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HN-XJ-2023-03-06-035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华能沧州区域中心站海兴场站继保室防静电地板及支架更换采购延期询价公告202303130717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介绍
沧州区域中心站海兴场站分两期建设,总装机容量100MW,安装运达WD121-2000型风机39台,运达WD131-2200型风机10台,经5条35kV集电线路汇集至升压站母线,经#1、#2主变升压到110kV后并入电网。该场站于2017年12月投运。采购范围:沧州区域中心站海兴场站继保室防静电地板及支架更换。(详见清单)
二、报价须知
1、正式供应商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报价,并将电子版Word版本和PDF盖章版文件作为附件一并上传。2、未上传投标文件视为无效,评审不通过。3、电子文件名称格式:项目全称(公司全称)。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 HN-XJ-2023-03-06-035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华能沧州区域中心站海兴场站继保室防静电地板及支架更换采购 | 采购单位 |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
采购项目类型 | 工程 | 采购项目类别 | 2013 |
工程项目编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HN-XJ-2023-03-06-035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华能沧 | |
寻源类型 | 询价 | 寻源方式 | 合格供应商公开 |
评审原则 | 经评审最低价法 | 是否紧急采购 | 否 |
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 人民币 |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 允许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保证金金额(元) |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1:00: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3-03-16 00:00:00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3-03-06 11:00:00 至 2023-03-15 00:00:00 |
五、产品信息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1 | 1 | F0101011 | 1.000 | 项 | 2023-03-31 | 2023-04-30 | 华能承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 郑致中 | 询价单位 |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
联系电话 | 0311-89240109 | 传真 | |
邮编 | 000000 | zhaobiao_hnhb@163.com | |
手机 | 15131796350 | 联系地址 |
七、附件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华能沧州区域中心站海兴场站继保室防静电地板及支架更换采购简明标准询价采购文件.doc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华能沧州区域中心站海兴场站继保室防静电地板及支架更换采购简明标准询价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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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HINAHUANENG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华能沧州区域中心站海兴场站
继保室防静电地板及支架更换采购
简明标准询价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HN-XJ-2023-03-06-035
采购人 | : | 华能海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 | 无 |
日 期 | : | 2023年3月6日 |
目录
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4
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5
1.采购条件5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5
3.供应商资格要求5
4.采购文件的获取6
5.响应文件的递交6
6.发布公告的媒介6
7.联系方式6
第一章采购邀请函(邀请方式)7
1.采购条件7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7
3.供应商资格要求7
4.邀请确认8
5.采购文件的获取8
6.响应文件的递交8
7.联系方式8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9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
1.适用范围11
2.定义11
3.询价费用11
4.现场踏勘11
5.采购文件的构成11
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12
7.编制基本要求12
8.语言和计量单位13
9.报价13
10.报价货币13
11.响应保证金13
12.采购有效期14
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4
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4
15.询价小组14
16.开启响应文件15
17.评审方法15
18.确定成交供应商15
19.采购结果公告15
20.成交通知15
21.签订合同15
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5
第三章评审办法16
一、总则16
二、评审方法16
三、评审程序16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1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8
第五章采购需求19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0
一、授权委托书23
二、报价部分24
三、商务部分25
四、技术部分26
第一章采购公告
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华能沧州区域中心站海兴场站
继保室防静电地板及支架更换采购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XJ-2023-03-06-035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华能沧州区域中心站海兴场站继保室防静电地板及支架更换采购采购人为华能海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华能沧州区域中心站海兴场站继保室防静电地板及支架更换采购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沧州区域中心站海兴场站分两期建设,总装机容量100MW,安装运达WD121-2000型风机39台,运达WD131-2200型风机10台,经5条35kV集电线路汇集至升压站母线,经#1、#2主变升压到110kV后并入电网。该场站于2017年12月投运。
采购范围:沧州区域中心站海兴场站继保室防静电地板及支架更换。(详见清单)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供应商须为集团公司级、采购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采购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采购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采购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采购活动。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采购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采购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采购活动)。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具有设计、制造、销售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
3.2.3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3.2.4是否接受代理商:否。
3.2.5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名。(时间以平台发布时间为准)
4.2采购文件下载: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询价资格。
5.2递交时间截止后,在电子商务平台开启响应文件。
5.3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时间以平台发布时间为准);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采购代理: | ||
地 址: | 地 址: | ||
邮 编: | 邮 编: | ||
电 话: | 电 话: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年月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 |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 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
4.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无 踏勘集中地点: |
6.1 |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 供应商需在____年_ _月_ _日前发出澄清问题,采购人将在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回复。 |
9.6 | 最高限价 | √无□有,最高限价: |
9.7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无□有,服务费收取标准: |
10 | 报价货币 | √人民币□其他: |
11.1 | 响应保证金 | √无□有,按照以下方式: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__ __年 月 日 时之前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
12.1 | 采购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120 个日历日 |
13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__ __年 月 日 时 分(时间以平台发布时间为准) |
16.1 | 开启响应文件的开始时间及地点 | 开启响应文件开始时间: __年 月 日 时 分(时间以平台发布时间为准) |
16.2 | 谈判时间及地点 | 谈判开始时间__ __年 月 日 时 分谈判地点: 本次询价不开展现场谈判 |
21.3 | 履约担保 | √不提供□提供,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形式: |
22 |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无 |
备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邀请函中所述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2.2供应商:指响应询价采购,参与询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成交人: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询价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与其参加询价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现场踏勘
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4.2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采购文件的构成
5.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合同草案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联系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电子商务平台不承担责任。
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竞争性谈判被拒绝。
5.4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供应商确认采购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
5.5由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询价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负。
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在谈判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6.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适当延长询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7.编制基本要求
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
7.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7.3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4如供应商没有对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偏离条款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
8.语言和计量单位
8.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采购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8.2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9.报价
9.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技术要求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9.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采购项目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9.3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9.4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
9.5响应文件中标明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9.6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将予以否决,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9.7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成交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10.报价货币
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11.响应保证金
11.1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和形式的响应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满足采购有效期的要求。
11.2任何未按第11.1款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1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采购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1.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向成交人退还扣除代理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同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
12.采购有效期
12.1采购有效期自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竞争性谈判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2.2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有效期,此时供应商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供应商若不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供应商被视为自动退出竞争性谈判,响应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后的采购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3.1供应商应在不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电子商务平台。
13.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14.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15.询价小组
15.1采购人将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询价小组。
15.2询价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供应商。
16.开启响应文件
16.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响应文件。
16.2供应商须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时间及地点参加谈判。
17.评审方法
评审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18.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
19.采购结果公告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采购结果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告。
20.成交通知
20.1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20.2《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21.签订合同
21.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谈判双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1.3采购文件中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第三章评审办法
一、总则
1.评审依据
1.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2采购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三、评审程序
询价小组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部分。
1.初步评审
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如下:
1.1供应商资格条件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2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如有);
1.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如有);
1.5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
如发生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包括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
2.1商务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资格条件、交货时间、付款条件等。
2.2技术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采购需求是否符合要求。
2.3报价评审,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
如详细评审阶段,商务和技术评审中有一项不通过,将视为否决供应商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3.评审报告
3.1在评审各阶段的结论,如评委有不同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终评审结论。
3.2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如果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对经评审的响应文件按质量和服务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若经评审的响应文件报价相同,按供应商业绩个数从多到少排序;若业绩仍相同,按供应商注册资本金从多到少排序。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能能
股
HUANENGRENEWABLESCORPORATIONLIMITED
(正本)
沧州区域中心站海兴场站继保室防静电地板及支架更换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华能海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目录
第1条定义2
第2条合同范围及合同文件3
第3条价格7
第4条支付8
第5条交货及保险8
第6条包装与标记9
第7条技术资料10
第8条检验10
第9条质保、验收、索赔和违约金11
第10条不可抗力13
第11条税费14
第12条仲裁14
第13条合同的终止14
第14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4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定义
合同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1.1“甲方”指【华能海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2“乙方”指本工程乙方【】
1.3“分包商”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项目装修的当事人或经甲方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
1.4“乙方授权代表”是指由乙方任命,由甲方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乙方全权的个人。
1.5“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1.6“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根据合同相关条款调整、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乙方提供的并经甲方负责人批准的规范。
1.7“图纸”指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乙方装修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并己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1.9“投标书”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甲方所接受的,为工程的装修、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
1.10“中标通知书”指甲方正式接受投标并准备谈判的通知。
1.11“合同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合同的附件。
1.12“开工日期”指乙方接到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1.13“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部分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延长的时间)。
1.14“合同价格”指在合同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件,用以支付乙方为实施并完成装修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1.15“保留金”指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由甲方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
1.16“临时性工程”指在装修并完成装修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不包括乙方的设备)。
1.17“工程设备”指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1.18“乙方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装修并完成装修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
1.19“分部工程”是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项目一部分的工程。
1.20“现场”指为项目装修由甲方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现场的任何其他场所。
1.21“费用”指不论在现场内或现场外己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1.22“日”指日历日。
1.23“元”和缩写“RMB¥”指合同中作为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第2条合同范围及合同文件
2.1、工程量清单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2.2采用焊接、或者螺栓加固等方式对静电地板支架进行加固以满足现场使用条件;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静电地板块约115㎡2支架更换项3人工费工日4合计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静电地板块约115㎡2支架更换项3人工费工日4合计
2.3更换新的静电地板;
2.4工作过程前做好安全培训,工作中做好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影响设备运行的事件。
第3条价格
3.1本合同总价格为元,大写: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费、材料费、附件、税费、运输保险费等)。
第4条支付
4.1施工工期: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如有变动,依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4.2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90%的验收款,一年质保期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10%质保金。
第5条技术文件、规范、图纸保管和提供
5.1甲方免费向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供有关装修的技术文件和图纸【1】套,乙方需要更多复印件时,则增加的费用应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乙方不能在未得到甲方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
5.2上述提供给乙方的图纸,应由乙方保存在现场,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甲方负责人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5.3施工进度的改变
凡出现甲方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图纸而导致工程进度和计划将拖延或打乱时,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负责人并抄报甲方。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内容,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图纸拖延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打乱等详细说明。
第6条一般义务
6.1乙方的一般责任
乙方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细心和勤勉地开展工作,完成施工和保修。乙方应根据合同规定,自费提供为本工程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务、材料、机具、乙方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6.2现场操作和方法
乙方应对整个现场各种操作和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
6.3错误的通知
乙方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工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人。
6.4凡由于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程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时,甲方应对乙方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规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第7条乙方及甲方相应的责任
7.1乙方责任
乙方在合同期内是风电场内设备巡视、维护、检修等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依法对承担的合同范围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职责,并对违章、管理不当、工作不到位等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7.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华能集团、华能新能源公司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日常相关要求,接受甲方监督和管理。因乙方违反国家、行业以及甲方有关规定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对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出现不应有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7.1.2乙方应配备满足合同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应管理人员,开展必要的培训,配备满足工作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1.3乙方应加强劳动纪律,着装统一,胸卡齐全,卫生整洁,定置摆放,记录齐全,规范完整,业务联系使用文明、规范用语。
7.1.4乙方应配置有资质的专职安全员,规范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7.1.5乙方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依照有关事故调查规程开展调查分析工作,对二类障碍及以上不安全事件进行分析、统计,落实必要的防范措施,每月25日前报甲方,应建立月安全例会制度,所有管理及检修维护人员参加分析、讨论,便于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7.1.6乙方对自行购置的设备、物品等的安全性负责,同时对甲方给乙方采购的安全工器具按规程规定周期进行检验,并对使用过有效期或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而造成的后果负全责。
7.1.7乙方应加强设备检修、维护等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7.1.8乙方用于检修、维护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合同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使用工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1.9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
7.1.10对有危险性的作业、试验、检修项目,乙方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有关人员审核、批准后方能作业。
7.1.11乙方应按行业以及甲方要求开展工作,发现隐患立即整改。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2甲方的责任
7.2.1甲方是设备所有者,有权对设备安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7.2.2保证场内使用设备、系统符合电力系统有关质量标准,满足设备安全运行要求。
7.2.3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
7.2.4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甲方及甲方上级公司、行业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行为进行制止,有权对上述行为提出经济处罚。
7.2.5促使甲方与乙方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安全责任。
第8条乙方保持现场整洁
在工作期间,乙方应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并应将任何乙方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妥善储存并做出合理安排,按甲方的要求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
第9条检查、验收和质量等级评定
9.1检验的通知和时间
乙方现场施工完毕后,甲方即进行相关检查。
9.2检验和返工
9.2.1乙方应按相应的规范要求,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返工,承担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的费用。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3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9.3.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项目和部位,将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
9.3.2项目具备覆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小时前通知甲方来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应包括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的继续检修。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由此担搁的工期不予延期,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9.4质量等级评定
9.4.1项目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时间内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条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若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4.2由于甲方的原因,诸如设计、设备和材料供应等,使工程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条件,甲方要求乙方予以返工,其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计算出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第10条不可抗力
10.1如果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强台风(耐极限风速以上)、地震、洪水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或影响(国家定性的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
10.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该方应尽快以传真的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
10.3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持续超过120天,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10.4虽有前述规定,乙方仍有义务消除障碍,采取措施弥补损失或采取其他预防措施(如储存货物)来加快合同设备的交货。
第11条税费
11.1合同执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所发生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第12条仲裁
12.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将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应该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员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并且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将根据仲裁裁决承担。
12.2尽管已诉诸仲裁,除非另有合同约定,买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项下非争议部分各自的义务。
第13条合同的终止
13.1如果乙方有下述违约行为,在不妨碍甲方其它救济手段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本合同:
(1)乙方在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期后90天内仍未能交付合同设备和/或技术资料;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并且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后60天内仍未能对其违约行为做出补救。如果乙方已收到的合同价款超过了乙方已经履行完成的部分工作的合同价款,则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7日内退还多收部分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2如果乙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此种情况下合同的终止不妨碍或影响甲方行使任何可能的其它救济手段。
13.3在甲方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可以以适当的条件取得与未交付的设备和/或文件和/或未提供的服务类似的设备和/或文件和/或服务,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但是,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中没有终止的部分。
13.4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刻终止。
13.5甲方在合同期间可自行终止合同。
第14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14.2合同期满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了结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到期的影响。债务人仍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其义务。
14.3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14.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与合同正文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果附件与合同正文不一致,合同正文效力优先。
14.5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增添或修改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14.6除非本合同中的定义另有规定,本合同的法律术语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国际惯例。
14.7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没有另一方当事人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4.8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一切联络往来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语言使用中文。有关重要事项的传真应及时用挂号信或快件确认,且一式两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 乙方: |
开户行: | 开户行: |
帐号: | 帐号: |
税号: | 税号: |
地址: | 地址: |
邮编: | 邮编: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甲方:华能海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
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附件1:廉洁从业协议
甲方:华能海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招标监督暂行管理办法》等规定,买卖双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遵守廉洁从业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买方承诺:
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和维护权利,杜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遵守企业廉洁自律规定,秉公办事,不损害卖方利益,不发生利用职务之便索要和接受钱物等违纪行为。
三、遵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合同的各种宴请、娱乐活动和报销各种费用。
卖方承诺:
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和维护权利,不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按照承诺的施工组织、配套设备、材料选用、进度计划、设计标准等完成合同规定项目。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发生有违公平交易规则的行为,不向买方领导、工作人员和监理人员馈赠礼品、礼物、礼金、各种有价证券和宴请。
三、在合同履行期间禁止组织买方领导、工作人员参加在文化、娱乐和体育场所的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不得为买方领导、工作人员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若买方领导、工作人员提出索要钱、物等无礼要求时,应当坚决回绝并有义务向买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如实举报。
四、坚持文明生产、文明施工。合同执行期与买方主管人员意见有冲突时,采取合理合法途径协商解决,不得采取任何有商业贿赂倾向的方式。
违约责任:
双方应自觉遵守协议条款,有权监督对方认真履行义务和正当行使权利。买方领导、工作人员违反协议,经卖方举报并调查属实的,按照买方干部管理规定和适用纪律条款处理。卖方领导、工作人员违反协议,经调查属实的,卖方不得参加买方其它项目的投标。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表签字: |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表签字: |
签约日期: | 签约日期: |
施工安全协议书
本协议为施工合同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恪守执行。如有违约,按本协议规定的职责各自承担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华能海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
1.甲方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与权限:
1.1开工前由甲方技术人员负责向乙方交待施工(作业)现场危险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
1.2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甲方必须督促乙方制订该项工程的施工安全措施,并和甲方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一起进行审查后落实执行。
1.3工程部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动态安全管理,发现有违章作业行为的,按甲方经济责任制进行同等考核。
1.4如乙方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苗子不断,给予制止纠正,直到终止合同,限期退出施工现场。
1.5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乙方施工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等的人员,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甲方的书面同意。
1.6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安全负责人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从工程款中三倍扣除。
1.7当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人员伤害时,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与权限:
2.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制订本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甲方工程部和监理部门审查认可后落实执行。
2.2在工程开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该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3对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应有专人负责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2.4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颁发的有关安全规程、制度,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2.5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中途增补或更换施工人员应报告工程部并进行安全教育。
2.6工程负责人是该工程的第一安全责任者,并明确一名现场施工安全员,负责对现场的人身、设备安全进行监督。工程负责人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当施工中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的不安全情况,须立即报告甲方工程部、监理部。
2.7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事故(包括甲方人员及其它的人身伤害)、设备事故,其一切责任与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8由于甲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影响乙方人员的安全施工时,乙方有权向甲方工程部提出考核。
3.安全生产事故甲乙双方责任划分
3.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乙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及在交通途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乙方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
3.3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作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4乙方必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甲方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乙方人员的,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
4.罚则
4.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罚款200元,情况严重(或屡教不改)的,罚款500元,或清退出场,触犯刑律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从上抛掷物料、垃圾;
3)无证进行特种作业;
4)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
5)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擅自动用电器设备的;
6)擅自带未满16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7)宿舍区乱倒垃圾、乱泼脏、废水的、乱扔烟头、乱倒剩饭剩菜;
8)不服从管理,拒绝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威胁、漫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的;
9)违章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事故或伤害他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不配合管理人员对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
10)拆改、移动防护设施后,不按要求恢复,也不采取弥补措施的;
11)在木工房、食堂、仓库、配电房、楼层、外架及其它易燃易爆部位抽烟或未批准使用明火的;
12)偷盗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的。
4.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班组(队)(班队长)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2000元,情节特别恶劣的,应清通出场,触犯刑律的,应将责任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损失的,应按实赔偿;
1)变动本班组人员,不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上报项目的;(抽查以资料为准)
2)唆使、威胁或采用其它手段鼓动、纵容工人在我公司范围内闹事的;
3)不服从我公司项目部管理的;
4)违章指挥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或伤害他人的;
5)未及时做到工完料清的;
6)随意乱倒建筑垃圾的;
7)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8)不积极主动配合我公司项目部的检查活动的,对提出的隐患不积极整改的;
9)不按时提交政府或我公司要求的资料的。
10)发生紧急情况未能及时排除、制止或报告的;
11)发生工伤事故未能及时抢救人员及保护现场的。
12)土石方开挖时未按相关规定放坡或未做边坡防护的。
4.3其他情形:
1)乙方必须执行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施工现场因安全生产不达标而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施工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3)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以及甲方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各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及其他相关部门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应在指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经济处罚的,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双倍经济处罚,该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施工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方负责全额赔偿。
5)合同金额的10%作为文明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100%,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50%。工程竣工验收时,由甲方工程部在“安全施工评议考核表”上签字、盖章后方可结算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将该保证金剩余部分支付给乙方。
甲方、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份数一致。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华能海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年月日年月日
维护工人合法权益合同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各乙方的监督管理,维护工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在《合同标段全称》合同基础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并达成以下维护工人合法权益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按国家、河北省颁布的有关保证工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及条例,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监督和督促乙方按相关规程、规范维护工人合法权益,严禁乙方拖欠工人工资。
第二条当甲方发现乙方存在拖欠其下属员工工资或因拖欠下属人员工资影响工程施工进度时,甲方暂停支付其进度款。由甲方组织监理人、乙方共同确认拖欠人员数量、金额,并制成工资表,工资表由甲方、乙方、监理人、拖欠员工四方共同签字确认后,由甲方直接将其工资电汇拖欠人员帐户中(涉及个人所得税款由甲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扣除),发放工资费用从乙方近一期工程进度结算款中扣除。
第三条乙方应充分保障农工人的合法权益,其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所聘工人的工资。
第四条乙方必须依法为其所聘工人购买必要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其费用已含在承包合同单价中),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人合法权益受损,由乙方承担完全经济和法律责任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违章违规指挥下属工人操作。
第六条乙方应为其下属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员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切实保证工人的安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
第七条本协议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合同份数
1.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生效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完工验收投用后12个月止。
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华能海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采购
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授权委托书
二、报价部分
三、商务部分
四、技术部分
一、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行为,只需附其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价部分
1.报价说明
1.1本说明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等文件一起参照阅读。
1.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成本、税金、利润等,并考虑了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费用。
2.响应报价表
2.1报价汇总表(格式)
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 | 报价(元) | 说明 |
1 |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华能沧州区域中心站海兴场站继保室防静电地板及支架更换采购 | 报价为含税价税率 6 % | |
备注:报价含税费。 |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月日
2.2分项报价表
格式自拟。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华能沧州区域中心站海兴场站
继保室防静电地板及支架更换采购
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静电地板块约115㎡2支架更换项3人工费工日4合计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静电地板块约115㎡2支架更换项3人工费工日4合计
三、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摘要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股权结构 | XX:A%;YY:B%;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本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类似业绩列表 | ||||||||||
备注 |
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业绩合同扫描件等资料影印件。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四、技术部分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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