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医用设备一批采购(CQS22A01775)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78.59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708-bz2200401198ahs
预算金额500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
招标联系人王长生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袁建文
中标公司重庆科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3.9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重庆市桥都医药有限公司28.9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重庆奥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5.7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医用设备一批采购(CQS22A01775)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号:
CQS22A01775 采购执行编号:
1708-BZ2200401198AHS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医用设备一批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市桥都医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玉马路18号内B2幢5楼二区
中标(成交)金额: 289,000.00元
包号:2
供应商名称:重庆奥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29-8-1-2号
中标(成交)金额: 257,960.00元
包号:3
供应商名称:重庆科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石碾盘88号附1号6-5
中标(成交)金额: 23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超低温冰箱(-80度)(医用低温保存箱) | 海尔 | DW-86L388J | 2套 | 59,500.00元 |
包号:2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赛默飞 | STlR Plus | 2套 | 89,290.00元 |
包号:3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超纯水制备系统 | 水思源 | SSY-UPH-20L | 1套 | 114,0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建锋 杨莉 黄小勇 李广旭 胡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11789.4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
采购经办人:王长生
采购人电话:023-8613358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龙腾大道7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袁建文 陈勤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3281 6770744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7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建文 陈勤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3281 67707443
十、附件
公开招标-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医用设备一批采购(终审稿).doc
公开招标-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医用设备一批采购(终审稿).doc
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医用设备一批采购(CQS22A01775)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rel="noreferrer" target="_blank">请到原网址下载附件
采购人: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医用设备一批采购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200401198AHS项目号:CQS22A01775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二、资金来源-3-一、招标项目内容-3-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目录二○二二年十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联系方式-5-七、投标有关规定-5-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五、投标保证金-4-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
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14-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包1-包3)-14-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6-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6-九、其他-5-
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15-六、培训-15-五、知识产权-15-四、付款方式-15-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4-二、报价要求-14-
五、废标条款-19-四、无效投标条款-19-三、评标标准-18-二、评标方法-17-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6-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6-
五、评标-22-四、开标-22-三、投标文件-20-二、招标文件-20-一、投标人-20-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0-
十一、签订合同-25-十、交易服务费-25-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4-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3-七、中标-23-六、定标-22-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2-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0-一、合同主要条款-27-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7-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6-十二、项目验收-26-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五、资格文件-46-四、其他-40-三、商务文件-37-二、技术(质量)文件-35-一、经济文件-3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80万元。二、资金来源一、招标项目内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医用设备一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包1:医用低温冷疗设备及微生物培养箱 | 30 | 0.3 | 1 | 工业 |
包2:恒温振荡培养箱、血沉仪、离心机 | 26 | 0.3 | 1 | 工业 |
包3:纯水仪、超声分散计数仪 | 24 | 0.3 | 1 | 工业 |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2.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1.若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五、投标保证金(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七)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日北京时间10:00(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北京时间10:00(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账户: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1.转账方式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包号 | 银行信息 | ||||||
1 | 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66982 | 账号1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账号 | 150101040015061166982 | |
账号1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
账号1 | 账号 | 150101040015061166982 | |||||
2 | 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55047 | 账号1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账号 | 150101040015061155047 | |
账号1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
账号1 | 账号 | 150101040015061155047 | |||||
3 | 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62225 | 账号1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账号 | 150101040015061162225 | |
账号1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
账号1 | 账号 | 150101040015061162225 | |||||
银行行号: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101) |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投标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龙腾大道71号电话:023-86133588联系人:王长生(一)采购人: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八、联系方式
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疫情防控期间,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九、其他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电话:023-6708926967707022联系人:廖航宇文静
包3:纯水仪、超声分散计数仪包2:恒温振荡培养箱、血沉仪、离心机包1:医用低温冷疗设备及微生物培养箱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超低温冰箱(-80度) | 2套 | 1.超低温冰箱(-80度)为核心产品;2.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2 | 超低温冰箱(-20度) | 1套 | 1.超低温冰箱(-80度)为核心产品;2.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3 | 医用冰箱 | 1套 | 1.超低温冰箱(-80度)为核心产品;2.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4 | 微生物培养箱 | 2套 | 1.超低温冰箱(-80度)为核心产品;2.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恒温振荡培养箱 | 1套 | 1.高速冷冻离心机为核心产品;2.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2 | 全自动血沉仪 | 1套 | 1.高速冷冻离心机为核心产品;2.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3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2套 | 1.高速冷冻离心机为核心产品;2.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超纯水制备系统 | 1套 | 1.超声分散计数仪为核心产品;2.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2 | 超声分散计数仪 | 1套 | 1.超声分散计数仪为核心产品;2.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1.箱内温度-40℃~-86℃可调(一)超低温冰箱(-80度)包1:医用低温冷疗设备及微生物培养箱“※”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7.符合《低温保存箱节能环保认证技术规范》要求,并获取节能、环保报告及证书;(中国质量中心节能证书和环保证书,并提供CQC网站截图及网址);▲6.根据低温保存箱国家标准GB/T20154要求,低温保存箱铭牌或标签上要标注制冷剂的详细名称及装入量;▲5.采用双级复叠制冷系统,高温级压机和低温级压机配合制冷;※4.采用HC环保制冷剂;3.微电脑控制,LED显示屏,可显示环温及输入电压。并配置大容量存储空间,实时保存箱内设定温度、实际温度、高、低温报警温度、输入电压、环温等数据,数据可永久保存;2.有效容积≥380L,整机装箱量(2ml冻存管容量)≥30000份样本;
13.配RS485,选配同品牌智能温度记录仪、冷链安全监控系统,全程监控并记录冷链设备运行状态;12.具有内置5V冷链供电系统,确保用电安全,减少外部布线,降低故障风险。11.多种故障报警(高低温报警、传感器报警、冷凝器散热差报警、环温超标报警、断电报警、门开报警、电池电量低报警),两种报警方式(声音蜂鸣报警、灯光闪烁报警);多重保护功能(开机延时保护可设定时间、显示面板密码锁功能、断电记忆功能)10.标配USB接口,可导出全部数据,实现数据的可追溯性;▲9.25℃环温时,耗电量≤9Kw.h/24h;提供国家电子电器检测报告;8.品牌压缩机2个,功率≤900W;
19.箱体后背≥2个测试孔设计,方便用户实验使用和监控箱内温度。18.具有可加热平衡孔模块,可满足短时间内连续开门;17.使用航空真空隔热材料VIP,厚度≥15mm,箱体发泡层厚度≥130mm;16.内胆为电锌板喷粉。15.2个发泡内门并带密封条设计,外门4层密封。整机共计5层密封。14.一体式手把门锁设计,单手实现开关门。可同时使用暗锁及双挂锁。
3.具有多种故障报警:高温报警、低温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断电报警、超温限报警;2.微电脑控制,LCD数字显示箱内温度,显示精度≤0.1℃;1.温度范围-10°C~-25°C可调节,控温精度≤0.1℃;(二)超低温冰箱(-20度)21.内部尺寸(宽x深x高)≥460*710*1310mm20.外部尺寸(宽x深x高)≥830*980*1980mm
9.箱壳采用冷轧钢板喷粉;内胆采用麻纹铝板材质;8.制冷技术采用内置冷凝器结构;7.采用HC环保制冷剂和制冷系统,LBA无氟发泡;6.具有断电报警功能,且在产品断电后能有数字温度显示>20小时;5.多重保护功能:开机延时保护、停机间隔保护、显示面板密码保护、断电记忆数据保护、传感器故障保护运行;4.具有两种报警方式:声音蜂鸣报警、灯光闪烁报警;
15.容积≥385L;14.箱体长度尺寸≤1250mm;13.配备排水孔;12.宽电压带,适合187~242V电压下使用;11.配备物品筐;10.门体上部带锁设计,方便用户操作的同时防止门体随意开启,保证存储物品安全;
4.核心组件:采用名牌压缩机及进口品牌风机,碳氢制冷剂,节能环保,质量可靠、性能稳定;并提供组件铭牌证明;保,外壳采用喷涂钢板外壳,内胆采用PS吸附成型内胆;3.整体结构:立式,单开真空玻璃门体,采用LBA无氟发泡,真正完全绿色环2.温度控制:微电脑控制,箱内控温范围2-8℃,操作方便简洁,LED数码管显示,实时显示箱内温度,观察方便;控温精度显示精度均为0.1℃;1.有效容积:箱内有效容积≥360L;外部尺寸≤600mm*630mm*1980mm内部尺寸≥525mm*500mm*1430mm;(三)医用冰箱
10.安全系统:多重故障报警,具有蜂鸣报警、灯光闪烁、远程报警三种报警方式,可实现高低温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断电报警、电池电量低报警、开门报警、环温高报警;9.门体结构:门体双层钢化电加热玻璃并拥有上吹风,32℃环温85%湿度下门体无凝露,箱内物品清晰可见;门体具有自关门设计;8.温度显示:感温探头置于甘油感温盒内,可选择检测温度或者仿生温度;7.控温技术:搭配高精度3路传感器设计,包括显示传感器、控制传感器、环温传感器。6.温度均匀性:采用高性能保温材料,风冷系统,保证箱体温度均匀度≤2℃,波动度≤2℃;5.制冷系统:采用板式蒸发器设计,丝管式冷凝器设计;
16.节能降噪:低噪音,噪音低于41分贝,并提供CNAS认可的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15.箱内配置:多层搁架设计,搁架间距可调;出厂标配≥4个搁架,数量可根据用户需求增加,可选配价目条;14.温度监控:产品配有一个测试孔,方便客户接入各式设备,对箱内温度进行监测;13.物联通讯:产品标配Wifi模块、选配485接口,用户可通过接口连网,冰箱运行温度数据及报警信息可传至云平台通过手机端提醒;12.数据打印:选配针式温度记录打印机,可实现实时打印、定时打印,并有追溯打印功能,打印数据信息可储存一年;11.数据存储:选配数据存储模块,每6分钟记录一次数据,可通过前置的USB接口读取,插入U盘导出冰箱使用期间所有数据,数据可导出图表格式,温度数据可存储十年,实现温度数据的可追溯性;
22.宽电压带:产品配备宽电压带,适合198~242V电压下使用21.安全保障:门体带暗锁,同时用户可配置挂锁,双重安全保障;20.断电报警:配备大容量电池,满足产品断电后继续显示箱内的实时温度,持续时间≥48小时;19.冷凝蒸发:冷凝水汇集后自动蒸发;18.固定移动:配备2个万向脚轮、2个定向脚轮、2个止动底脚;17.柜内照明:内设LED照明灯;
4.控温范围:0-60℃,温度分辨率:0.1℃,温度波动度:±1.0℃,温度均匀度:±2.0℃;3.控温方式:PID调节;保温材料:聚氨酯;2.电源电压:AC220V110V、50HZ60HZ,输入功率:1500W;1.容积:≥250L,外形尺寸:≥800*740*1440,内胆尺寸:≥660*450*850;(四)微生物培养箱23.资质认证: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ISO9001证书、ISO14001证书、ISO13485证书、ISO45001证书、ISO27001证书;
10.防滑脱隔板设计,防止培养皿滑脱,更安全。▲9.双层门设计,外门带有超大透视窗,在工作状态,外门随意开关不影响培养箱正常工作,玻璃门标配机械门锁,防止玻璃门任意开关。8.箱体两侧均标配直径为36mm的测试孔,可根据实际需求检测工作室内温度,标配BOD插座;▲7.采用镜面不锈钢内胆,四角圆弧过渡,隔板可自由拆卸自由调节高度;6.工作环境温度:18-30℃,工作环境湿度:≤80%;5.≥7.0英寸触摸显示屏。
2.立体式的,集恒温培养箱与振荡器于一体;振荡方式:回旋式;1.用于对温度、震荡频率有着较高要求的生物、化学反应、细菌培养、发酵、杂交以及酶、细胞组织研究等,可对微生物细胞与各类菌种作运动培养也可作静态培养;(一)恒温振荡培养箱包2:恒温振荡培养箱、血沉仪、离心机12.可进行多段控制,最多可设置12段,每段最大运行时间为99小时59分钟。11.具有断电恢复功能,在外电源突然失点又重新来电后,设备可按原来的设置的参数继续运行。
8.具有断电记忆功能;▲7.数据存储:标配U盘存储、针式打印机打印;6.≥7.0英寸触摸屏,定值模式、程序模式01~05、支持中英文切换、历史数据与报警记录可查询;5.超大中空电加热透视窗设计;4.内部容积≥150L;3.具有加热和制冷双向调温系统,温度控制范围:4℃~60℃,温度分辨率0.1℃;
14.双侧测试孔,可与外界进行空气交换,可通过测试孔可穿入测试探头;13.箱体垫脚高低可调,静音万向脚轮;12.中空玻璃透视窗加热可自行开关;11.箱体具有自动化霜功能;▲10.有紫外和照明功能,时间可调可设定;9.开门即停功能;
3.样本位置:≥20个样本位,可同时分析≥20个标本;2.样本混合:内置自动混匀功能;1.测试原理:红外障碍;(二)全自动血沉仪16.可选配互联和485通信;15.试验安全:密码输入进入操作界面;
9.动态曲线:可打印出动态血沉曲线;8.样本用量:1.0mL;7.阅读时间:20分钟与1小时魏氏法相关,40分钟与2小时魏氏法相关;6.血沉测试管:真空血沉测试管或普通血沉测试管(专用);5.测量误差:≤±0.5mm/h;4.分析速度:≥50个测试/小时;
▲1.最高转速≥15,200转/分;(三)高速冷冻离心机13.环境温度:15-35℃。12.电源:110/220/240V(±10%),50/60Hz;▲11.微机控制:Rs232接口,可接LIS系统;10.提供条码识别器;
7.加/减速选择:9加速/10减速;6.运行时间控制:0-9小时59分钟;并具有瞬时离心及连续离心方式;5.控制系统:微处理器控制系统,带有背光的大屏幕LCD数字显示,LED指示灯显示当前离心运行模式及状态;4.驱动系统:无碳刷电机直接驱动;▲3.最大离心容量≥4´400ml;▲2.最大离心力≥25,830×g;
13.其他性能:具有语种选择;可选择在离心结束之后自动开盖;可选择在离心结束时声音提醒功能;▲12.水平转头吊篮具有第三方认证的生物安全密封盖(提供证明材料)。可以单手操作,无需旋盖及搭扣,并可以确保密封。无任何金属部件,防止不慎划破手套及手;※11.安全性能:具有转头自动锁定装置,可以在3秒内实现转头的安全锁定&转头更换,转头自动识别;电子式不平衡监测,状态自诊断;自动锁盖及内锁装置;10.程序:6个快捷程序可一键调用,并有一个快捷预冷程序;9.可选配转子数量≥15个;8.温度控制范围:-10~40度;
2.产水量:20L/h/套(25℃),温度每降低1℃,产水量约下降3%;1.用途:适用于PCR、电泳、分子生物学、单克隆抗体研究、基因组学和蛋白质组学研究等常规生命科学研究;(一)超纯水制备系统包3:纯水仪、超声分散计数仪15.配置:离心机主机1台,TX-400水平转头1套,含50ml和15ml离心管适配器。14.噪音:≤64dB;
7.1采用智能PLC控制系统,全自动运行。丰富的人机对话界面,实时在线监测并显示设备运行的各种状态信息,用户随时掌握设备运行的状态;7.设备主要技术要求/标准性能6.产水水质电阻率:15MΩ.cm-18.2MΩ.cm(25℃);5.运行噪声:62±5dB;▲4.离子截留率≥99%,有机物截留率(MW>200Dalton)>99%细菌和颗粒>99%;颗粒(>0.1um)<1个/ml,TOC<3ppb,内毒素<0.001EU/ml,DNA酶<5pg/ml,RNA酶<1pg/ml,蛋白酶<0.15μg/ml,微生物<0.005cfu/ml;3.水利用率≥60%;
8.储存系统:根据用户需求选择压力式或开放式水箱,开放式水箱采用卫生级PE材质,全吹塑制造、内表面光滑整洁、不透明对水质无污染。压力式水箱采用密封压力容器,满足用水需要的压力和流量;▲7.6主机采用一体化设计;7.5超纯化柱内部装填核级精混树脂,交换能力强,产水水质达到I级实验室用水要求。同时,可抛弃一体式结构,更换非常方便;7.4设备配备高精度电导率,具有温度补偿特性,能精确的显示产水水质,提示耗材更换信息。抗震型压力仪表,准确显示设备的工作压力。LED指示灯,分别指示设备处于的各种工作状态,方便判断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7.3反渗透主机部分设计有自动冲洗功能,通过脉动水流冲洗,能有效防止膜表面结垢,延长膜的使用寿命。采用快插方式连接,更换简单方便,节约时间;7.2预处理系统采用两级预处理柱过滤,有效去除水中颗粒、余氯和有机物,更换简单方便;
14.水位传感器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内部微动开关动作≥10,000次无故障;13.电源要求:单相AC220V±10%,50Hz;功率350w,环境要求:适应于环境温度5℃-30℃之间,相对湿度≤80%;12.设备具有分质供水功能,能为实验室同时提供纯水和超纯水;11.具有水质超标排放,耗材更换时间提示,定时取水功能;10.双波长紫外线杀菌器;▲9.终端配置复合滤膜终端微滤器,0.22um的过滤孔径能有效滤除细菌、热源及小颗粒物质,保证用水水质;
▲2.超声分散制备菌悬液,超声功率≤100W,在推荐操作时间内对细菌活性及耐药表型无影响。※1.能够快速分散结核分枝杆菌等易成团细菌,并同步测量菌液的麦氏浊度,给出样品菌液稀释到目标麦氏浊度所需添加稀释液体积。(二)超声分散计数仪17.水质满足GB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实验方法》中I级水标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16.提供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AAA信用等级证书;▲15.系统具有较强的故障诊断能力,可根据压力、水质等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预判告警和指示;设备设有原水缺水、过载、过流的自动保护功能,确保设备自身安全;反渗透膜自动冲洗,开机、关机自动大流量冲洗,排出淤积水,同时运行中自动检测工作状况,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性和设备运行的稳定性;
8.超声分散总时间0-120秒可调,工作时间0-20秒可设,间歇时间0-20秒可设,步进1秒。▲7.浊度校正程序是0、0.5、1、2、4MCF校正(提供证明图片或DATASHEET复印件或技术白皮书复印件)。6.仪器必须配套使用厂家提供的细菌浊度标准溶液作为校正程序标准品,其保质期为自配制日期起12个月。5.可自动换算稀释到目标浊度需要的稀释体积,目标麦氏浓度0.50或1.00MCF可设。试管内菌液体积1.50-3.00mL可设,步进0.01mL。4.麦氏浊度检测线性范围:0.50-4.00MCF。▲3.超声分散、比浊一体化,分散后可同步读取浊度参数(提供证明图片或DATASHEET复印件或技术白皮书复印件)。
※(一)交货期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包1-包3)10.投标人必须有能力提供原厂配套耗材。9.超声换能器为损耗性部件,保质期与整机一致。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三)验收方式交货地点: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二)交货地点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设备购买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检测验收费、税费、接口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二、报价要求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整机2年的免费质保期。(一)产品质量保证期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4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1.2现场响应24小时电话服务,工作日≤8小时在线技术支持,≤12小时响应,24小时内确定解决方案;1.1电话咨询1.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二)售后服务内容
四、付款方式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1.3技术升级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知识产权(四)履约保证金退还:按渝财采购〔2021〕13号文件内容执行。(三)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全款;(二)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一)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六、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注: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一)资格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5分为政策性加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二、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二)符合性审查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质量)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评审因素(包1-包3)三、评标标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质量)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30%) | 3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2 | 技术(质量)部分(60%) | 60 | 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60分。2.扣分条款:2.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从起评分中扣除10分,扣完为止。2.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或“※”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扣完为止。 |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10%) | 售后服务方案5分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有专职的售后服务人员,有组织方式及分工的描述,有售后服务响应及处理措施清晰合理,得5分;投标人配置有专职的售后服务人员,有组织方式及分工的描述,有售后服务响应及处理措施,但内容不清晰的,得2分;投标人未配置专职的售后服务人员,或方案内容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
3 | 商务部分(10%) | 业绩5分 | 所投核心产品(同品牌同型号)有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 |
4 | 政策性加分(5) | 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所投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 |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四、无效投标条款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五、废标条款(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三)投标人的风险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二)合格投标人条件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一)投标人一、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二、招标文件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四)法律责任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三、投标文件(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三)投标有效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联合投标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七)修正错误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六)投标报价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四、开标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六、定标见第四篇内容。五、评标(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质量)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质量)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定标程序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一)定标原则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七、中标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中标人变更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二)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一)询问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质疑时限、内容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4事实依据;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2.质疑答复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三)投诉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100万元×1.5%=1.5万元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九、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200 | 1.1% | 0.8% | 0.7% |
200-500 | 1.08% | 0.78% | 0.69% |
500-1000 | 0.76% | 0.43% | 0.52% |
1000-5000 | 0.45% | 0.23% | 0.32% |
5000-10000 | 0.23% | 0.09% | 0.18% |
10000-100000 | 0.045% | 0.045% | 0.045% |
1000000以上 | 0.009% | 0.009% | 0.009% |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500-200)×0.78%=2.34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
十一、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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