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部分广告资源评估机构选取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及企业自筹。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部分广告资源评估机构选取项目进行磋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和服务范围
2.1 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2 服务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的墙面贴、包柱贴、服务台贴、风亭、直梯、闸机贴等广告资源进行租赁价值评估(不含无形资产的评估),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3 服务期限: 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为止,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区现行规范、规章、管理办法等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作实际需要。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资质条件: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3.3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5其他要求:
3.5.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3.6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供应商可于2022年 05 月 18 日起至2022年 05 月 25 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至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卫星路黄山街交汇口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10楼1006室代理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5.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05 月 31 日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卫星路黄山街交汇口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10楼1006/1007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竞争性磋商补偿
6.1本次磋商对未成交人 不 给予磋商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http://www.urumqimtr.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报名无效,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联系人:时运新、陈碧芸 电话:0991-7650077 |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卫星路西黄山街 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 地A栋 联系人:段逸晗、徐万 电话: 18690629416 |
日期: 2022 年 0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