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5-2027年度零散气井试采天然气橇装LNG回收利用项目服务采购
金额
25000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4-xn109-fw0999-01
预算金额25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傅先生028-8560719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28-6823372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2
公告正文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5-2027年度零散气井试采天然气橇装LNG回收利用项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N109-FW0999-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5-2027年度零散气井试采天然气橇装LNG回收利用项目服务采购,招标人为中国天然气股份 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5-2027年度零散气井试采天然气橇装LNG回收利用项目服务采购。 2.2项目概况: 2019年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成立西南油气田零散气井试采作业分公司,由成都天然气化工总厂管理,负责分公司零散 井试采气回收作业。成化总厂利用LNG生产及技术服务的经验,创新性地提出了零散井试采天然气橇装LNG回收利用技术方 案,有利于分公司储量申报和开发方案编制,同时实现天然气资源回收利用、发挥产能和节能减排。 本项目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预估每年新开展零散气回收评价井数约5-10口,每口井回收时间一般在2年以内,单套回收规 模5~20万方/天,每站1至2套装置。因钻井工程及外部因素存在不确定因素,具体实施时,招标人将依据西南油气田公司试采 井计划进行调整,按照西南油气田公司试采方案批复执行,回收井数量、投产时间、实际运行负荷及回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甚至存在合同期内无法开展橇装LNG回收的风险。本次招标控制价已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中标人不得以此作为后期索赔的依 据。本项目中部分零散气试采回收单站涉及BOG提氦业务,由投标人负责提供提氦装置设备,并负责提氦装置的运行管理,期间提氦装置产生的维修、耗材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提氦装置生产的氦气由招标人负责回收拉运。试采过程中,回收原料气可 能带液带砂,存在冲击式排水及原料气重烃含量较高等情况。投标人需考虑装置适应性,保证装置安全、平稳运行。投标人依 据自身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招标结果有效期内投标单价不作调整。 项目估算金额:250000万元。 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2.3招标范围: 2.3.1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橇装LNG装置设备(单套装置规模5~20万方/天)及回收利用项目方案,包括:装置设计处理规模、橇块数量、规格尺寸及重量、平面布置图、公用工程配置等。所提供全套橇装LNG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公用工程设施,包括但不 限于:原料气调压计量、脱碳、脱水、液化、BOG回收、产品充装(配备3-4个鹤管充装臂)、公用工程(含仪表风系统、制 氮系统、循环水或空冷器、发电机烟气余热回收系统、脱盐水、天然气发电机、供配电系统、燃气系统、放散系统等)、自控 系统(PLC/DCS、SIS/ESD、FGS)、视频监控系统(系统视频储存时间不少于30天)、AI智能分析安全管控平台、应急水处 理系统(喷淋、冷却、稀释作用)、在线监测仪(CO2、H2O)及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等系统和设备,并按 照招标人确认的回收方案负责安装、调试,按技术要求生产合格的LNG。当招标人下达提氦气生产任务或BOG中氦含量大于 1%时,应增加BOG提氦装置,并按技术要求生产合格的氦气;以及当原料气含重烃时,应增加相关脱烃工艺设备(脱除的烃 应进行稳定处理)及临时储存设施、充装设施,费用包含在本次招标控制价内。 2.3.2投标人需按照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相关要求自行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不含返排液),做好化学品及危险 化学品的管理和防渗措施,做好废油、含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搜集及处置措施,不得在站内储存钢瓶包装的制冷剂;噪音排放 满足现行国家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噪声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环 境功能区环境噪音排放要求。 2.3.3投标人负责生产装置区门岗、生产区域围栏隔离、门禁、逃生门等相应的设施。 2.3.4投标人负责提供试采气井场地勘察、测量、总图布置及橇装LNG回收装置的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图设计、竣 工资料,按招标人组织的审查、评估意见进行整改实施;自通知进入目标试采井井场施工起计算,土建施工、装置设备运输及 入场安装、调试至投产工期不超90天。 招标人对橇装装置性能和试采回收业绩进行考核(按《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HSE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评定合格后,根 据试采井回收工作计划可安排后续气井试采回收工作。单站试采气回收结束后,根据业主时限要求,完成全套设备的搬迁。 橇装装置在重新承担生产任务前由招标人按相关要求开展相应评价,评价合格方可复用。 2.3.5投标人负责橇装装置的安装调试、日常生产、LNG充装、氦气充装、运行管理及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检维修工作,提供 装置的操作人员和所有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胺液、冷剂、润滑油、分子筛、活性炭及设备配件等),并负责LNG槽车及氦气 罐车充装检查。 2.3.6投标人负责编制符合招标方要求的装置生产运行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管理文件,并经招标人审查后执 行。 2.3.7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橇装LNG装置的搬迁、运输、设备基础预制、安装、接地网预埋、站场碎石铺装、场地硬化,充 装区、重烃罐区、拦蓄区、污水罐区防渗布设。 2.3.8投标人自行解决在合同履行期间的生产生活用水、员工生活及住宿、生活废水的合规处置等。 2.3.9安全责任划分:招标人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实施管理和监督;招标人不得擅自压缩本项目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中标人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除不可抗力外,招标人应 向中标人提供安全生产所必要的作业条件;招标人应当告知中标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在紧 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对本项目进行书面和现场的技术交底。中标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的规定,以及承包合同和健康、安全与环境(HSE)合同的约定,组织施工作业,确保安全生产;中标人有权拒绝招标 人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本项目中单站回收业务由中标人总承包,中标人对本项目范围内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分项承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当保证本项目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招标人的统一要求,及 时维护、保养项目范围内设备设施;中标人应保证特种设备、防爆设备经检测、检验合格;中标人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 理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提供给招标人审查、备案;中标人应当保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的连续稳定,保持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施工资质,保证运维队伍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同时, 若运维队伍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中标人应当书面报告并征得招标人 的同意。 2.3.10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安全环保事故,中标人承担事故责任;给招标人和第三方造成人身伤 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2.3.11因不可抗力发生事故并导致生产损失、人身财产损害的,招标人、中标人双 方应相互配合,尽力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中标人的人员伤害、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中标人承担。 标段(标包)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具体要求:/ 2.4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年,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具体实施 时,招标人结合中标人中标排名顺序、中标人设备及运维人员准备情况下达单站回收任务书,具体合同“一站一签”。2.5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四川省、云南省、重庆市境内。 2.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中石油相关标准要求 2.7本项目技术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1245.79元/吨LNG(含税不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工程及服务项目: □不允许分包。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及要求: 允许投标人外委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3.2.1工程设计:设计单位具备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气田地面、管道输送)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并持有特种 设备设计许可证(工业管道GC1级)。 *3.2.2制造:制造单位需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D级及以 上)。 *3.2.3安装:持有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C1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若涉及分包,投标人须承诺在单站合同签订前须提供设计及施工等单位有效资质证书。 若不涉及分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资质扫描件。 物资及服务项目:本项目 ?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允许代理商投标,具体要求: □物资: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 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 括:;。 □服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服务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同一服务商对同一项服务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 标,出现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服务时将被否决投标;;。 □其他情况: *3.3资质要求: ?有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要求。 *3.4人员资格和要求: ?有人员要求,人员要求: *3.4.1投标人提供公司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副站长及委派到现场运维队伍主要人员(运维队伍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 理员、工艺技术员、设备技术员、综合管理员等)的任命文件或聘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开标前连续6个月购买的 社保证明。 *3.4.2投标人提供的每站橇装回收装置运维队伍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工艺技术员、设备技术员、电仪等主要人员(不含 操作人员)应不少于12人,在运维现场按要求履行其职责。运维队伍现场负责人应具有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 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至少两年LNG装置运维管理或LNG回收利用或LNG装置技术服务经历(服务经历须 相关企业(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盖有行政章,并留证明人联系方式);安全管理员、工艺或设备技术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 历;运维队伍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员应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证。 *3.4.3现场运维队伍特种设备管理员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 育水平、且有有效的危化品从业人员资格证(规模为5~6万方/天装置每班组至少4人,规模6万方/天以上每班组至少5人);每班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证(R2)人数不少于3人;每班制冷工不少于1人;每班锅炉人员具有有效的工业锅炉司炉证G1;电 工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且具有有效的电工作业证从业资格证;具有气瓶充装操作证P不少于2人。 以上3.4.1-3.4.3需提供相应人员证件等证明材料。 □无人员要求。 *3.5机具设备要求: ?有要求,具体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主要成套设备出厂年限须在6年以内,提供能证明成套设备年限的资料。招标人有权在合 同签订前对中标候选人的设备进行现场查验,成套设备年限如与投标时证明年限不符,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中标 资格。主要成套设备包括:脱碳(脱酸)橇、脱水橇、冷箱、冷剂压缩机、发电机组橇、脱烃橇等。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如为自有设备,需提供:1)购买成套橇装LNG装置的合同及发票;2)橇装装置主体设备注册或备案登记证 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上单位名称一致。如为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及付费发票。 □无要求。 *3.6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LNG回收利用 或LNG生产运维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相应合同及对应的发票、结算证明。 □无业绩要求。 *3.7财务要求: *3.7.1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 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 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根据提供的财 务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者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8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8.2投标人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 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3.8.3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8.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 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9.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完全满足“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中的*号条款。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步骤后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 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 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②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 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 (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 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咨询 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 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投标登记和支付标书费)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①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 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 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②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2日08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 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 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 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 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 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1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邮编:/ 邮编:610017 联系人:傅先生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8-85607196 电话:028-6823372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410881062@qq.com 网站注册、U-Key办理、招标管理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导: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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