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核保理嘉峪关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4/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nsc-24zsby020855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夏燕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莉010-8093976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6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保理嘉峪关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4ZSBY020855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保理嘉峪关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为满足公司对于供应链保理业务发展需求。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开展公司本部劳务派遣服务采购工作,完成采购后与一家信资良好、服务优良的劳务派遣公司签署劳务派遣合同,拟以嘉峪关为试点,为公司提供劳务外包人员,助力推动公司供应链保理业务发展,落地订单融、到货融、发票融等供应链保理产品。
2.4 招标范围
(一)劳务外包的主要内容
1.协助我司对供应链保理业务的底层资产真实性(货款阶段、发票挂账阶段)进行确真或确权。
2.将嘉峪关地区项目部每月支付债权人的付款信息在付款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告知我司。
3.推荐有保理需求的新增合格供应商与我司开展供应链保理业务。
4.引导使用中核保理电子债权凭证系统(核E信)对债务人进行付款;引导核心企业项目部对我司已开展的供应链保理业务进行调账处理。
【具体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二)人员设置
外包公司应至少提供3人为本次项目进行服务。
2.5 项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或招标人指定的项目所在地。
2.6服务期限
一年(如达到预期可进行续约)
注:公司在签约后3个月为项目试用期,签订合同满3月后公司有权根据实际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开展情况需要继续或提前终止服务。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能够按时为外包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4)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至今)应有为中核集团内成员单位提供相关服务的项目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纳入中核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保理嘉峪关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4年04月03日17时00分—2024年04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4月26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1号楼1-187室
联系人:夏燕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
联系人:林莉
电话:010-80939760
电子邮件:linli@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电话: /
电子邮件: /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招标人: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3日
本招标项目中核保理嘉峪关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4ZSBY020855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保理嘉峪关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为满足公司对于供应链保理业务发展需求。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开展公司本部劳务派遣服务采购工作,完成采购后与一家信资良好、服务优良的劳务派遣公司签署劳务派遣合同,拟以嘉峪关为试点,为公司提供劳务外包人员,助力推动公司供应链保理业务发展,落地订单融、到货融、发票融等供应链保理产品。
2.4 招标范围
(一)劳务外包的主要内容
1.协助我司对供应链保理业务的底层资产真实性(货款阶段、发票挂账阶段)进行确真或确权。
2.将嘉峪关地区项目部每月支付债权人的付款信息在付款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告知我司。
3.推荐有保理需求的新增合格供应商与我司开展供应链保理业务。
4.引导使用中核保理电子债权凭证系统(核E信)对债务人进行付款;引导核心企业项目部对我司已开展的供应链保理业务进行调账处理。
【具体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二)人员设置
外包公司应至少提供3人为本次项目进行服务。
2.5 项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或招标人指定的项目所在地。
2.6服务期限
一年(如达到预期可进行续约)
注:公司在签约后3个月为项目试用期,签订合同满3月后公司有权根据实际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开展情况需要继续或提前终止服务。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能够按时为外包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4)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至今)应有为中核集团内成员单位提供相关服务的项目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纳入中核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保理嘉峪关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4年04月03日17时00分—2024年04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4月26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1号楼1-187室
联系人:夏燕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
联系人:林莉
电话:010-80939760
电子邮件:linli@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电话: /
电子邮件: /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招标人: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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