位进行产品对账,乙方不予配合,甲方可到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双方同意由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6、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及与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的约定,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物流服务费结算账目进行审核,由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负责以甲方在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的货款抵扣并转账给乙方。
7、甲方须按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要求提供必要的周转工具或产品防护器具,并与乙方建立完善的工位器具交接流程并签订协议(见附件2),明确双方责任、义务,保证工位器具资产安全,甲方定期对存储于乙方的工位器具进行盘点、对账,并自愿接受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的监督、稽核,工位器具的流转收费,以及工位器具的丢失、损坏按双方协议之相关条款协调处理。
8、甲方必须及时清退入库质检的不合格产品,超过7天未完成退库,乙方有权按本协议附件中100%的配送服务收费标准、200%的仓储服务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费用。
9、甲方必须及时清退经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确认后的超期三个月的积压物资,甲方在接到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通知后5天内办理退库手续并将产品清退,逾期乙方有权按本协议附件中100%的配送服务收费标准、200%的仓储服务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费用。
10、因甲方到货不及时造成异常取货的,经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制造部门统计、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采购部门审核确认后,甲方需向乙方另行支付对应产品价格2%的异常取货物流费用。
11、甲方须保证存储于乙方的产品包装能适应乙方的仓储要求,对包装不满足仓储要求的产品,经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相关部门同意,乙方有权拒绝接收。因甲方产品包装问题造成的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12、因乙方仓储、配送造成甲方产品出现丢失、损坏或其他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提出索赔。
13、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有权向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提出转物流申请:A、乙方当月因配送问题影响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生产超过3次;B、乙方服务质量不能满足甲方要求;C、乙方对亏损甲方的产品不积极赔偿、处理。
14、乙方需购买与仓储产品等值的保险,甲方存储于乙方的产品,在甲方与乙方到货交接后,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生产入库前,乙方承担产品保全的独立责任。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依据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要货通知单据,如数接收甲方送达的产品,并负责货物的及时装卸,不得拒收或部分拒收要货通知单据上所列产品,不得借故刁难甲方送货人员,不得向甲方送货人员索要装卸费以及其他物品,如有发生,一经举报,经核实后,乙方同意由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参照其相关制度文件对乙方进行业绩及经济考核。
2、货物到达乙方仓储地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完整的货物清单和要货通知单据,清单应明确送达货物的厂家、产品名称、产品编号、数量、运输车辆牌号;乙方与甲方在交接过程中发现送达产品与送货清单不符(品种、数量、质量存在差异),乙方与甲方业务人员签字确认,并按实物接收,乙方有权将相关信息当时反馈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甲方同意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相关部门核实后对甲方进行处理。
3、乙方每月至少完成一次与甲方的产品对账工作(包括:入库、出库、返厂、库存账物等),并与甲方完成差异处理签订对账证明,转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相关部门留存。
4、甲方超过一季度未与乙方进行产品对账工作,视为甲方放弃向乙方索赔的权利,乙方有权对甲方实物与计算机数据进行调整。如甲方到乙方单位进行产品对账,乙方不予配合,甲方可到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双方同意由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报委托产品库存数据,接受甲方的入、出库产品的盘点稽核。
6、乙方有义务每半个月通知甲方退库,且留有通知证据(甲乙双方须在本合同内留有该项工作联系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邮箱,若中间更换联系人,需及时通知对方,如因任何一方未及时通知导致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7、乙方承诺,在为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提供“ 第三方物流”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一切资料、信息均视为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的商业秘密,保证不向第三方泄露,否则按照乙方与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签署的《物流服务协议》,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甲方须按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要求提供必要的周转工具或产品防护器具,并与乙方建立完善的工位器具交接流程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保证工位器具资产安全,甲方定期对存储于乙方的工位器具进行盘点对账,并自愿接受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的监督、稽核,工位器具的流转收费,以及工位器具的丢失、损坏按双方协议之相关条款协调处理,乙方应及时清退因周转而临时存放于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的工位器具。
9、甲方须保证存储于乙方的产品包装能适应乙方的仓储要求,对包装不满足仓储要求的产品,经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相关部门同意,乙方有权拒绝接收。因甲方产品包装问题造成的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10、因乙方仓储、配送造成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提出索赔。
11、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有权向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提出转物流申请:A、乙方当月因配送问题影响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生产超过3次;B、乙方服务质量不能满足甲方要求;C、乙方对亏损甲方的产品不积极赔偿、处理。
12、乙方须购买与仓储产品等值的保险,甲方存储于乙方的产品,在甲方与乙方到货交接后,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生产入库前,乙方承担产品保全的独立责任。
13、对甲方超出本协议约定面积数量的产品及甲方不合格品托管返回产品,乙方与甲方协商、签订租赁协议,收取相应的仓储费用。(见附件3)
14、根据日清月结原则,乙方须按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规定的时间传递相关单据,如有违反致使影响财务结算的,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有权将所涉单据转月挂帐,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四、产品的仓储、退库及配送
1、乙方按照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的计划和要求对甲方产品进行装卸、仓储、录入系统、记账、出库、分拣、运输、配送等工作,并与产品接收部门办理交接手续,保证甲方产品在整个物流环节不受损失。甲方产品包装不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卸车。
2、甲方对在乙方仓库的不合格品、呆滞品或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指定的返厂产品进行退库处理,甲方自行来到乙方提货,乙方负责出库、装车及办理交接退库手续。
五、附则
1、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产生纠纷,先行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2、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3、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60天内,一方没有以书面的形式向对方提出变更或终止合同的要求,则本合同自动顺延。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作为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与乙方签署的物流服务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甲乙双方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如下,如未另行通知,下述留样持续有效,如因任何一方未及时通知导致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甲 方 | 乙 方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邮箱 |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物流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协定
1、根据乙方与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签订的《物流服务协议》和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提出的物流费模式参考意见,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此物流服务费计算及支付方式协定。
1.1 配送费计算公式为:配送货物数量×单件产品的配送费用=应支付的费用(见下表)
序号 | 产品编号 | 产品名称 | 供应商 | 单件产品的配送费用(元/件) |
备注:单件产品配送费用=单件产品单价*物流费率。
物流费率:产品价格<【】元按【】‰收取,≥【】元按【】‰收取,标准件按【】‰收取。
1.2因甲方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且需从乙方退库的,由乙方按照1.1条款向甲方收取【】%物流费。
1.3对于甲方超7天未完成退库的不合格品,由乙方按照1.1条款收费标准收取物流费。
1.5对于甲方超5天未完成退库的超期三个积压物资,由乙方按照1.1条款收费标准收取物流费。
2、物流服务费用每月度支付一次,甲方应在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供应商信息平台上对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挂网的配送费用及时确认。确认后由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从甲方应付货款中将物流费扣除,支付给乙方,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三方物流服务费=配送费+器具管理费(具体见附件 物流费率说明)。
4、本附件与供应商物流服务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物流费率说明
乙方收取物流费用分为配送费和器具费,具体费率(以 2022 年合同价为计算标准,无合同价产品以当期或前期计划价为标准计算)划分原则及说明如下:
1、乙方负责到甲方的仓储物流地进行循环取货、或甲方将产品送到乙方,乙方负责分拣并配送上线,费率:
配送费率:产品价格的 ‰;
器具费率:乙方提供器具 ‰,甲方提供器具 ‰(管理费)
2、乙方如负责甲方产品的仓储,并配送上线,费率:
仓储费率:产品价格的 ‰;
配送费率:产品价格的 ‰;
器具费率:乙方提供器具 ‰,甲方提供器具 ‰(管理费)。
计算公式为:
配送费= 配送货物数量×配送费率×产品价格
器具费= 配送货物数量×器具费率×产品价格
总费用= 配送费+器具费+异常取货费
注:以上器具费为指导性费率标准,对于特殊产品的器具费率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协调乙、丙双方另行设定。
附件2
循环包装器具周转协议
甲方:【供应商】
乙方:【物流公司】
为了提升零部件的质量,减少资源浪费,降低供应商成本,发挥三方物流的资源优势,就甲方委托乙方回收甲方物料循环包装周转器具事宜,在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1、甲、乙双方的责任
1.1、乙方负责循环包装器具的整理与回收、机械装卸、分类整理、存放、供应商拉运时的装载等作业。
1.2甲方保证器具管理费按时结算。
2、器具的服务收费标准
器具甲方按照 元/个.次,经甲方确认后支付乙方服务费。
3、器具的回收方法
器具回收当中,取走器具人员必须持有乙方出据的有效证明方可拉运。
4、器具管理费计算方法
器具管理费=回收器具数量*回收器具单价
5、本附件与协议书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60天内,一方没有以书面的形式向对方提出变更或终止合同的要求,则本合同自动顺延。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应承诺严格遵守中国重汽集团公司发布的《关于物流服务商的管理规定(18条)》,此项是中标及授予合同的前提,不允许偏离。
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管理规定(18条)
一、物流商资质
1.作为中国重汽及/或中国重汽下属关联单位(以下称:中国重汽)的物流业务服务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国家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认证资质,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已进入中国重汽物流商目录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2.有3年以上汽车行业物流服务经验,有经验丰富的从事物流业务的员工团队,有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物流服务的硬件资源和运营能力。
二、物流商进入
3.所有物流商进入均须经过中国重汽招标程序,进入物流服务商目录,中标物流商在合同签订时须缴纳标的额5%(最高200万)的履约保证金;
4.物流商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时间节点,投入相应的设施设备(仓库、车辆、工位器具等),并组织人员培训(知识培训、作业培训、软件培训)。物流商投入的设施设备,招标会须由中国重汽确认是否参加,培训结果须中国重汽审核确认通过,确保提供满足节拍产能需求的专业物流服务。
三、物流商管理
5.物流商在提供物流服务时,要无条件接受中国重汽的日常管理和制度流程,实施等级管理:每年6月份开展一次物流商服务能力评价和竞争性谈判,按照评价等级,接受相应的奖励与考核,调增或调减物流业务量,并适用物流商末位淘汰机制。物流商服务合同签订周期统一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6.物流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所配送的产品负有保管义务,因物流商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丢失,物流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物流商须按月度对托管和非托管物资进行盘点对账,按照中国重汽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差异处置,差异处置由物流商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时,由中国重汽进行调解;
7.物流商须遵守100%满足生产需求这一红线指标,因物流商原因造成生产线停线的,按照中国重汽物流商管理细则进行考核,严肃追责,由物流商承担因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8.物流商须无条件配合中国重汽的物流管理提升和优化工作。对于提升过程中新增物流业务(如分拣、排序等作业)产生的用工增加、费用增加等问题,由中国重汽相关部门与物流商商谈,进行相应的价格调整;
9.物流商须每年自主开展2次以上流程化优和管理创新工作,对于物流商提出的管理创新项目,需要中国重汽配合推动的,由中国重汽物流管理部门确认合理的,由双方共同推进,对于创新项目为中国重汽或供应商创造的、可测量的经济效益,按照50%比例返还物流商;
10.物流商对提供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中国重汽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物流信息、生产信息、财务信息等),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中国重汽有权追究物流商的违约责任,物流商就中国重汽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物流商退出
11.对于恶意中标、不能提供标书约定服务能力、不能满足中国重汽业务需要、年度能力评价不合格的物流商,由中国重汽物流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情况属实的,处理完毕债权债务后,该物流商立即退出物流服务商目录,并列入中国重汽物流商黑名单,禁止参加后续中国重汽集团范围内的所有物流业务招标;
12.在中标后的运营过程中,因物流商投入设施设备不足,不能满足业务需求的,由物流商自行拆除设备,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物流商承担。经中国重汽同意后,物流商可以新增、更换设施设备,直至满足业务需求,一切损失由物流商承担;
13.物流商因自身经营原因主动提出退出的,需提前6个月提出退出申请,物流商在服务期间所投入的物流设施(如仓库、分装线等),按照折旧年限净值的90%进行返还;提前3个月提出退出申请的,物流商在服务期间所投入的物流设施,按照折旧年限净值的80%进行返还;提出申请时间不足3个月的,物流商在服务期间所投入的物流设施净值不予返还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14.因物流商管理水平不足、服务评价连续2年较差的,中国重汽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经中国重汽物流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根据日常服务水平和等级评价,对物流商在服务期间所投入的物流设施按照折旧年限净值的10%-60%进行返还;
15.经中国重汽物流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同意物流商退出的,由中国重汽立即组织新物流商的招标和引入。在招标期间和业务交接期间(交接期为3个月),原物流商须本着友好协商原则,无条件配合业务交接工作,确保业务正常运转。对于交接期间出现影响生产的情况,交接期第1个月由原物流商承担70%责任,新物流商承担30%责任;交接期第2个月,由原物流商承担50%责任,新物流商承担50%责任;交接期第3个月,由原物流商承担30%责任,新物流商承担70%责任;
16.新物流商须无条件承接原物流商在中国重汽厂区内建设的、能够满足业务需求的固定类设施设备(如仓库等);对于因时间变迁等原因不能满足业务需求的固定类设施设备,由原物流商负责拆除;对于叉车、车辆、器具等非固定类设备,按照设备折旧年限核算设备净值,由双方协商承接,新物流商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17.对物流商提供物流服务产生的物流费,按照财务结算制度进行挂账结算;在物流商切换期间,因双方业务交接产生的物流费,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一致时,由中国重汽物流管理部门进行仲裁,直至双方交接完毕,结清物流费;
18.对新老物流商顺利完成交接、业务正常开展的,经中国重汽物流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由中国重汽物流管理部门组织签订物流合同终止协议,确认供应商与物流商资产账务一致无异议,或物流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一次性100%无息返还保证金;对于在交接过程中出现影响生产的情况,由中国重汽物流管理部门提出证据判定物流商责任,损失从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的保证金一次性无息100%返还物流商;对于在交接过程中,出现物流商与供应商物资对账差异的情况,先由双方协商,协调不一致的,由中国重汽物流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根据仲裁结果由中国重汽、供应商、原物流商、新物流商签订相关协议。
附表:中国重汽物流商投入资产折旧年限表
序号 | 资产类别 | 主要内容 | 折旧年限 | 备注 |
1 | 仓储类 | 仓库、多层货架、高层立体库 | 10年 | |
2 | 运输类 | 运输车辆、电动牵引车、AGV | 8年 | |
3 | 器具类 | 专用器具、金属料箱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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