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暨选聘中介机构项目(律师事务所)(重新招标)公告
金额
45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QD20231109-2
预算金额45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青岛)科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1
公告正文

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暨选聘中介机构项目(律师事务所)(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QD20231109-2)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暨选聘中介机构项目(律师事务所)(重 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50 万元,招标人为 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5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暨选聘中介机构项目(律师事务所)(重新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暨选聘中介机构项目(律师事务所)(重新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 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公司注册成立时限 未满的,按注册时间起提供,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 3.3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以本 项目发布公告之后的时间为准);
3.4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投标人及其成员机构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暂停从事 股票发行业务的处罚;
3.5 律师事务所:投标人须为依照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成立,持有经年检的执业许可证,
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律师事务所。
3.6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作为法律服务机构协助不少于 10 家企业在 A 股成功 上市。【注:提供 wind 数据列表(包含审核通过时间、发行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所属板块)并加盖公章】
3.7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为 A 股 IPO 企业上市提供 法律服务的成功业绩应不少于 5 个((以上市公告时间为准)。【注:提供法律意见书项目负 责人签字证明页、上市公告书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辽阳东路 12 号鹏利南华 1 号楼 1909 室;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携带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 位公章),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 480 号光谷研创中心 6 A 栋楼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 以代理机构最后通知为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 480 号光谷研创中心 6 A 栋楼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 以代理机构最后通知为准)
七、其他
中咨(青岛)科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 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暨选聘中介机构项目(律师事务所)(重新招标)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ZQD20231109-2
2.项目名称: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暨选聘中介机构项目(律师事务所)
(重新招标)
3.招标内容:(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突出主营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积极推进捷能集团开展资本运作并挂牌上市,现拟采购中介机构相关服务,指导公司规范运 作并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工作。
(2)招标范围: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暨选聘律师事务所,详见采购 需求。
4.招标控制价:450 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公司注册成立时限 未满的,按注册时间起提供,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
3、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以本 项目发布公告之后的时间为准);
4、2020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投标人及其成员机构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暂停从事 股票发行业务的处罚;
5、律师事务所:投标人须为依照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成立,持有经年检的执业许可证,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律师事务所。
6、投标人业绩要求: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作为法律服务机构协助不少于 10 家企业在 A 股成功 上市。【注:提供 wind 数据列表(包含审核通过时间、发行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所属板块)并加盖公章】
7、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为 A 股 IPO 企业上市提供 法律服务的成功业绩应不少于 5 个((以上市公告时间为准)。【注:提供法律意见书项目负 责人签字证明页、上市公告书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自 2024 年 1 月 31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5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辽阳东路 12 号鹏利南华 1 号楼 1909 室;
3.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携带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 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 年 2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
2.地点: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 480 号光谷研创中心 6 A 栋楼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以代理 机构最后通知为准)。
五、公告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监督及管理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四流南路 102 号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青岛)科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黄岛区六汪镇东丰路 3 号 323 号房间 联 系 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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